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好,书铭暂时留下来陪您,如果想法变了,随时通知我们,学舜和我一定马上回来接你们,”她叫自己不要去在意母亲那不屑一顾的表情,不然这一次就算白走一趟了,为了三哥三嫂,她一定要力争到底。“但舒晨我要带回美国去。”
本来以为至少还得经过一番力争的,想不到尔玉只是挑一挑眉毛,便语带讥刺地说:“看吧!这不比你更早流落异乡了?还真是一代比一代早。”
当真女命不值钱?同是楼家的孩子,舒晨所受到的待遇便跟书铭完全不同?
桐君不想再跟母亲争下去了,协助办完三哥夫妇丧事的她,目前最想做的事,只剩下赶紧带着五岁的侄女舒晨离开这已腐朽不堪的老家,让她享有一个无忧的童年!快乐的人生,而且是越快越好。
从此五岁的舒晨便与哥哥书铭分隔两地,但因着一年至少一次或在台、或在美的见面,以及密集的书信和固定的电话往来,相差七岁的他们,甚至比一般兄妹还来得亲近。只是因为种种缘由,舒晨不常问起奶奶,就算回台住上一、两个月,也只有在晨昏定省时,才会与她碰面,而她与书铭,也从不曾对舒晨再提起有关琅王千楼的事。
平时住在纽约,琅王千楼及其代表的诅咒种种,更是她和姑丈、姑姑之间彼此心知肚明的禁忌。久而久之,五岁前的记忆变的模糊,舒晨以为自己已彻底忘掉了这回事。
直到现在,直到亚历山大指责她盗取“神秘之星”并且拿出原来的发簪图样照片给她看后,那些隐藏在记忆底层的家族争论,才一点一滴的流泄出来,终至将她给彻底的淹没。
舒晨抹干脸上的泪水,以姆指、食指轻捏坠子,对着灯光凝看。
“琅王千”乃是透明度高,即最高级翡翠的代名词,而在这块天然的心形翡翠中,隐约可见一座小小的亭楼,故名琅王千楼。
这就是家中失窃达半个多世纪的宝石?找回它,就能破除禁锢家中多年的诅咒?它原本在楼家中的样式,舒晨完全不知,但流传至亚历山大家中时,显然已经变成发簪,等到由书铭交给自己时,又变成了项链坠子。在哥哥的观念中,这也许是物归原主,但亚历山大却根本不知固中缘由,那么一旦书铭被捕,又该如何是好?
老天!为什么要安排她和亚历山大在这样的情境中认识?他是这二十一年来,第一次让自己心动的男人啊!
***
“女贼,今晚你的话特别少,是不是有什么心事?”艾达墨斯放下手中的书本问她。
“绑匪,那是因为你今天手下毫不留情,网球输惨了,所以本姑娘心情不佳嘛!”舒晨飞快想了个理由堵了回去。
“想不到你会这么输不起,早知道,我就让给你算了。”
“让我?你想让我更生气啊?”
“喂!你还真难伺候,赢也不行,让也不行,那你要怎么样?”
“凭我自己的能力打赢你啊!”看她一脸的倔强,艾达墨斯心中升起强烈的渴望,渴望亲吻一下她那微嘟的小嘴,但是…他能吗?他怎能对一个偷走母亲心爱之物的女贼动情?他答应过父王,一旦找到“神秘之星”就要连窃取的贼一起交还给他,任他处置的。
可是在发现喜欢上这个“女贼”之后,他的决心动摇了,也因而陷入两难之境。想完成多年来欲做平民的心愿,他就得把舒晨带回去给父王;若想保有她,则必须承认力有未逮,输了这次的赌注,继续做王子。
而且再过几天就是十月了,与父王相约的日子只剩下一个多月,更何况当初父王跟他订约之时,便曾明说要“自由竞争”也就是说在他追查“神秘之星”的下落时,父王也同时在暗中查探。一旦先被他找出窃贼和失物,则结果仍算自己输,他必须乖乖回去做第二顺位的王储,置身于权术的追逐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