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疏]“今称伐,则下等也”
臧武仲谓季孙曰:“非礼也!夫铭,天令德,天
铭德不铭功。诸侯言时计功,举得时,动有功,则可铭也。大夫称伐。铭其功伐之劳。今称伐,则下等也;从大夫故。
[疏]注“终言之”
○正义曰:谷之类极多,言百,举成数也。季武
以所得于齐之兵,作林锺而铭鲁功焉。林锺,律名。铸锺,声应林锺,因以为名。○铸,之树反。应,应对之应。
[疏]注“礼之”至“君命”
○正义曰:诸侯之铭当言时既功时计功。鲁之伐齐也,借人之力,功非已有。妨民农务,不可谓时。二者既无可称,唯有从行征伐,可得称伐劳耳。伐虽可称,若称伐,则从大夫之例,于三者为下等,不足为功也。
○正义曰:妇人,则闭之于
,犯死不得不杀,而云“妇人无刑”知其于五刑之中无三等刑耳。三等,墨、劓、刖也。三等之刑,墨轻,刖重,故举其轻重而略其劓也。《周礼》谓之“墨”《尚书》谓之“黥”黥、墨为一,故依《尚书》言黥也。服虔云:“妇人从人者也,故不为制刑。及犯恶,从男
之刑也。”若与男
俱受黥、刖、劓,亦是妇人刑矣。何独主男
而妇人从之也?刘难服云:犯
,则男
割势,妇人闭
,岂得从男
乎?
[疏]注“无黥、刖之刑”
虽有刑,不在朝市。谓犯死刑者,犹不暴尸。○暴,蒲卜反。夏,五月,壬辰,晦,齐灵公卒。经书七月辛卯,光定位而后赴。庄公即位。太光也。执公
牙于句渎之丘。以夙沙卫易已,卫奔
唐以叛。光谓卫教公易己。
唐在祝柯县西北。○句,古侯反。渎音豆。
召,上照反,下同。劳,力报反,来,力代反。长,丁丈反。季武兴,再拜稽首,曰:“小国之仰大国也,如百穀之仰膏雨焉!若常膏之,其天下辑睦,岂唯敝邑?”赋《六月》。《六月》,尹吉甫佐天
征伐之诗。以晋侯比吉甫,
征以匡王国。○仰,如字,徐五亮反,下同。膏雨,如字,徐古报反。常膏,古报反,又如字。辑,音集,本又作集。“百谷”
○正义曰:《月令》季夏“律中林锺”是林锺,六月之律名也。《周语》云:“景王将铸无,问律于泠州鸠。对曰:‘律所以立,均
度也。古之神瞽考中声而量之以制,度律均钟,百官轨仪。’”贾逵云:“律谓六律、六吕。以均钟大小清浊也。”考,成也。成,平也。平中和之声,度律吕之长短,以立均钟,以成和平之声,而百官之
,得象而仪之。是言度律吕长短,然后铸钟,钟声应律,遂以律名钟。此钟声应林钟,故以林钟为名。
[疏]注“林锺”至“为名”
于四月,丁未,于此年四月。郑公孙虿卒,赴于晋大夫。范宣言于晋侯,以其善于伐秦也。十四年晋伐秦,
蟜见诸侯师,而劝之济泾。六月,晋侯请于王,王追赐之大路,使以行,礼也。大路,天
所赐车之总名,以行葬礼。传言大夫有功,则赐服路。
○正义曰:二十四年“穆叔如周,王嘉其有礼,赐之大路”与此并赐诸侯之卿,其文皆云“大路”知大路,天所赐车之总名也。《周礼·巾车》:“王之五路:有玉路,金路,象路,革路,木路。”又有“服车五乘:孤乘夏篆,卿乘夏缦,大夫乘墨车,士乘栈车,庶人乘役车”又曰:“凡良车、散车不在等者,其用无常。”《周礼》有此文耳。其封诸侯,赐之以车,则同姓以金路,异姓以象路,四卫以革路,蕃国以木路。其赐诸侯之卿,则无文。《释例》曰:“《周
》王之五路,及卿大夫士服车各有名。又有良车、散车,不在等者,其用无常。”谓此上五路之良、散,当以
赐,故言“其用无常”也。传通称玉路、金路为大路,及赐鲁穆叔、郑
蟜当是革路。若木路所以封四卫及蕃国之君也,而亦曰大路者,据受王之
齐侯娶于鲁,曰颜懿姬,无。其侄鬷声姬生光,以为大
。兄
曰侄。颜、鬷皆二姬母姓,因以为号。懿、声皆谥。○娶,
住反。侄,直结反。鬷,
公反。诸
仲
、戎
,戎
嬖。诸
,诸妾姓
者。二
,皆宋女。○仲,本亦作中,音仲,下皆放此。嬖,必计反。仲
生牙,属诸戎
。属,讬之。○属,音之蜀反,注同。戎
请以为大
,许之。齐侯许之。仲
曰:“不可!废常,不祥,废立嫡之常。○嫡,本或作適,丁历反。间诸侯,难。事难成也。○间,间厕之间。光之立也,列于诸侯矣。列诸侯之会。今无故而废之,是专黜诸侯,谓光已有诸侯之尊。而以难犯不祥也。君必悔之!”公曰:“在我而已。”遂东大
光。废而徙之东鄙。使
厚傅牙以为大
,夙沙卫为少傅。齐侯疾,崔杼微逆光。疾病,而立之。光杀戎
,终言之。○少,诗照反,下注“公犹少”同。杼,直吕反。
计功,则借人也,借晋力也。○借,如字,一音情亦反。言时,则妨民多矣,何以为铭?且夫大伐小,取其所得以作彝,彝,常也。谓锺鼎为宗庙之常
。○夫音扶。彝,以之反。铭其功烈以示
孙,昭明德而惩无礼也。今将借人之力以救其死,若之何铭之?小国幸于大国,以胜大国为幸。○惩,直升反。而昭所获焉以怒之,亡之
也。”为城西郛武城传。
[疏]注“大路”至“服路”
○正义曰:传言“礼也”则兵不伐丧,必有常礼,礼有此法,故“闻丧即还”《公羊传》曰:“还者何?善辞也。何善尔?大其不伐丧也。此受命乎君而伐齐,则何大乎其不伐丧?大夫以君命,
退在大夫也。”何休云:“礼,兵不从中,御外临事制宜,唯义所在,故善之。”是与《左氏》同也。《穀梁传》曰:“还者,事未毕之辞也。不伐丧,善之也。善之则何为未毕也?君不尸小事,臣不专大名。善则称君,过则称已,则民作让矣。士匄外专君命,故非之也。然则为士匄者宜奈何?宜椫帷而归命乎介。”其意言待命乃还,故杜言不必待君命,所以排《穀梁》也。
尸诸朝,非礼也。妇人无刑。无黥、刖之刑。○黥,其京反。刖音月,又五刮反。
晋士匄侵齐,及穀,闻丧而还,礼也。礼之常,不必待君命。
○正义曰:知终言之者,以云“尸诸朝,非礼”下始云五月“齐灵公卒,庄公即位”若非即位之后,岂得尸戎于朝?故传终言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