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疏]注“子如”至“駹子”
○正义曰:子如即是子班,据传可知。以外无文,见其同时被杀,必是近亲,相传为此说耳。
曹人使公子负刍守,使公子欣时逆曹伯之丧。二子,皆曹宣公庶子。○刍,初俱反。守,子又反。欣时,如字;徐云,或作款,亦音欣;案《公羊传》作喜时,宜音忻。秋,负刍杀其大子而自立也。宣公大子。诸侯乃请讨之。晋人以其役之劳,请俟他年。冬,葬曹宣公。既葬,子臧将亡,子臧,公子欣时。国人皆将从之。不义负刍故。成公乃惧,成公,负刍。告罪,且请焉。请留子臧。乃反,而致其邑。迁邑于成公。为十五年执曹伯传。
【经】十有四年,春,王正月,莒子朱卒。(无传。九年盟于蒲。)
夏,卫孙林父自晋归于卫。晋纳之,故曰归。
秋,叔孙侨如如齐逆女。成公逆夫人,最为得礼,而经无纳币者,文阙绝也。
[疏]注“成公”至“绝也”
○正义曰:《释例》曰:“成公逆女及夫人至,最为得礼,故详其文。丘明谓之‘微而显’、‘婉而成章’也。”然则杜以传文详知其最得礼也。《释例》又云:“成公娶夫人而不纳币,此经文阙也。贵聘而贱逆,失礼之微者,传犹详之,言其不终;若实不纳币,非所略也。”是言阙之意也。阙绝者,阙而文断绝。盖疑仲尼脩定,后其文始阙;若脩时巳阙,传应言其故也。
郑公子喜帅师伐许。
九月,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。
冬,十月,庚寅,卫侯臧卒。五同盟。
[疏]注“五同盟”
○正义曰:臧父速以二年八月卒,而臧代立。其年十一月,卫大夫与公盟于蜀,三年孙良夫来盟,五年于蟲牢,七年于马陵,九年于蒲,皆鲁、卫俱在,是五同盟也。
秦伯卒。无传。二年大夫盟于蜀,而不赴以名,例在隐七年。
【传】十四年,春,卫侯如晋,晋侯强见孙休父焉。(林父以七年奔晋。强见,欲归之。○强,其丈反,注同。见,贤遍反,注“强见”、下“而见之”同。)定公不可。夏,卫侯既归,晋侯使郤犨送孙林父而见之。卫侯欲辞,定姜曰:“不可!(定姜,定公夫人。)是先君宗卿之嗣也,(同姓之卿。)
[疏]注“同姓之卿”
○正义曰:《世本》:“孙氏出于卫武公,至林父八世。”是同姓也。
大国又以为请。不许,将亡。虽恶之,不犹愈于亡乎?君其忍之!违大国,必见伐,故亡。○为,如字,或于伪反。恶,乌路反。安民而宥宗卿,不亦可乎?卫侯见而复之。复林父位。○宥音又。卫侯飨苦成叔,成叔,郤犨。甯惠子相。相,佐礼。惠子,甯殖。○相,息亮反,注同。苦成叔傲。甯子曰:“苦成家其亡乎?古之为享食也,以观威仪、省况福也,故《诗》曰:‘兕觥其?,旨酒思柔。《诗·小雅》。言君子好礼,饮酒皆思柔德,虽设兕觵,?然不用。以兕角为觵,所以罚不敬。?,陈设之貌。○傲,五报反;本又作敖,音同,下同。食音嗣。兕,徐辞姊反。觵,古横反。?,徐音虬,又巨彪反,一音巨秋反。好,呼报反。
[疏]注“诗小”至“之貌”
○正义曰:《诗·小雅·桑扈》之章。言设爵不用之意。君子好礼,与于燕者皆思柔顺之德,无过可罚,故虽设觵爵,不用之也。兕是兽名,觵是爵称,知兕觵以兕角为觵也。《周礼·小胥职》云:“觵其不敬者”是所以罚不敬也。《异义》:《韩诗》说觵五升,所以罚不敬也,觵,廓也,著明之貌,君子有过,廓然明著;《诗毛传》说觵大七升;许慎云:觵,罚有过。一饮七升为过多,当谓五升,是也。《诗·良耜》云“有?其角”则?是角貌,此诗之意指其角貌;言陈设不用,故云“陈设之貌”
彼交匪傲,万福来求。’彼之交于事而不惰傲,乃万福之所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