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候,实习老师曾就猪、牛、羊的各部位肌肉、骨骼跟我们做过讲解,其实生物的骨骼构杂诩是不同的,我们要学习经由骨骼接缝处、肌腱…分割出各种不同等级的肉类,以应用在不同料理上。后来我拿它来观察人类,发现男人跟女人也可以由其行动上分辨出其不同处。我就是这样认出你的。”
“原来我跟猪、牛、羊是同等级。”金迷松开禁制,一拍额头,不知道是该哭,还是该笑?
“啊…对不起!”意识到自己说错话,少炜慌张地赔罪;手足无措的样子就像…一块大木头。
金迷难掩笑意地抿嘴。“然后呢?就算你分得清男、女,但你一眼就认出了我,你怎知餐厅的女人是我、老婆婆也是我扮的?”
“我看不出来啊!”“喂!”又想耍她,金迷不怀好意的手又爬上他的脖子。“其实,你若站很远,我就不一定认得出来了。像那天,你恢复原貌的时候,我也没认出来,是后来引起騒动了,我听说有位小姐坚持自己捐了钱,我猜是你,才跑过去与你相认的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难不成他有近视,非得站在他眼前,他才认得出她?
“嗯…应该这么说吧!我是个厨师…”
“这个我知道,你强调好多次了。”
真是个性急的小姐,少炜笑了笑,也不生气,续道:“我虽然开法国餐厅,其实我对各国料理都很有兴趣,也常研究各种香料。然后我发现,人们的身上也有不同的味道,婴儿的奶味、女人的香水味、男人的汗水味…不同的人,其味道也各异,因此我得接近你,在某个范围内,大约半径一公尺吧,才能认出你的味道。”
哪有这种事?原来他不是看穿她?而是闻出她?毁了!这该如何避免?
“每个你闻过的人,你都记得住?”实在很不愿意承认,她,鼎鼎有名的“替身”上官金迷,竟会栽在一个兴趣诡异的厨师手上。
“不一定。”少炜也觉奇怪,为什么她的味道会深刻在记忆里,忘也忘不掉?
“那可不可以麻烦你忘记我的味道,以后在路上遇见,也当是陌生人擦肩而过,彼此相忘于江湖里,你觉得如何?”
“啊?”她一番咬文嚼字的发言可把他清明的脑子给搅迷糊了。
“我是说,我不想认识你,因此也希望你别在路上随便认我,我觉得很伤脑筋。”她更怕丢了饭碗。
原来她是这么讨厌他!少炜莫名地感到一丝难过。
“对不起,我打搅到你了,我会记住,不再认你。”
瞧他沮丧的样子,金迷不觉有些罪恶感,失去灿烂温暖笑容的他更让人心疼。
“喂!男人大丈夫,委靡不振的像什么话?挺起胸膛,开朗一点儿!”她用力一拍他的肩膀,帮他打气。
“我知道。”少炜抬头一笑,难掩苦涩。“但今晚还是让我送你出巷子吧。这里是一些餐厅、PUB的后门,你单身一个女孩子在这里走动很危险,我送你到大马路。”
“谢谢!”真是个善良的大好人;但就是太好了,想起他对身边每一个人都同样体贴,男人、女人都一样,她心底有丝莫名的气闷。
相伴走到大马路口,他们没有道再见,因为本不欲再见。尽管彼此心中都有着些许落寞,但他们还是连挥手都没有,各自转身离去。
金迷才走到公车站牌下,一个男人就靠了过来。“上官金迷小姐吗?”
嗅闻到危险的气息,金迷俐落地后退一大步,摆出应敌姿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