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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(5/5)

,可以还给她了吗?”

瘪台内的年轻老板娘指指乐乐身旁的国中女生,一脸稚气的国中女生,满额头痘痘的圆脸都是为难与委屈,深怕好不容易排队预约到的书,会被站在柜台前一直抓著她要的漫画不放的乐乐抢走。

乐乐楞了一下,低头看向手中的书,那是一本少女漫画,封面绘有一个身穿剑道服、手握竹刀、帅劲十足的梦幻美形男。

她不知道自己对著这张封面发呆了多久,抑或是口水流了多久,一定是久到老板娘和国中女生都不耐烦了,才会出声唤她。

乐乐的俏脸登时涨得羞红,窘得想挖个洞把自己埋起来。

“不奸意思…”漫画火速还给人家。

老板娘俐落地替国中女生结完帐,国中女生终于心满意足抱著漫画回家去,便转而登记乐乐要租的小说漫画。

“来,一共是七十五元,看十天,没有问题吧?”

“嗯,谢谢。”掏出钱包付帐。

“要不要帮你预约刚才那本《我爱剑道,因为有你》?”老板娘热心问。

“不、不用了…”乐乐尴尬笑笑。

“不用吗?我还以为你不打算还给那位妹妹咧。”

“没、没有…”她刚才只不过是因为看到漫画封面,连带想起南敬霆,不是真的想借那本书,可是好糗,她居然抢过别人的书发呆,糗毙了!

在老板娘的微笑目送下,她提著一袋沉甸甸的小说漫画,从出租店落荒而逃。

“天啊,我在干什么呀…”

她又没做坏事,干嘛像作贼一样心虚?

都是南敬霆害的。

乐乐哀怨地叹了一口气,慢吞吞地走在街道旁。

闷热的暑意渐消,凉爽的秋味渐浓,迎面拂来带著海水味道的晚风。

地面上拉长的影子显示时间已经邻近傍晚,她这才惊觉自己已经在书店泡了一个下午,星期六的午后时光就这么被她消磨掉了。

没错,今天是星期六,就是南敬霆结束学校上午的高三辅导课之后,每每会到她家练剑的日子,已经风雨无阻的持续了两个月。她不确定他今天会不会按时到她家,因为老爸这两天带学生北上比赛,他也知道。

没有教练,他应该不会去吧,所以她这个助教决定“跷课”去。

但,要是他真的乖乖到她家练剑呢?发现她偷溜了,他会怎样?生气吗?还是无所谓?反正她在,不是发呆就是跌倒,对他来说反而碍手碍脚吧。

那么,她现在该回家了吗?可是,他会不会还在她家?

不会。

因为他走在路上,所以不在她家…

等等、等等!那不是南敬霆吗?!

乐乐脚步一顿,眨了眨迷茫的眼儿,对街高大的身影犹在,确定不是她眼花。

她的视线应该赶紧闪痹篇来的,不知怎么的却胶著在他身上,忍不住溜过他飞扬入鬓的剑眉、深邃清亮的黑眸、英飒挺直的鼻粱,以及那张只要抿扬著浅浅笑意就能把对方吓得头皮发麻、或让人心悦诚服的好看薄唇。

南敬霆虽然不够俊美,但绝对称得上出色。五官阳刚中带著几分迫人的邪气,气质沉稳中夹杂几许自负的狂狷,一举一动都十分赏心悦目,整体言之根本就是彻头彻尾的女性杀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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