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脑版
首页

搜索 繁体

卷七桓七年尽十八年(10/10)

嘉之,故以字告。

“伐邾”宋志也。邾、宋争疆,鲁从宋志,背趡之盟。

“冬,十月,朔,日有食之”不书日,官失之也。天子有日官,诸侯有日御。日官、日御,典历数者。

[疏]注“日官”至“历数”

○正义曰:《周礼》大史“掌正岁年以序事,颁告朔于邦国”然则天子掌历者,谓大史也。大史,下大夫,非卿,故不在六卿之数。传言居卿,则是尊之若卿,故知非卿而位从卿,故言居卿也。平历数者,谓掌作历数,平其迟速,而颁于邦国也。晦、朔、弦、望交会有期,日月五星行道有度,历而数之故曰:“历数也。

日官居卿以底日,礼也。日官,天子掌历者,不在六卿之数,而位从卿,故言居卿也。厎,平也,谓平历数。○厎音旨,下同。日御不失日,以授百官于朝。日官平历以班诸侯,诸侯奉之,不失天时,以授百官。

初,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。昭公恶之,固谏,不听。昭公立,惧其杀已也。辛卯,弑昭公而立公子亹。公子亹,昭公弟。○恶,乌路反,下及注“所恶”皆同。亹音尾。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。公子达曰:公子达,鲁大夫。

[疏]“君子”至“恶矣”

○正义曰:弑君者,人臣之极恶也。昭公恶其人,其人果行大恶,是昭公知所恶矣。言昭公恶之不妄也。韩子以为君子言“知所恶”者,非多其知之明,而嫌其心不断也,曰知之若是其明也,而不如早诛焉,以及于死,故言“知所恶”以见其无权也。昭公知其恶而不能行其诛,致使渠弥含憎惧死以徼幸,故昭公不免于弑。戒人君使彊于断也。

○注“公子达鲁大夫”

○正义曰:知非郑人者,若是郑人,当在君子之前言之。传先载君子之议,后陈子达之言,是达闻其言而评之,与臧文仲闻蓼六之灭,其事相类,故知是鲁人也。

“高伯其为戮乎?复恶,已甚矣”复,重也。本为昭公所恶,而复弑君,重为恶也。○复,扶又反,注同;一音服,则乖注意。重,直用反,下同。

【经】十有八年,春,王正月,公会齐侯于泺。(泺水在济南历城县西北,入济。○泺,卢笃反,又力角反,一音洛;《说文》,匹沃反。)

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。公本与夫人俱行,至泺,公与齐侯行会礼,故先书会泺,既会而相随至齐,故曰遂。

[疏]“公与”至“如齐”

○正义曰:僖十一年“公及夫人会齐侯于阳穀”彼言“及”此不言“及”者,公并,传曰,公何以不言及夫人?夫人外也。言夫人淫于齐侯而疏外,公故不言及也。《穀梁传》曰:“不言及夫人,何也?以夫人之伉不称数也。”言夫人骄伉不可及,故舍而不数也。杜无明解。传载申繻之言,讥公男女相渎,盖以相亵渎之故,果致大祸。时史讥其男女无别,故不书及也。

○注“公本”至“曰遂”

○正义曰:据传文,知其乡会之时,即与夫人俱行至于泺水之上,不言及夫人会者,夫人从公行耳。其会之时,夫人不与。既会,乃相随向齐,故如齐之上始书夫人。公自因会而行,故言“遂”耳。

夏,四月,丙子,公薨于齐。不言戕,讳之也。戕例在宣十八年。○戕,在良反。丁酉,公之丧至自齐。无传,告庙也。丁酉,五月一日,有日而无月。

秋,七月。

冬,十有二月,己丑,葬我君桓公。无传。九月乃葬,缓慢也。

【传】十八年春,公将有行,遂与姜氏如齐。(始议行事。)申繻曰:“女有家,男有室,无相渎也,谓之有礼。易此必败。”(女安夫之家,夫安妻之室,违此则为渎。今公将姜氏如齐,故知其当致祸乱。○渎,徒木反。)

[疏]“女有家,男有室”

○正义曰:沈氏云,卿大夫称家,家者,内外之大名。户内曰室,但男子一家之主,职主内外,故曰家;妇人主闺内之事,故为室也。刘炫云:“《释宫》云‘宫谓之室,其内谓之家’。则家之与室义无以异,欲见男女之别,故以室属之。其实室、家同也。”

热门小说推荐

最近更新小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