·大宰职》云:“祀五帝,前期十日,帅执事而卜日。”然则将祭十日之前,预卜之,盖一旬一卜也。例称启蛰而郊,建寅之月也。此四月三卜,盖三月二卜,四月又一卜也。春分之前,犹是启蛰节内,于法仍可以郊。据传献子之言,三卜在春分之后,则初卜即巳大晚,故三卜而涉于春分也。人心欲其吉,不吉是不从,不从则不郊,故免牲而不杀也。
○注“称牲”至“礼也”
○正义曰:僖三十一年“夏,四月,四卜郊,不从,乃免牲”传曰:“礼,不卜常祀,而卜其牲、日。牛卜日曰牲。牲成而卜郊,上怠慢。”此经与彼正同,唯四卜、三卜为异耳。彼言其非,则此亦非也。牛巳称牲,是既卜日矣。牲既成矣,而又卜郊,与僖同讥,故云“又非礼也”
小邾子来朝。
城费。南遗假事难而城之。○费音秘。难,乃旦反。
[疏]注“南遗”至“城之”
○正义曰:此传唯说南遗请城之由,不言时与不时,则知南遗假讬言有事难而请城之。
秋,季孙宿如卫。
八月,螽。无传。为灾故书。
冬,十月,卫侯使孙林父来聘。壬戌,及孙林父盟。楚公子贞帅师围陈。
十有二月,公会晋侯、宋公、陈侯、卫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于鄬。谋救陈,陈侯逃归,不成救,故不书救也。鄬,郑地。○鄬,于轨反,《字林》凡吹反.
[疏]注“谋救”至“郑地”
○正义曰:楚既围陈,而陈侯亦列于会者,当是围之不密,故陈侯得出会求救也。陈侯逃归,陈遂属楚。诸侯不与楚战,各自罢归,不成为救,故不书救也。
郑伯髡顽如会,未见诸侯,丙戌,卒于鄵。实为子驷所弑,以疟疾赴,故不书弑。称名为书卒,同盟故也。如会,会于鄬也。未见诸侯,未至会所而死。鄵,郑地。不欲再称郑伯,故约文上其名于会上。○鄵,七报反,又采南反,《字林》千消反。弑音试,下同。为书,于伪反。上其,时掌反。
[疏]注“实为”至“会上”
○正义曰:鲁之隐、闵,实被弑而书“薨”讳而不言弑,则亦不以被弑赴诸侯。此郑伯实为子驷所弑,而以疟疾赴于诸侯,亦如隐、闵之类,讳而不言弑。故鲁史不得书弑也。《穀梁传》曰:“礼,诸侯不生名,此其生名何也?卒之名也。卒之名则何?为加之如会之上,见以如会卒也。”是言书名为书卒而称之也。三年盟于鸡泽,五年盟于戚,鲁、郑俱在同盟,故赴以名。法当书名,故进名于上。其名本为下卒,非是生名之也。如会者,会诸侯于鄬,欲往赴其会也。《公羊传》曰:“未见诸侯,其言如会何?致其意也。原其意本欲往会,故书之也。”未见诸侯,言其未至会所而死,非至会而不见也。书“卒于鄵”者,赴以所卒之地,故书之。
陈侯逃归。畏楚,逃晋而归。
【传】七年,春,郯子来朝,始朝公也。
夏,四月,三卜郊,不从,乃免牲。孟献子曰:“吾乃今而后知有卜筮。夫郊祀后稷,以祈农事也。郊祀后稷以配天。后稷,周始祖,能播殖者。
[疏]注“郊祀”至“殖者”
○正义曰:言后稷,周之始祖,能播殖者,辨知后稷是何人,不为能播殖。故祀以祈农事,自谓郊天以祈农耳。案《孝经》云:“孝莫大于严父,严父莫大于配天,则周公其人也。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,宗祀文王于明堂,以配上帝。”止云配天而祀之,不言祈农也。《郊特牲》说郊天之义曰:“万物本乎天,人本乎祖,此所以配上帝也。郊之祭也,大报本反始也。”宣三年《公羊传》曰:“郊则曷为必祭稷?王者必以其祖配。王者则曷为必以其祖配?自内出者无匹不行,自外至者无主不止。”何休云:“天道闇昧,故推人道以接之。不以文王配者,重本尊始之义也。”据此诸文,则郊祭天者,为物本于天,故祭天以报本。神必须配,故推祖以配天,止报生成之恩,非求未来之福。此传专言郊祀社稷主为祈农事者,斯有旨矣。祭祀者,为报巳往,非求将来之福也。但祭为明神所享,神以将来致福。将来而获多福,乃由祭以得之。《礼器》称君子曰“祭祀不祈”祭者意虽不祈,其实福以祭降。以祭获福,即祈之义也。宗庙之祭,缘生事死,尽其孝顺之心,非求耕稼之利。少牢馈食者,大夫之祭礼也。其祭之末,尸嘏主人,使女受福于天,宜稼于田。彼岂为田而祭哉!神以宜田福之耳。郊天之义亦由是也。神以人为主,人以穀为命。人以精意事天,天以宜稼祐人,以此谓之祈农,本意非祈农也。《诗·噫嘻序》曰:“春夏祈穀于上帝。”《礼》孟春之月《月令》曰:“是月也,天子乃以元日祈穀于上帝。”即是郊天之祭也。其下即云:“乃择元辰,天子亲载耒耜,躬耕帝籍。”是郊而后耕也。献子此言,正与《礼》合。《孝经》止言尊严其父祖,述孝子之志本意,不说郊天之祭,无由得有祈穀之言。何休《膏育》,执彼难此,追而想之,亦可以叹息也。
是故启蛰而郊,郊而后耕。今既耕而卜郊,宜其不从也。启蛰,夏正建寅之月。耕谓春分。○蛰,直立反。夏,户雅反。
[疏]注“启蛰”至“春分”
○正义曰:《释例》曰:“历法,正月节立春,启蛰为中气。二月节雨水,春分为中气。”是启蛰为夏正建寅之月中气也。《月令》祈穀之后,即择日而耕。初耕亦在正月。传言“既耕而卜郊,宜其不从”是此卜之时,巳涉春分之节。时过不复可郊,故言“耕谓春分”指释献子言耕,是春分之节,不谓春分始可耕也。《释例》又曰:“僖公、襄公夏四月卜郊,但讥其非所宜卜,不讥其四月不可郊也。孟献子曰‘启蛰而郊,郊而后耕’,耕谓春分也,言得启蛰,即当卜郊,不得过春分也。”是言此卜在春分之后,故献子讥之。据传,献子此言郊天之礼,必用周之三月。而《杂记》云:“孟献子曰:‘正月日至,可以有事于上帝。七月日至,可以有事于祖。’七月而禘,献子为之也。”此与《礼记》俱称献子,二文不同,必有一谬。《礼记》后人所录,《左传》当得其真。若七月而禘,献子为之,则当献子之时,应有七月禘者。烝、尝过则书,禘过亦宜书。何以献子之时,不书七月禘也?足知《礼记》之言,非献子矣。
南遗为费宰。费,季氏邑。叔仲昭伯为隧正,隧正,主役徒。昭伯,叔仲惠伯之孙。○隧音遂。
[疏]注“隧正”至“役徒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