奔,去此既近,邾更无事,今畀我来奔,必是庶其之党,同有窃邑叛君之罪。《春秋》之例,命卿有罪,出奔皆书名。畀我书名,罪其与庶其同党,非谓畀我非命卿,与《释例》不违。刘不晓杜旨,妄为规过,非也。
葬杞孝公。无传。
陈杀其大夫庆虎及庆寅。书名,皆罪其专国叛君。言及,使异辞,无义例。
[疏]注“书名”至“义例”
○正义曰:被杀书名,是罪之文,故以专国叛君为二庆罪状。成十七年晋杀其大夫卻锜、郤犨、郤至,哀四年蔡杀其大夫公孙姓、公孙霍,皆不言“及”文九年晋杀其大夫士縠及箕郑父,与此并言“及”传无其说,知是史异辞,无义例也。
陈侯之弟黄自楚归于陈。诸侯纳之曰归。黄至楚自理得直,欲为楚所纳。
晋栾盈复入于晋,以恶入曰复入。○复,扶又反,注同。入于曲沃。兵败奔曲沃。据曲沃众,还与君争,非欲出附他国,故不言叛。○还,户关反。争,争斗之争。
[疏]注“兵败”至“言叛”
○正义曰:案传栾盈潜入曲沃,之甲以入晋都,及败,又入于曲沃。潜入之时,晋人不觉,及败后更入。晋人以其状告,故先书“复入于晋”后言“入于曲沃”谓其败而后入,故云“兵败奔曲沃”也。不言叛者,叛谓以邑叛属他国。栾盈既入曲沃,据曲沃之众与君战争,兵败而死,终亦不附他国,故不言叛也。然则昭二十一年,宋华亥入于宋南里以叛;定十一年,宋公之弟辰入于萧以叛;十三年,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,荀寅入于朝歌以叛,皆非叛属他国。而并书“叛”者,彼皆与国相距不胜而即出奔,得归乃言复国,皆有叛属他国之意,故本国皆以叛告。此栾盈与君争胜,不胜即死,未有叛属他国之意,故晋人不以叛告也。
秋,齐侯伐卫,遂伐晋。两事,故言遂。
[疏]注“两事故言遂”
○正义曰:遂者,因上事上下事之辞。是两事,故曰“遂”僖二十八年,晋侯侵曹,晋侯伐卫,亦是一举而为两事,不言遂者,于彼注云“再举晋侯者,曹、卫两来告”然则此言“遂”者,齐人来告,以齐告为文,故乃言“遂”也。
八月,叔孙豹帅师救晋,次于雍榆。豹救晋,待命于雍榆,故书次。雍榆,晋地。汲郡朝歌县东有雍城。○雍,于用反。朝如字。
己卯,仲孙速卒。孟庄子也。
冬,十月,乙亥,臧孙纥出奔邾。书名者,阿顺季氏,为之废长立少,以此奔亡,罪之。○为,于伪反。长,丁丈反。少,诗照反。
[疏]注“书名”至“罪之”
○正义曰:书名,是罪之文。案传纥为孟氏所谮,其奔非纥之罪。故杜以阿顺季氏,废长立少,为纥之罪状也。
晋人杀栾盈。
齐侯袭莒。轻行,掩其不备曰袭。因伐晋还袭莒,不言遂者,间有事。○轻,遣政反。
[疏]注“轻行”至“有事”
○正义曰:庄二十九年传例曰:“凡师有锺鼓曰伐,无曰侵,轻曰袭。”是轻者,舍其辎重。倍道轻行,掩其不备曰袭。传言“齐侯还自晋,不入,遂袭莒”经不言遂者,间有他事故也。若然,僖六年夏,公会齐侯云云伐郑。秋,楚人围许,诸侯遂救许。二十八年,公会晋侯云云于温,天王狩于河阳云云,诸侯遂围许。彼亦间有他事。而言“遂”者,两事言遂,取其省文。彼二者公皆亲在,事不待告,故远承上事,言诸侯遂行。此书齐事,虽告称遂行袭莒,亦不可书遂,为间有数事,与前文隔绝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