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规悼公也。
昔周辛甲之为大史也,命百官,官箴王阙,辛甲,周武王太史。阙,过也。使百官各为箴辞戒王过。○箴,之林反。
[疏]注“辛甲”至“王过”
○正义曰:《晋语》称文王访于辛、尹,贾逵以为辛甲、尹佚。则辛甲,文王之臣,而下及武王。但文王之时,天命未改,不得命百官官箴王阙,故以为武王时太史也。阙谓过失也。大史号令百官,每官各为箴辞以戒王,若箴之疗疾,故名短焉。言官箴者,各以其官所掌而为箴辞。虞人掌猎,故以猎为箴也。汉成帝时,杨雄爱《虞箴》,遂依放之,作十二州二十五《官箴》,后亡失九篇。后汉崔骃,骃子瑗,瑗子寔,世补其阙。及临邑侯刘騊駼、大傅胡广,各有所增,凡四十八篇。广乃次而题之,署曰“百官箴”皆放此《虞箴》为之。
于《虞人之箴》,虞人掌田猎。
[疏]注“虞人掌田猎”
○正义曰:《周礼》:“山虞,大田猎则莱山田之野;泽虞,大田猎则莱泽野。”莱谓芟其草莱以为杀围之处,《诗》毛传云“大艾草以为防”是也。
曰:‘芒芒禹亦,画为九州,芒芒,远貌。画,分也。○芒,莫郎反。画,乎麦反。
[疏]注“芒芒”至“分也”
○正义曰:画分者,言画地分之,以为竟也。《禹贡》唯冀州帝都不言竟界,以馀州所至,则冀州可知也。八州各言竟界,云:“济、河惟兖州,海、岱惟青州,海、岱及淮惟徐州,淮、海惟杨州,荆及衡阳惟荆州,荆、河惟豫州,华阳、黑水惟梁州,黑水、西河惟雍州。”是禹所画分也。
经启九道。启开九州之道。
[疏]注“启开九州之道”
○正义曰:既分海内以为九州,遂皆以九言之。《禹贡》云:“九州攸同,九山刊旅,九川涤源,九泽既陂。”故此亦言“九道”言禹开通九州之道也。
民有寝庙,兽有茂草,各有攸处,德用不扰。人神各有所归,故德不乱。○攸处如字,本或作“攸家”扰,如小反,乱也。在帝夷羿冒,于原兽,冒,贪也。○冒,莫报反。又音亡北反。
[疏]“在帝夷羿”
○正义曰:帝王之号,当时所称。三代称王,自以德劣于前,谦而不称为帝。其统天下,实与帝同。所谓今之王,古之帝也。后人之称先代,或以王言帝,或以帝言王。《史记》于夏、殷诸王,皆称为帝。此羿篡立为王,故以帝称焉。
忘其国恤,而思其麀牡。言但念猎。○麀音忧,鹿牡也。牡,茂后反。武不可重,重犹数也。○重,直用反,注同。数,所角反。
[疏]注“重犹数也”
○正义曰:杜读为重累之重,故为数也。服虔云:“重犹大也。”言武事不可大任。
用不恢于夏家。羿以好武,虽有夏家,而不能恢大之。○恢,苦回反。兽臣司原,敢告仆夫。’兽臣,虞人。告仆夫,不敢斥尊。《虞箴》如是,可不惩乎?”于是晋侯好田,故魏绛及之。及后羿事。○好,呼报反,下文同。惩,直升反。
[疏]“于是”至“及之”
○正义曰:魏绛本意主劝和戎,忽云有穷后羿,以开公问,遂说羿事以及《虞箴》,乃与初言不相应会,故传为此二句以解魏绛之意。
公曰:“然则莫如和戎乎?”对曰:“和戎有五利焉:戎狄荐居,贵货易土,荐,聚也。易犹轻也。○荐,在荐反,又才逊反,或云草也。易,以豉反,徐神豉反,注同。
[疏]注“荐聚也”
○正义曰:《释言》云:“荐,再也。”孙炎曰:“荐,草生之再也。”即荐是聚也。服虔云:“荐,草也。言狄人逐水草而居,徙无常处。”刘炫案:《庄子》云“麋鹿食荐”即荐是草也。服言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