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念书的第二年买的,走了十家店才找到这件好货。”
我想问她:喂,你是几时勾搭上他的?是那次在电梯门口吗?
是他先约你,还是你先约他?
他答应了你什么?你要他什么代价?
“我那个吹风呢?”
“在我房中。”
我跟她进去取,闻到了他烟丝的香味。这种香味是历久不散的。
我想说:百灵,至少我认识他有好几年了,而且曾经一度我很爱他,但是你,你简直是离谱了,但是生客与熟客是一样的。
百灵非常心虚,她不住的笑,不住的挡在我面前。
我说:“我付了钟点女佣的帐。”
“是吗?我要不要还给你?”
“不用了。”我说。
我把两只大皮箱抱在手中,背上扛一个大帆布袋。那种可以藏一个小孩的袋子。
“让我帮你。”百灵说。
“不用。”我说“这就是我搬进来的样子了。”
她替我开门。
“再见。”我说。
“再见,你行吗?”
“当然。”我说。
我恨她,也恨自己。人怎么可以这么虚伪,我其实想咬她,咬死全世界的人,为什么没有胆量?如果吞声忍气是一门学问,我早已取得博士学位。
我叹口气。
百灵说:“明天我再与你联络。”
“好的。”我说。
我走了。
在街上我等了很久的车于,一部好心的街车停下来,我挣扎着把箱子往里塞,然后自己上车。
“青年会。”我说。
人到了非常时期会有一种奇异的镇静与麻木,事不关己。非到事后才懂得震惊,然后那时候再淌泪抹泪也没用了,因为那些都已经过去。
我一夜没睡,细节不用叙述。
第二天一清早便去租房子,找到纪,很快看中一层,但要粉刷,马上雇人动手。
然后找工人,分类广告被我圈得密密的,再托熟人介绍。
张汉彪常来看我。
两星期之后忽然想起:“喂!张,你不是说要回老家的吗?”
他笑笑露出雪白的牙齿“我要留下来看好戏…一个职业女性的挣扎史。”
我照例的叫他去死。
他当然没死,我也没有。
张帮我迁入新居。我“失踪”已经两星期,没有再回旧居,也没有去那层“金屋”
我摊摊手“人战不胜命运,看,厕所又对了客厅!”
我们出去吃云吞面当晚餐。
“后天我去见工。”我说。
“祝你成功。”
我去了。搭四十分钟的公路车,还没把化妆梳头的时间算进去。
到了人家写字楼,把身分证交上去,人家说:“轮到你了,周小姐。”便进去接受审问。
说的是英文。真滑稽,面试职员是一个中国人,一个英国人,问的却是英文。有点气结,答得不理想,只十五分钟便宣告结束,大概没希望。
回家途中差点留落异乡。公路车五部挂红牌飞驰而过,我的意思是,如果该车站永无空车停下来,该车站为什么不取消呢?最后改搭小巴过海,再搭计程车回家,元气大伤。
但总比半夜三更等一个男人回家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