哀公之二十二年,而越灭吴。”“越,姒姓。其先,夏后少康之庶子也。封于会稽,自号于越。于者,夷言发声也。滨在南海,不与中国通。后二十馀世至于允常,鲁定公五年始伐吴。允常卒,子句践立,是为越王。越王元年,鲁定公之十四年也。鲁哀公二十二年,句践灭吴,霸中国,卒。春秋后七世,大为楚所破,遂微弱矣。”《外传》曰“羋姓归越”是越本楚之别封也,或非夏后之后也。
晋胥克有蛊疾,惑以丧志。○蛊音古。丧,息狼反。郤缺为政。代赵盾。秋,废胥克,使赵朔佐下军。朔,盾之子,代胥克,为成十七年胥童怨郤氏张本。
冬,葬敬嬴,旱,无麻,始用葛茀。记礼变之所由。茀,所以引柩,殡则有之,以备火;葬则以下柩。○茀,方勿反,引棺索也。柩,其又反。
[疏]注“记礼”至“下柩”
○正义曰:《礼记》诸言自某始者,皆与后人为始。此云“始用葛茀”则自此以后常用葛,故云记礼变之所由。茀字,《礼》或作紼,或作綍,绳之别名也。《周礼·遂人》,大丧属六紼,天子用六也。《丧大记》,君葬用四紼,大夫士葬用二紼。是紼者所以引柩也。于殡则已有之,系于輴车,以备火灾。有灾则引柩以辟火,及葬,则用之以下柩也。
雨,不克葬,礼也。礼,卜葬,先远日,辟不怀也。怀,思也。
[疏]“雨不”至“怀也”
○正义曰:《曲礼》云:“凡卜筮日,旬之外曰远某日,旬之内曰近某日。丧事先远日,吉事先近日。”郑玄云:“丧事,葬与练祥也;吉事,祭祀冠取之属也。”然则远近日,先卜上旬,不吉,卜次旬,又不吉,卜下旬。丧事则先卜,下旬卜葬先卜,远日辟不思念其亲,似欲汲汲而早葬之也。今若冒雨而葬,亦是不思其亲,欲得早葬,故举卜葬先远日,以证为雨而止,礼也。《王制》云:“庶人葬,不为雨止”者,郑玄云:“虽雨犹葬,礼仪少也。”
城平阳,书,时也。
陈及晋平。楚师伐陈,取成而还。言晋、楚争强。
【经】九年,春,王正月,公如齐。(无传。)公至自齐。(无传。)
夏,仲孙蔑如京师。
齐侯伐莱。无传。
秋,取根牟。根牟,东夷国也。今琅邪阳都县东有牟乡。
八月,滕子卒。未同盟。
九月,晋侯,宋公、卫侯、郑伯、曹伯会于扈。
晋荀林父帅师伐陈。
辛酉,晋侯黑臀卒于扈。卒于竟外,故书地。四与文同盟。九月无辛酉,日误。○竟音境。
[疏]注“卒于”至“日误”
○正义曰:《释例》扈是郑地,故云卒于竟外。黑臀以二年始立,而云四与文同盟者,杜注《春秋》又为释例,前后经、传勘当备尽,岂晋侯二年始立,不于文公之世而云四与文同盟?必是后写之误。苏氏亦以为然。刘炫以此规杜,非也。其君卒,或书地,或不书地,皆从赴。今云“卒于竟外”故书地者,晋侯实在竟外,卒非以为例也。刘炫云:襄七年,郑伯髡顽卒于鄵,昭二十五年,宋公佐卒于曲棘,竟内亦书地,非竟外。九月无辛酉者,下有十月癸酉。杜以长历推之,癸酉是十月十六日,辛酉在前十二日耳。故云九月无辛酉。上有八月,下有十月,非月误也。
冬,十月,癸酉,卫侯郑卒。无传。三与文同盟。
[疏]注“三与文同盟”
○正义曰:郑父毁以僖二十五年卒,郑代立,其年盟于洮,二十六年于向,二十八年于践土,文七年于扈,十四年于新城,唯二与文同盟。云三者,以二、三字体相近,转写之误耳。若其不然,杜无容不委。刘炫以此规杜,非也。
宋人围滕。
楚子伐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