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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(3/4)

真的“以这样的资历,在卡农有点大材小用。”

“那你觉得哪里比较适合我?”

“图书馆或是大学之类的。”

辟仲仪好整以暇的回答“我相信以你的能力,可以管理一个中上型企业,又为什么会在卡农呢?”

简单几句话,问得潘才驹哑口无言。

“我觉得,”官仲仪脸上虽然有笑容,但却没有笑意“工作只有合不合适,而没有所谓的大材小用。”

潘才驹眼中闪过工作狂的光芒“六月重新装潢后,卡农会多出古文明的图书区,你有专长,在卡农绝对可以如鱼得水。”

辟仲仪笑了笑,他其实很想告诉他:我在哪里都可以如鱼得水,所差别者,只不过与之为伍的东西不同。

在沙漠,他与狂沙跟爱吐口水的骆驼作伴。

在雨林,他跟胖得快要飞不动的蚊子日夜共处。

在加州,他四周围绕着美女。

在台北,有童正熙。

骆驼一只换过一只,蚊子一批飞过一批,加州美女年年有,但青春记忆却只有一个。

他会来卡农,是因为童正熙在这里。

以前分隔千里,他久久才会想起这个人。

现在近在咫尺,他那沉寂多年的想念突然鲜活。

不是迫切,他所期待的是见到她的瞬间。

当年,他是搞叛逆的大学生,她是乖乖女高中生,再次见面,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情形?

感觉像是开盅前的最后一注,运气好,他可以重温年少时的心情,运气不好,就当这段时间是为母国贡献心力吧。

“我喜欢这里的环境。”官仲仪的眼神中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笑“我想我会很愉快。”

潘才驹正想在说些什么的时候,咖啡送来了。

他看见一抹淡绿色的裙角。

“帮你们先介绍一下,这位是童正熙,咖啡馆的员工。”潘才驹并没有发现官仲仪脸上加深的笑,迳自说着话“正熙,这位是官仲仪,下个星期开始就是我们的正式员工。”

四目交错,她显然没认出他。

正熙对他比出一个手势“欢迎。”

童正熙…官仲仪明白小毛所谓“吸引人”是怎么回事了。

她的眼神成熟了,但唇角却还有着稚气微弯,看似矛盾,但却融合出一种奇特的感觉。

不是女人,也不是女孩,而是介于两者中的微妙气味。

“童小姐。”宫仲仪用着外交辞令“幸会。”

“叫我正熙就好了。”落下最后一个字的时候,她的表情突然有了些微妙的变化,蹙起眉,模样是打量的“我们是不是…”一句话还没说完,她突然又露出那种受不了自己的表情说:“对不起,是我想太多了。”

果然不能小看睡眠不足,哪,才两天没睡好,居然会觉得陌生人面熟。

他们怎么会见过呢?顶多也就是人有相似,书上说的,既视感嘛,还好她紧急煞车,要是在三好先生潘才驹面前,上演对陌生男子说“你好面熟”的脱线剧码,她的形象就全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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