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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六桓三年尽六年(7/10)

承上五年冬经“如曹”间无异事,省文,从可知。○寔,时力反。省,所景反。)

夏,四月,公会纪侯于成。成,鲁地,在泰山钜平县东南。

秋,八月,壬午,大阅。齐为大国,以戎事徵诸侯之戍,嘉美郑忽,而忽欲以有功为班,怒而诉齐。鲁人惧之,故以非时简车马。○阅音悦。

[疏]“大阅”

○正义曰:“公狩于郎”、“公狩于禚”皆书公“大蒐”、“大阅”不书公者,《周礼》虽四时教战,而遂以田猎。但蒐阅车马,未必皆因田猎;田猎从禽,未必皆阅车马。何则?怠慢之主,外作禽荒,岂待教战方始猎也。公及齐人狩于禚,乃与邻国共猎,必非自教民战。以“矢鱼于棠”非教战之事,主为游戏,而斥言公。则狩于郎、禚,亦主为游戏,故特书公也。“大蒐”、“大阅”国之常礼,公身虽在,非为游戏,如此之类,例不书公。定十四年“大蒐于比蒲,邾子来会公”公身在蒐,而经不书公,知其法所不书。以其国家大事,非公私欲故也。且比蒲、昌间皆举蒐地,此不言地者,盖在国简阅,未必田猎。昭十八年,郑人简兵大蒐在于城内,此亦当在城内。

○注“齐为”至“车马”

○正义曰:大阅之礼在于仲冬,今农时阅兵,必有所为。传不言其意,故注者原之,于时四邻与鲁无怨,又竟无征伐之处。诸侯戍齐,经所不见,而传说郑忽怒事于大阅之上,及十年郑与齐、卫来战于郎。知此大阅是惧郑忽而畏齐人,故以非时简车马也。

蔡人杀陈佗。佗立逾年不称爵者,篡立,未会诸侯也。传例在庄二十二年。

[疏]注“佗立”至“二年”

○正义曰:杀陈佗,传无文,不言无传者,以传说此事在庄二十二年,不是全无其事,故不言无传。

九月,丁卯,子同生。桓公子庄公也。十二公唯子同是適夫人之长子,备用大子之礼,故史书之于策。不称大子者,书始生也。○適,丁历反,传同。长,丁丈反。

[疏]注“桓公”至“生也”

○正义曰:適妻长子,于法当为大子,故以大子之礼举之。由举以正礼,故史书于策。古人之立大子,其礼虽则无文,盖亦待其长大,特加礼命,如今之临轩策拜。始生之时,未得即为大子也,以其备用正礼,故书其生。未得命,故不言大子也。杜云“十二公唯子同是適夫人之长子”又云“文公、哀公其母并无明文,未知其母是適以否。盖其父未为君之前已生,纵令是適,亦不书也”《释例》云:“据公衡之年,成公又非穆姜所生。”杜此注云“子同是適夫人之长子,备用大子之礼,故史书之”然则虽適夫人之长子,不用大子之礼,亦不书也。

冬,纪侯来朝。

【传】六年春,自曹来朝。书曰“寔来”不复其国也。(亦承五年冬传“淳于公如曹”也。言奔,则来行朝礼,言朝,则遂留不去,故变文言实来。)

楚武王侵随,随国,今义阳随县。

[疏]注“随国”至“随县”

○正义曰:《世本》:“随国姬姓。”不知始封为谁,随以此年见传。僖二十年经书“楚人伐随”自是以后遂为楚之私属,不与诸侯会同。至定四年“吴入郢”昭王奔随,随人免之,卒复楚国。楚人德之,使列诸侯。哀元年随侯见经,其后不知为谁所灭。

使薳章求成焉,薳章,楚大夫。○薳,于委反。

军于瑕以待之。瑕,随地。○瑕,下加反。随人使少师董成。少师,随大夫。董,正也。○少,诗照反,注及下同,后皆仿此。斗伯比言于楚子曰:“吾不得志于汉东也,我则使然。斗伯比,楚大夫,令尹子文之父。我张吾三军而被吾甲兵,以武临之,彼则惧而协来谋我,故难间也。汉东之国,随为大。随张,必弃小国。张,自侈大也。○被,皮寄反,下注“被甲”同。间,间厕之间。张,猪亮反,注同;一音如字。侈,昌氏反,又式氏反。小国离,楚之利也。少师侈,请羸师以张之。”羸,弱也。○羸,劣追反,注及下同。熊率且比曰:“季梁在,何益?”熊率且比,楚大夫。季梁,随贤臣。○率音律。且,子余反。斗伯比曰:“以为后图。少师得其君。”言季梁之谏不过一见从,随侯卒当以少师为计,故云以为后图。二年,蔡侯、郑伯会于邓,始惧楚。楚子自此遂盛,终于抗衡中国,故传备言其事以终始之。○抗,苦狼反。

[疏]“以为”至“其君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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