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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别说用她那苍蝇般的力气挣开他们。
“女人说不要的时候就是要。”
两名男子不停地淫笑,庆幸着今晚抓到一只鲜嫩的绵羊,不费吹灰之力便可大饱淫欲。然而,此刻偏偏有人不识相的找碴,挡住了他俩的去路。
邵更旌面无表情地以他壮硕的身材挡在路中间,一百八十公分高的他,高高地俯瞰这两名又瘦又矮的男子。想不到,刚结束PUB的营业,才想回他的律师事务所休憩,便遇到这劫色的场面。
身为律师,总得善尽维护正义的职责,虽然他已快累毙了,但总不能眼见一名夜归的女子惨遭狼吻而遗憾终身吧?
“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,强暴罪为公诉罪,依法处三年以上、十年以下徒刑,懂吗?”他淡淡地开口。
两名男子互望,对于这突然出现、大刺刺地宣布法律条文的男子,感到有些胆怯。
“警察?”其中一人试探。
“过路人。”邵更旌摇头,并打了个含泪的呵欠。
男子们马上现出一副鄙夷的嘴脸。原来是个不知死活的家伙,胆敢不要命的管闲事,二比一,谁怕谁呀!
“我们和这妞儿要去约会,关你什么事!”
邵更旌的目光落在那一张苍白的脸蛋上,慵懒地问她:“你要去吗?”
她很用力地摇头,虽然这男子表情严肃得吓人,但是和这两名男子相比,他显然好太多了。
“她说不要哩。”邵更旌很有耐心地提醒那两人。
“识相的就走开,否则别怪老子没提醒你!”其中一人不客气地啐骂着,同时伸手要推开这个障碍物,却冷不防被对方反手一扳,痛得跪在地上哇哇大叫。
“君子动口不动手,你这样很没礼貌喔。”邵更旌摇头叹息,一副怪对方没天良的无奈表情。
见自己同伴被制伏住?另一人也马上上前攻击,但还没来得及碰到对方一根寒毛,便被当头一脚给踢中了命根子,体会到疼痛之最高极致…无语问苍天。
“你…说…动口…不动…手的…”
“是呀,所以我动脚。”
才没几下功夫,只见一个抽着手腕唉唉叫、一个躺在地上痛呼,两个色狼全给他轻易地解决掉了。
呆立在原地的顾盼盼早看傻了眼,像个木头娃娃似的动也不动。
“走吧!”
一百八十公分高的他,拎着一百六十公分的她就要走,却发现她根本没动脚步,使得他像是“提着”一个东西似的,邵更旌纳闷地转头低首一看,才发现那女人早昏了过去。
老天,千万别晕呀!他那一成不变的表情难得的扯动了下肌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