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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上衣,陪穿著古典礼服的女人一起走过舞台。
事实上,路森并不觉得那女人穿的服装比他年轻时看到的礼服好看。而且如果凯蒂坐在他身旁,他可能会更喜欢这场展示会。他目前是和克理及其他作家坐在一张圆桌前,凯蒂则坐在直接面对舞台的第一排椅子上。
她是选拔赛的评审,路森是这么听说的。她在工作时,要他自己一个人并没有问题。但他不喜欢的是,她正与之前在签书会上一直跟她说话的那个长发模特儿并肩而坐。路森根本不觉得签名很累,他是希望引诱凯蒂回房间去做爱。但是,凯蒂一直在忙那个模特儿的事情--一个肌肉发达的长发男人,又老是太靠近她,而且太常常往下看。
如果那家伙是个作家,而且有事情要和她讨论,路森可能不会那么介意,但他是模特儿。他们可以讨论什么事情?当那个男人靠近凯蒂,在她耳边说话时,路森沉着一张脸。路森从来不觉得自己善妒。但是,他现在发现了,而且很不喜欢这种感觉。
“喔,那一件也很可爱。”
路森再次把眼光从评审区的那对男女身上移开。看了舞台一眼,对那女孩穿的枣红色礼眼冷冷地点头同意。那件礼服很好看,晚期文艺复兴时代的代表。穿在凯蒂身上一定很好看。路森又再次看过去,见她根本没看舞台,只热烈地和那模特儿说话时,皱起眉头。
懊死的男人。难道不知道她已经名花有主了吗?显然不知道。而这是谁的错?凯蒂。她该让他知道她已经不在市场上。
而且,为什么她今天下午不想和他上床?难道他早上没有一再地取悦她吗?他的确很喜欢他们的做爱。她应该也是。难道不是吗?
“凯蒂和柏特之间有了点小麻烦。”裘蒂注意到。
路森看了她一眼。“柏特?”
裘蒂点头。“他是最受欢迎的模特儿,跟大部分作家一样出名。他想要自己写罗曼史来增加知名度,同时担任封面的主角。不幸的是,他不会写作,书里只有抽搐和喘息。”她笑了一下并解释:“这也是许多人对罗曼史的刻板印象--只有抽搐和喘息。”
路森哼了一声。他的书里没有任何抽搐和喘息,竟还是被当成罗曼史。
“凯蒂一直在说服柏特让人捉刀,”裘蒂继续说。“但是,他不肯,一迳觉得自己是很好的作家。”
路森严肃地点头,开始用新的角度看凯蒂。那么那个模特儿是个作家。他的头又靠近凯蒂了。正当路森看着他们时,凯蒂笑出了声音,还碰了那个男人的肩膀一下。路森看过她对其他女性作家做过同样的举动--他注意到,凯蒂是个喜欢碰触别人的人。和他说话的时候,也常拍他的手、肩膀或手臂。他也看过她对别人这么做。看到她触摸女人时,他从来不觉得困扰。但是,他不喜欢看到她那样触摸那个叫柏特的人。一点也不喜欢。
这个新发现的嫉妒倾向使他烦躁,路森拿起桌上的饮料一口喝光,听见每个人都在拍手时,他环头四周。舞台上,评审已经挑选出优胜的模特儿。展示会结束了。
“好吧,”站起身时,克理对桌位剩下的人建议。“在圆屋的派对前你们还有一点时间,去吃点东西吧。我要去协助凯蒂和其他人布置了。裘蒂,你可以帮我照顾路森吗?”
“当然。”这名作家同意。当她看到路森沉着一张脸时,挽住他的手说:“克理是好意,路森。你第一次参加罗曼史年会,大家只是担心你不知所措。”
路森只是哼了一声。他不是因为克理认为他需要照顾而不悦--虽然这也很烦人--他是因为知道凯蒂也要忙著布置而不高兴。从他们今天早上抵达书展以后,他就没有跟她说过话,因而开始有点觉得被遗弃了--这是一种新的感受,而且他一点也不喜欢。
他开始依赖这女人,心情被她左右。他不喜欢这样。当她接近他时,生命充满一连串的高潮;而当她不在,则是一连串的低潮。路森觉得遇到凯蒂之前那种无聊、一成不变的生活似乎比较好、比较安全。或许他应该在他们之间拉出一点距离。毕竟,年会明天就要结束了,他会飞回多伦多的家,而她则会返回纽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