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遍根究底,罪魁祸首是这家伙,乱放电还不自知。
他呀,真的不能放在街上供人观赏,危险系数如此之高,得收藏在家里才行,免得人人觊觎。
他是她的男朋友,而身为警务人员的她,当然有责任保护自己的男友不被他人觊觎。
这么爱他,干脆把他收藏起来?心底有个声音在问。
这么爱他?她什么时候这么…爱他?
咦咦?是哦,她真的觉得很爱他,似乎…好久好久以前就已经存在了,如同他来到她身边是必然一般,天经地义的。
天天看到他,她习以为常;天天听着他的声音,她理所当然;经常在空闲时想到他,她不由自主。所以,她得追他做男朋友,要求他有身为男友的自觉。
也许…这,只是一种依赖?
不,不是依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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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哪里值得依赖?身为外星人却没有侵略的意图,虽有异于常人的悬浮能力,却动不动就叫嚷肩痛腰酸手脚抽筋,比八十岁的老头子还不济。胸无大志,只愿做男佣,成天鬼叫着好玩好玩。
这种人,哪里值得依赖了?
“但凡爱情,谁说没有色相的吸引在里面。皮相的吸引是最直接、也最不必费神思考的,你的眼睛会绕着他转,你的脑子有事没事总会想起他。有吗?”
好友危时衣的话突然闪入脑海,何涵烟不由哑然。
色相?爱他的色相?
对,她承认,杜瓦的皮相在地球人眼中,是绝对的极品。但她不是花痴!色会老,相会衰。
爱他,因为他让那间房子有家的感觉。
下班回家,总能见到二十六楼的灯光;打开门,能闻到满室的饭香。然后,一个围着蓝色厨兜的男人,笑得一脸温馨,追在她身后问东问西。
累了让她靠着,烦了听她抱怨,闲了陪她爬山…
因为爱他,所以感到温馨;因为温馨,所以忍不住爱上他。
理所当然!
既然爱他,收藏吧?心底的那个声音仍在问。
好。
应该斩钉截铁的话,为何听起来有点咬牙之感?
“好什么?涵烟?”她已经恶狠狠地瞪了他两分多钟,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,肚子不饿吗?她通常是一下班就叫饿的。
“杜瓦,”她不理他的疑问,轻轻叫道“你…是我的男朋友吧?”
“是呀。”见她松开手,挽着他的臂膀开始走路,他点头。浓艳的酒红花束配涵烟最合适,他果然有眼光。
“那…你爱不爱我?”走到拐弯处,见行人稀少,她抿抿唇问。
“爱呀。”他毫不犹豫,脱口如脱臼。
呜…回答得这么没诚意,一看就知道他在敷衍。眼睛瞄也不瞄她,只顾盯着前面走路,不知想些什么。
“你在想什么?”抱紧他的侧臂,她诱导轻问。
“想家里炖的鸡汤。”出门前已经熬了两小时,现在应该炖烂了。她昨天说想喝马蹄鸡汤,他今天特地熬的。
鸡汤?
不会吧,她所爱的男人眼中只有家里的鸡汤,而完全漠视她含羞带怯的眼神?完全无视她越靠越近的身体,完全没感觉到她…虽然不是波霸,她好歹也算玲珑有致,该凸的地方绝对不凹。而他,完全没感觉到手臂接触的柔软?
突地,他停下步子,侧首看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