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傻瓜,你好好的时候我也对你好,何必一定要生病呢?脑袋烧昏啦?J
她闻言笑了,只是笑容有些虚弱。
“睡一下吧,到了我再叫你。”他把她脸颊的头发拢好,温柔地说。
“嗯。”她乖乖地靠回座位上,眨了几下眼睛,真的闭上眼,放心地睡去了。
偶尔转头看她,严军的心里充满了一种不一样的情感。
原来,让一个人真心的信赖是这种感觉,以前他为何要排斥呢?
事实证明,他确实是个傻子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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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余晞得了重感冒的关系,严军接手了所有的工作,包括送孩子上学,接孩子下课,还有照顾病人。才两天下来,他就深深感受到平日余晞一个人做了多少事情。
他真不敢想象,当时她一个人怀着孩子,在情感的创伤中还要负担起另外一个生命,这一切多么令人觉得孤立无援。
他知道她的父母各自有家庭,跟她也很少往来,她可以说没有什么后援。他实在深深体会到自己的残酷,让一个爱他的女人得到这种可怜的待遇。
也因为如此,他更加用心地照顾着她。家事做起来虽然笨拙,但是还是很努力在做。
“爸比,有臭臭的味道。”歆柚放了学,坐在餐桌前面画图,而她的爸比就在厨房熬稀饭给病人吃。
“臭臭的味道?”严军的头发一点都不整齐,他在厨房简直笨拙加几倍,光一个稀饭就浪费好多食材煮。“啊,稀饭焦了!”
他惊叫着冲进厨房,赶紧把火关小,用力地搅着稀饭。无奈那烧焦的味道整个扩散开来,简直是在嘲笑他的失败。
“我明明已经用小火煮了,为什么还烧焦?”他皱着眉头,实在不想承认手上老是经手上千万、上亿投资案的人,居然被一锅小小的稀饭给打败。
“爸比,我们家巷口就有卖稀饭喔,我想吃有玉米的那种。”歆柚站在厨房门口,手里还拿着蜡笔。
简而言之,他女儿并不想吃那锅“臭臭”的稀饭。
严军无奈地关了火,只好还是投降,总不能让病人吃这种东西吧?
“那你要带我去买吗?妈咪喜欢吃哪一种,你知道吗?”严军歉疚地蹲下身子问。
他今天太晚去接小孩,让女儿在幼稚园多等了二十分钟。他这个新手爸爸真是一团乱,笨拙得可以。他的电脑旁边现在贴满了一堆提醒自己的小纸条,已经没时间一一输入PDA了,只好用原始的方法,试图有条理的做好这些事情。
好在余晞吃了几次葯后已经退烧,现在只要好好休息,应该慢慢可以痊愈。
“好啊!我知道妈咪喜欢小鱼的那一种。爸比,你喜欢哪一种呢?”歆柚歪着头问。
他抱起孩子,拿了钥匙就出门。“我不知道耶,我可能要考虑看看才知道喜欢那l匣。”
案女俩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,大手牵小手,一起去买稀饭。二十分钟后,他终于把晚餐给搞定了。
让孩子吃过稀饭,他端起托盘,直接打开卧室的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