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人,金发碧眼。算是一见钟情吧?第一次见面我就迷上她了。”
“哦。”我不甚感兴趣地回应道。有些可笑,听着他的话,我竟感到有些吃味。摇摇头,想甩开这种莫名其妙的情绪,我又问:“那又为什么分手?”
看了我一眼,他转过头望向餐厅。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又说:“那一天我吻着她,感受她的温柔、她的美丽,我觉得自己拥有了全世界,直到她睁开眼睛。”
他的表情有些嫌恶。“你能想像吗?她的眼睛是绿色的。”
迟疑地,我点了点头。电视上的外国人很多都是绿眼睛,有那么恶心吗?瞧他的表情。
他摇摇头“当下我就想到了你。”
拜-,干我屁事?心中想着,但我没说出来。
看着我,他竟然又笑了,
我觉得不可思议,一个人的情绪怎么能转变得这么快?
揉揉鼻子,他问我:“你知道我为什么想到你吗?”
我怎么知道!摇了摇头。
“你曾问过我,外国人那种蓝色、绿色的眼睛真的看得到东西吗?记得吗?”
我点头,当然记得。那是他唯一骂我笨蛋的一次。小时候我真的很好奇,总觉得外国人那种近乎透明的眼睛是假的,看不到东西。我还猜测着他们是不是带了黑色的眼珠在身上,要看东西的时候再装上去。当我将这种想法告诉当时国小一年级的沈昱中时,他不可思议地瞪了我半天,而后大骂我是笨蛋,当时被骂真的很生气,可是现在回想起来,这段回忆还满有趣的。问题是,这与他和未婚妻分手有什么…慢着,我抬起头皱着眉看他。
“你该不会是为了这个白痴问题和她分手的吧?”我问他。国小一年级就知道答案的人,不可能到了二十多岁了才开始耍笨吧?
“对,就是为了这个。”他说得理所当然。“当时这么近距离看着她那一对绿得近乎透明的眼珠子,我觉得恶心极了,心中想着:这样的眼睛,看得到东西吗?她眼中看到的我,是什么样子?想着想着,我觉得自己没法和她一起生活下去,所以,分手了。”
我觉得自己在听天方夜谭。竟然有人会为了这么荒谬的理由与人分手,而且那个人就在我的面前。现在我能够明白当时他骂我笨蛋的心情了。
“那…那个女孩子现在人在哪儿?”瞧他说得好像我是害他们劳燕分飞的罪魁祸首,我觉得自己好像该说些什么。
“在美国。”他又喝了口汽水。
“哦。”八成是受不了因为这种烂藉口被人抛弃,回美国疗伤去了吧?我同情的想。突然有些后悔追问他与女友分手的原因,弄得气氛有些尴尬。我觉得自己有责任再说些什么。换个话题,我问道:“你现在读哪儿?”
才说出口,我又后悔了,人家说:小时了了,大未必佳。他小时候这么聪明,现在如果念个烂学校,或甚至没念了,我问这个问题,他不是很呕吗?
“哈佛。”他说。
哈佛?我转了转眼珠子,新学校吗?在哪儿?为什么今年全国大学评鉴的排名中没看到这个学校?“你说的是…美国的哈佛?”
他笑着看我。“要不然哪儿还有哈佛?”
难怪全国大学评鉴的排名中没看到这个学校。我干笑了两声。刚才还担心他读个烂学校会面子挂不住,显然是我多虑了,人家可是哈佛的高材生哪!
眨眨我那四排不算短的睫毛,我一脸崇拜地看着他。“哇!炳佛耶!炳佛好!炳佛棒!炳佛、哈佛呱呱叫!”
他笑着摇了摇头。
我又问他:“明年毕业了吧?”他与我同年,没有意外的话,应该是明年毕业的。
“其实,我大学的学分已经修满了,我现在在念研究所。”他语气平淡地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