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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八庄元年尽十年(10/10)

礼,故不称将帅也。

以蔡侯献舞归。献舞,祭季。

[疏]“以蔡侯献舞归”

○正义曰:《穀梁传》曰:“以归,犹愈乎执也。”杜于隐七年注云:“但言以归,非执也”则以归者,直将与其归,不被囚执,其耻轻于执也。《释例·得获例》曰:“敌国交兵,亦有兵器之获,欲殊别君臣,故于君曰灭,于臣曰获。国君者,社稷之主,百姓之望,当与社稷宗庙共其存亡者也,而见获于敌国,虽存若亡,死之与生,皆与灭同。至于偏军元帅,君之臣仆,出身致命,荣辱得失,自其常事。故传曰:胡子髡、沈子逞灭,获陈夏齧’,君臣之辞也。”如杜此言,师败身虏亦应称灭。此不言灭。而云以归者,《释例》所云据宗庙社稷巳亡,而君见获于敌,君身虽在,与亡无异,皆以灭为文,则定六年“郑游速帅师灭许,以许男斯归”是也。若社稷宗庙不亡,君身见获于敌,则云以归“此蔡侯献舞归”是也。刘炫云“在陈死,则称灭,以还者,则言以归”以规杜氏,非也。

冬,十月,齐师灭谭。谭国在济南平陵县西南。传曰:“谭无礼。”此直释所以见灭。经无义例,他皆放此。灭例在文十五年。○谭,徒南反。谭子奔莒。不言出奔,国灭无所出。

[疏]注“不言”至“所出”

○正义曰:《公羊传》曰:“何以不言出?国巳灭矣,无所出也。”

【传】十年,春,齐师伐我。(不书侵伐,齐背蔇之盟,我有辞。)公将战,曹刿请见。(曹刿,鲁人。○刿,古卫反。见,贤遍反,下同。)

[疏]注“曹刿,鲁人”

○正义曰:《史记》作“曹沬”亦云:“鲁人”

其乡人曰:“肉食者谋之,又何间焉”肉食,在位者。间犹与也。○间,间厕之间,注同。与音预。

[疏]注“肉食”至“与也”

○正义曰:《孟子》论庶人云:“五亩之宅,树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。鸡豚狗彘之畜,无失其时,七十者可以食肉。”是贱人不得食肉,故云在位者也。襄二十八年传说子雅、子尾之食云“公膳日双鸡”昭四年传说颁冰之法云“食肉之禄,冰皆与焉,大夫命妇丧,浴用冰”盖位为大夫,乃得食肉也。间谓间杂,言不应间其中而为之谋,故云“间犹与也”

刿曰:“肉食者鄙,未能远谋。”乃入见。问何以战?公曰:“衣食所安,

[疏]“衣食所安”

○正义曰:公意衣食二者,虽所以安身,然亦不敢专巳有之,必以之分人。

弗敢专也,必以分人。”对曰:“小枯未徧,民弗从也。”分公衣食,所惠不过左右,故曰未徧。○徧音遍,注同。公曰:“牺牲玉帛,

[疏]“牺牲玉帛”

○正义曰:四者皆祭神之物。《曲礼》曰:“天子以牺牛,诸侯以肥牛。”郑玄云:“牺,纯毛也。肥,养于涤也。”然则牲谓三牲,牛、羊、豕也。牺者,牲之纯色也。鲁自得用天子之礼,要牺牲相配之语,未必为得用,乃言之也。

弗敢加也,必以信。”祝辞不敢以小为大,以恶为美。○牺,许宜反。对曰:“小信未孚,神弗福也。”孚,大信也。

[疏]注“孚大信也”

○正义曰:孚亦信耳,以言“小信未孚”故解孚为大信以形之。

公曰:“小大之狱,虽不能察,必以情。”必尽巳情。察,审也。对曰:“忠之属也,上思利民,忠也。○属音蜀。

[疏]注“上思利民,忠也”

○正义曰:桓六年传文也。言以情审察,不用使之有枉,则是思欲利民,故为忠之属也。

可以一战,战则请从。”公与之乘。共乘兵车。○从,才用反。乘,绳证反。战于长勺,公将鼓之。刿曰:“未可。”齐人三鼓,刿曰:“可矣。”齐师败绩。公将驰之。刿曰:“未可。”下视其辙。视车迹也。○三,息暂反,又如字。辙,直列反。登轼而望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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