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正义曰:卿大夫采邑之长则谓之宰,公邑之长则曰大夫,此则是宋萧邑大夫也。以此年有功,宋人以萧邑别封其人为附庸。二十三年经书“萧叔朝公”附庸例称名,故杜以叔为名。
谓大国也。《曲礼》曰:“庶方小侯,自称曰孤。诸侯与民言,自称曰寡人。其在凶服,曰適孤。”郑玄云:“与臣言亦自谓寡人。”是无凶则常称寡人,有凶则称孤也。
【传】十三年,,会于北杏,以平宋
。(宋有弑君之
,齐桓
脩霸业。)
[疏
宋人请之,宋公靳之,戏而相愧曰靳。鲁听其得还。○靳,居觐反;服云,耻而恶之曰靳。
○正义曰:昭十三年,楚弑其君虔于乾谿,书地。此弑闵公于蒙泽,不书地者,《释例》曰:“先儒旁采二传,横生异例。宋之蒙泽,楚之乾谿,俱在国内。闵公之弑,则以不书蒙泽国内为义,楚弑灵王,复以地乾谿为失所,明仲尼本不以为义例,则丘明亦无异文也。”是亦言史自详略,无义例也。
遇仇牧于门,批而杀之。手批之也。○批,普迷反,又蒲反;《字林》云,击也,父节反。遇大宰督于东
之西,又杀之。杀督不书,宋不以告。○大音泰。立
游,
游,宋公
。
[疏]十二年注“纪侯”至“大归”
○正义曰:服虔云“耻而恶之曰靳”传称“宋人请之”若是耻恶其人,不应为之请鲁。故杜以为“戏而相愧曰靳”郑玄注《礼记·儒行》云:“遭人名为儒,而以儒靳故相戏。”俗有靳故之语,知是戏而相愧之名也。《公羊传》以为,宋万“与闵公博,妇人皆在侧。万曰:‘甚矣!鲁侯之淑,鲁侯之!’闵公矜此妇人,妒其言,曰:‘此虏也。鲁侯之
恶乎至?’”何休云:“恶乎至,犹何所至。”“万怒,搏闵公,绝其脰。”是其靳之事也。
[疏]“既而”至“之心”
[疏]注“蒙泽”至“蒙县”
○正义曰:《公羊传》曰:“其言归于酅何?隐之也。何隐尔?其国亡矣,徒归于叔尔。”《穀梁传》曰:“其曰归何?吾女也。夫国喜得其所,故言归焉尔。”杜略取彼意为说,《释例》与此尽同,大意以其贤,愍其国亡,乃依附于叔,故书之耳。
○正义曰:用之人,必知是矢;其名仆姑,其义未闻。
及、武、宣、穆、庄之族,宋五公之
孙。以曹师伐之。杀南
于师,杀
游于宋,立桓公。桓公,御说。猛获奔卫;南
万奔陈,以乘车辇其母,一日而至。乘车,非兵车。驾人曰辇。宋去陈二百六十里,言万之多力。○“南
万奔陈”本或作“长万”“长”衍字也,下亦然。乘,绳证反,注同。宋人请猛获于卫。卫人
勿与,石祁
曰:“不可!石祁
,卫大夫。天下之恶一也,恶于宋而保于我,保之何补?得一夫而失一国,与恶而弃好,非谋也。”宋、卫本同好国。○好,呼报反,注同。卫人归之。亦请南
万于陈,以赂。
秋,八月,甲午,宋万弑其君捷及其大夫仇牧。捷,闵公,不书,葬,也。万及仇牧皆宋卿。仇牧称名,不警而遇贼,无善事可褒。○警,居领反。
[疏]注“捷闵”至“可褒”
[疏]注“戏而”至“得还”
秋,七月。
○正义曰:隐十一年《公羊传》曰:“君弑,臣不讨贼,非臣也;不复雠,非
也。葬,生者之事也。《
秋》君弑,贼不讨,不书葬,以为不系乎臣
也。”《左氏》无此义,故杜明之。不书葬,为
故也。凡葬,鲁不会则不书,若使宋
不葬,鲁本无可会之理,兼见此义,故言
也。万及仇牧,并名见于经,知皆卿也。万不书氏者,《释例》曰:“宋万,贾氏以为未赐族。案传称南
长万,则为已氏南
,不得为未赐族也。推寻经文,自庄公以上诸弑君者,皆不书氏,闵公以下皆书氏,亦足明时史之异同,非仲尼所皆贬也。”是杜意以为史有详略,无义例也。文八年,宋人杀其大夫司
,传曰:“司
握节以死,故书以官。”然则有善可褒,当变文以见义,此仇牧书名,不警而遇贼,无善可褒,故不变其文。《公羊》书其“不畏彊御”故言此以异之。
言惧而名礼,其庶乎!”言惧,罪己;名礼,称孤;其庶,庶几于兴。○“言惧而名礼”绝句。或以“名”绝句者,非。既而闻之曰:“公御说之辞也。”宋庄公
。○御,鱼吕反,本或作御。说音悦。臧孙达曰:“是宜为君,有恤民之心。”
夏,四月。
公右歂孙生搏之。搏,取也。不书获,万时未为卿。○歂,市专反。搏音博。
夏,六月,齐人灭遂。遂国在济北蛇丘县东北。○蛇音移。
○正义曰:谓御说明年为君之后,方始闻之,闻之时已为君,故云是人宜其为君也。传以御说有礼,故以此言实之。
[疏]注“游宋公
”
冬,十月,宋万奔陈。奔例在宣十年。
曰:“始,吾敬。今
,鲁囚也,吾弗敬
矣!”病之。万不以为戏,而以为已病,为宋万弑君传。
【经】十有三年,,齐侯、宋人、陈人、蔡人、邾人会于北杏。(北杏,齐地。○杏,
猛反。)
冬,齐侯来逆共姬。齐桓公也。○共音恭。
冬,公会齐侯,盟于柯。此柯,今济北东阿,齐之阿邑。犹祝柯今为祝阿。○柯,古何反。
【传】十二年,秋,宋万弑闵公于蒙泽。(蒙泽,宋地。梁国有蒙县。)
群公奔萧,公
御说奔亳。萧,宋邑,今沛国萧县,亳,宋邑,蒙县西北有亳城。○亳,步各反。南
、猛获帅师围亳。
,长万之
。猛获,其党。○冬,十月,萧叔大心叔,萧大夫名。
[疏]注“叔萧大夫名”
【经】十有二年,,王三月,纪叔姬归于酅。(无传。纪侯去国而死,叔姬归鲁。纪季自定于齐而后归之。全守节义以终妇
,故系之纪而以初嫁为文,贤之也。来归不书,非宁,且非大归。○酅音携。)
○正义曰:《檀弓》云:“鲁庄公及宋人战于乘丘县,贲父御,卜国为右。”车右与此不同者,《礼记》后人所录,闻于所闻之,其事未必实也。案传云:“公
偃先犯宋师,公从而大败之。”则本非
战。《礼记》称“
惊,败绩,公队,佐车授绥,御与车右皆死之”必如《记》言,则是鲁师败绩,安得称“公败宋师于乘丘?”传、《记》不同,固当《记》文妄耳。
乘丘之役,在十年。公以金仆姑南
长万,金仆姑,矢名。南
长万,宋大夫。○
,
亦反。长,丁丈反。
[疏]“公右颛孙生搏之”
[疏]注“金仆姑,矢名”
陈人使妇人饮之酒,而以犀革裹之。比及宋,手足皆见。宋人皆醢之,醢,酱。并醢猛获,故言“皆”○“亦请南
长万于陈以赂”绝句。饮,于鸩反。犀音西。裹音果。比,必利反。见,贤遍反。醢音海。
[疏]“于陈,以赂。”正义曰:断“以赂”为句,言用赂请于陈也。请猛获于卫,不言以赂,盖于卫无赂。
○正义曰:《世族谱》:“游,杂人,不知何公之
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