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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有什么好笑?”百灵问。
“笑都不给?”我说“可以走了。”
百灵说:“我们去吃饭。”
“你们去,我回家看电视,”我说“你不必劝我,我这就走!”
“你真的不肯沾人一点光?”
“你们真要我去?不是真的吧。”我微笑。
“死相!”百灵拉住我“走!”
我们走到附近一家潮州馆子,没有位子。
“到占美去吃西餐吧。”百灵笑着挤挤眼。
她并不爱杰,我与她都不能爱吃潮州小陛的男人。我与百灵都是最势利的女人。
到了吃西餐的地方还是等足半小时,我叫红酒喝,这种馆子不过是二三流的菜,但是杰有点心惊肉跳的样子。等到了台子我自顾自叫菜,百灵受我的熏陶,自然是很懂得吃的。
我与百灵近年来都非常喜欢吃,节食还比常人多吃三倍,真正大吃起来像河马,因为买不起新衣裳,所以要控制胃口,相信她与我的老板都不喜欢吃得那么胖的助手。
杰几乎接不上,我与百灵说说笑笑,碰酒杯,批评食物,终于杰说:“叫点甜品吧。”
“不要预我。”我摇摇头。
岸帐的时候,杰犹疑地掏出银包,我在侍役的帐单上签一个字。
还是很顾全他的自尊心,我解释“这地方与我们酒店是一个集团,我可以签字。”
“哦,”他很快乐“那怎么可以!”但是并没有争执。
百灵暗暗的叹一口气。
在街上,杰说:“送你们回去吧。”
百灵已经倒了胃口“不用,我们自己叫车子,时间还早呢,改天见。”她拉起我,摆摆手就走。
百灵向我歉意地笑一笑。
我又要向她解释“做男人也很难的,家里要负责,又要请女朋友,平时的生活费用…很容易一顿饭便失去预算。”
“换句话说,”百灵笑笑“他是一个小人物。”
“不要老挑剔他,他还是不错的。”我说。
“他?如果男人不能改善我的生活,我为什么要嫁他?”
“为了爱。”我说。
“少放屁。”她说。
我们叫了计程车回家,她一开灯,我开电视。
她把报纸用“无敌女金刚”的手法丢下露台。
我说:“垃圾虫。”
她说:“我要喝茶,新的钟点女工永远忘记冲茶给我们。”
“留张字条。”
“她不识字。”
“那对她的快乐毫无影响。”
“闭上尊嘴好不好?”我说:“冲好茶来看这个节目。”
“你认为杰如何?”她问。
“健谈吗?”
“马马虎虎,香港仔脾气,最远到过海洋公园。”
“我不知道原来如此,你怎么与他约会的?”
“有一天中午,我们在卖汉堡包的小店认识的。”
“你不打算一辈子吃汉堡饱吧?”我看她一眼。
“如果我只有十八岁,我的想法会不一一样。”
“他很听你的?”我问。眼睛看着她。
百灵给我一杯茶。
“在开始的时候,我们都听话。”百灵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