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金奏作于下”作乐先击锺,故注云:“击锺而奏乐也。”《礼记·仲尼燕居》云:“两君相见,入门而县兴,升堂而乐阕。”《郊特牲》曰:“宾入大门而奏《肆夏》,示易以敬也。”郑玄云:“宾,朝聘者。”朝、聘连言之,则燕享朝宾、聘客,皆入门即奏乐矣。其实朝宾入门而奏乐,聘、客则至庭乃奏乐。此郤至将登堂始奏乐者,县当在庭,而楚之为地室而县,待客将登乃奏,皆所以见异,故欲以惊宾矣。燕享聘客,皆当入门奏《肆夏》;若燕已之群臣,则有王事之劳者,乃得以乐纳宾。其常燕唯有升歌间合而已,无纳宾之乐也。故《燕礼记》云:“若以乐纳宾,则宾及庭奏《肆夏》。”郑玄云:“卿大夫有王事之劳者,则奏此乐焉。”是燕己之臣,无王事之劳者,不以乐纳宾也。
惊而走出。子反曰:“日云莫矣,寡君须矣,吾子其入也!”宾曰:“君不忘先君之好,施及下臣,贶之以大礼,重之以备乐。贶,赐也。○莫音暮,本亦作“暮”施,以豉反。重,直用反。
[疏]“惊而”至“备乐”
○正义曰:卒闻地下锺声,出其不意,故惊而走出。其出实为惊怖,因即饰辞辞乐,言己不敢当大礼,匿其惊走之意。
如天之福,两君相见,何以代此?下臣不敢。”言此两君相见之礼。
[疏]注“言此”至“之礼”
○正义曰:《仲尼燕居》云“两君相见,入门而县兴”是宾入门作乐,为两君相见之礼也。而《燕礼》虽兼聘问之宾,以燕已臣为主,而云“若以乐纳宾”燕己之臣,尚有以乐纳宾之法,则燕享聘客,必以乐纳宾矣。故郑玄《郊特牲》注云:“宾,朝聘者。”朝、聘并言,则君臣同乐,郤至不敢同君,故以之为辞耳,非谓礼不得也。
子反曰:“如天之福,两君相见,无亦唯是一矢以相加遗,焉用乐?言两君战乃相见,无用此乐。○遗,唯季反。焉,于虔反。
[疏]注“言两”至“此乐”
○正义曰:子反意言晋、楚并是大国,不肯相朝,唯战乃相见。其相见之时,唯当用是一矢以相加陵、相遗与耳,无为用此乐也。
寡君须矣,吾子其入也!”宾曰:传诸交让得宾主辞者,多曰宾主以明之。
[疏]注“传诸”至“明之”
○正义曰:知传诸交让得宾主辞,多曰宾主者,此传每称郤至为宾,文十二年传称西乞术为宾,并称“主人曰”之类是也。
“若让之以一矢,祸之大者,其何福之为?世之治也,诸侯间于天子之事,则相朝也,王事间缺,则脩私好。○治,直吏反,下注“治世”同。间音闲,注同。于是乎有享、宴之礼。享以训共俭,享有体荐,设几而不倚,爵盈而不饮,肴乾而不食,所以训共俭。○享,许丈反,旧又许亮反;本亦作“飨”宴,于见反;徐,于显反。倚,于绮反。
[疏]注“享有”至“共俭”
○正义曰:“享有体荐”宣十六年传文也。“设几而不倚,爵盈而不饮”昭五年传文也。《礼·聘义记》曰:“聘之礼,至大礼也”酒清人渴,而不敢饮也;肉乾人饥,而不敢食也。”彼言聘礼,即是享聘宾之礼,此事皆所以教训恭俭也。
宴以示慈惠。宴则折俎,相与共食。○折,之设反。
[疏]注“宴则”至“共食”
○正义曰:宣十六年传云:“宴有折俎。”宴则节折其肉,升之于俎,相与共啗食之,所以表示慈惠也。
共俭以行礼,而慈惠以布政。政以礼成,民是以息。百官承事,朝而不夕,不夕,言无事。○朝,直遥反;朝,日朝;徐音朝旦之朝。
[疏]“朝而不夕”
○正义曰:旦见君谓之朝,莫见君谓之夕。哀十四年传称“子我夕”《晋语》称“叔向夕”皆谓夕见君也。人息事少,故百官承奉职事,皆朝朝而莫不夕。不夕,言无事也。
此公侯之所以扞城其民也。扞,蔽也。言享宴结好邻国,所以蔽扞其民。○扞,户旦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