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文公之季年,诸侯朝晋。卫成公不朝,使孔达侵郑,伐绵、訾及匡。孔达,卫大夫。匡,在颍川新汲县东北。○訾,斯反。汲,居及反。晋襄公既祥,诸侯虽谅闇,亦因祥祭为位而哭。○谅音良,又音亮。
○正义曰:既见其不瞑目,则是未敛于棺,故知未敛也。礼:葬乃加谥。未敛而加恶谥,言其忍之甚也。冤枉之人众矣,未有能见其灵,此事特为商臣忍甚耳。桓谭以为自缢而死,其目未合,尸冷乃瞑,非由谥之善恶也。而不损曰灵。安民立政曰成。
[疏]“晋襄公既祥”
秋,晋侯疆戚田,故公孙敖会之。晋取卫田,正其疆界。○疆,居良反,注同。
○注“步历”至“于终”
○正义曰:《礼》“期而小祥”晋文公以僖三十二年十二月卒,则三十三年十二月为小祥。此云“既祥”谓小祥也。
穆伯如齐,始聘焉,礼也。穆伯,公孙敖。凡君即位,卿并聘,
[疏]注“合古”至“执辱”
初,楚将以商臣为大
,访诸令尹
上。
上曰:“君之齿未也,齿,年也。言尚少。○少,诗照反,下文同。而又多
,黜乃
也。楚国之举,恒在少者,举,立也。且是人也,蜂目而豺声,忍人也,能忍行不义。○蜂,本又作“蜂”芳逢反。豺,什皆反。不可立也”弗听。既又
立王
职而黜大
商臣。职,商臣庶弟也。商臣闻之而未察,告其师潘崇曰:“若之何而察之?”潘崇曰:“享江芊而勿敬也。”江芊,成王妹,嫁于江。○芊,亡氏反。《史记》以为成王妾。从之。江芊怒曰:“呼,役夫!呼,发声也。役夫,贱者称。○呼,报贺反,注同。役夫,如字。称,尺证反。宜君王之
杀女而立职也。”告潘崇曰:“信矣。”潘崇曰:“能事诸乎?”问能事职不。○女音汝。曰:“不能。”“能行乎?”曰:“不能。”“能行大事乎?”曰:“能。”大事,谓弑君。○弑,申志反。一本无此注。冬,十月,以
甲围成王。太
甲。僖二十八年王以东
卒从
玉,盖取此
甲。○卒,
忽反。从,如字,又才用反,王请
熊蹯而死,熊掌难熟,冀久将有外救。○蹯音烦。弗听。丁未,王缢。谥之曰“灵”不瞑;曰“成”乃瞑。言其忍甚,未敛而加恶谥。○瞑,亡丁反,又亡千反。敛,力验反。
疏数无复定准。凡为历者,闰前之月中气在晦,闰后之月中气在朔。僖五年正月朔旦冬至,则四年当闰十二月也。杜《长历》僖元年闰十一月,五年闰十二月。与常历不同者,杜以襄二十七年再失闰,司历过。昭二十年“二月,己丑,日南至”哀十二年“十二月螽”云火犹西,司历过。则
秋之世,历法错失,所置闰月,或先或后,不与常同。杜唯勘经传上下日月以为《长历》,若日月同者,则数年不置闰月。若日月不同、须置闰乃同者,则未满三十二月频置闰,所以异于常历,故《释例》云
秋日有频月而
者,有旷年不
者,理不得一一如筭,以守恒数,故历无有不失也。始失于毫
,尚未可觉,积而成多,以失弦望朔晦,则不得不改宪以顺之。《书》所谓“钦若昊天历象,日月星辰”《易》所谓“治历明时”言当顺天以求合,非苟合以验天者也,故当脩经传日月,以考晦朔,以推时验。下又云“据经传微旨,考日辰晦朔,以相发明,为经传《长历》,未必得天,盖
秋当时之历也”是杜自言不与常历同。
○注“斗建”至“疑惑”
夏,四月,丁巳,葬僖公。传皆不虚载经文,而此经孤见,知僖公末年传宜在此下。
[疏]“凡君”至“并聘”
○正义曰:日月转运于天,犹如人之行步,故推历谓之步历。步历之始以为术之端首,谓历之上元必以日月全数为始,于前更无馀分,以此日为术之端首,故言“履端于始”也。期之日三百六十有六日,谓从冬至至冬至必满此数,乃周天也。日月之行有鷃有速,日行迟,月行速。凡二十九日过半,月行及日,谓之一月。过半者,谓一日于历法分为九百四十分,月行及日,必四百九十九分,是过半二十九分。今一岁气周有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,其十二月一周唯三百五十四日,是少十一日四分日之一,未得气周。细而言之,一岁止少弱十一日,所以然者,一月有馀分二十九,一年十二月有馀分三百四十八。是一岁既得三百五十四日,又得馀分三百四十八。其四分日之一,一日为九百四十分,则四分日之一为二百三十五分。今于馀分二百四十八内取二百三十五,以当卻四分日之一,馀分仍有一百一十三。其整日唯有十一日,又以馀分一百一十三减其一日九百四十分,唯有八百二十七分。是一年有馀十日八百二十七分,少一百一十三分,不成十一日也。刘炫云:“则一岁为十二月,犹有十一日有馀未得周也。分一周之日为十二月,则每月常三十日,馀计月及日为一月,则每月唯二十九日,馀前朔后朔相去二十九日,馀前气后气相去三十日,馀每月参差气渐不正,但观中气所在,以为此月之正,取中气以正月,故言‘举正于中’也。月朔之与月节,每月剩一日有馀,所有馀日归之于终,积成一月,则置之为闰,故言‘归馀于终’。”
○正义曰:《释例》云:“卫孔达为政,不共盟主,兴兵于邻国,受讨丧邑,窘而告陈。虽从陈之谋,仅得自定以谋而济,故君但言合古,而不释其尤也。”刘炫云:“
秋之时,天
微弱,霸主秉德刑以长诸侯,诸侯从时命以事霸主,大字小,小事大,所以相保持也。晋之与卫小大不同,而耻于受屈,望以彊获免,明王在上,理在可然,度时之宜,则非善计。君
以为合古之
,失当今之宜,亦不言其谋全非礼也。”
王使伯卫来锡公命,卫,
伯字。○一本作“
伯卫来锡公命”一本作“天王使”
叔孙得臣如周拜。谢赐命。
[疏]注“言甚”至“恶谥”
使为大师,且掌环列之尹。环列之尹,卫之官,列兵而环王
。○大音泰。环,如字,又音患。
穆王立,以其为大之室与潘崇,
○正义曰:商臣今既为王,以其为大之时所居室内财
仆妾尽以与潘崇,非与其所居之
室也。
○正义曰:即位者,既葬除丧即成君之吉位也。唯以既葬为限,不以逾
[疏]注“卫,伯字”
使告于诸侯而伐卫,及南。今河内地。先且居曰:“效尤,祸也。尤,卫不朝故伐。今不朝王,是效卫致祸。时王在温,故劝之。○且,
馀反。请君朝王,臣从师。”晋侯朝王于温,先且居、胥臣伐卫。五月,辛酉,朔,晋师围戚。六月,戊戌,取之,获孙昭
。昭
,卫大夫,
戚邑。卫人使告于陈。陈共公曰:“更伐之,我辞之。”见伐求和,不竞大甚,故使报伐,示已力足以距晋。○共音恭。更,古孟反,又音庾。大音泰,又如字。卫孔达帅师伐晋,君
以为古。古者越国而谋。合古之
,而失今事霸主之礼,故国失其邑,
见执辱。
[疏]“为大之室”
○正义曰:知是字者,以天公卿例书爵,不言名,大夫称字,故
伯虽卿,或称字。案僖九年“公会宰周公”云云,杜云“三公不字”明卿或书字。
○正义曰:闰后之月中气在朔,则斗柄月初已指所建之辰;闰前之月中气在晦,则斗柄月末方指所建之辰,故举月之正在于中气,则斗柄常不失其所指之次。如是乃得寒暑不失其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