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武王未及大平,而得作此乐者,一代大典,须待大平。此象文王之功,非为易代大法,故虽未制礼,亦得为之。周公大平,虽作《大武》,尊重文王之功,留播之以为别乐,故六代之乐,不数此象也。《周礼》分乐而序之,象舞不以祭祀,或当祈告所用,故鲁今亦有之。刘炫云:“知是文王乐者,《诗》云‘维清缉熙,文王之典’,此象乐之所舞,故知是文王乐也。”郑玄注“象”又云:“此乐名象而已。”以其象事有舞音,故《诗序》谓之“象舞”舞非此乐名,故此直言“舞”也。其箾、籥,是可执之物。司马相如《上林赋》曰:“拂鹥鸟,捎凤凰。”则捎亦拂之类。今人谓“拂”为“拂捎”此必传于古,其箾、捎字同也。杜不解“南”刘炫谓“南”如“周南”之意。“南”在箾、籥之间,盖二者共有“南”义。
曰:“美哉!犹有憾。”义哉,美其容也。文王恨不及己致大平。○憾,本亦作感,胡暗反。大平,音泰。
[疏]注“美哉”至“大平”
○正义曰:歌听声而舞观形,故知美者,美其容也。歌诗,由口而出乐音,以诗为章。人歌君德,情见于音,听声知政容或可尔。计圣人之德,非舞容可象。而季札观舞,皆知其德者,圣人之作乐也,各象当时之事。时事见于舞,故观之可以知也。《乐记》称宾牟贾问《大武》之乐云:“敢问迟之迟而又久,何也?”子曰:“夫乐者,象成者也。总干而山立,武王之事也;发扬蹈厉,大公之志也;《武》乱皆坐,周、召之治也。且夫《武》,始而北出;再成而灭商;三成而南;四成而南国是疆;五成而分,周公左,召公右;六成复缀,以崇天子。夹振之而四伐,盛威于中国也。分夹而进,事早济也。久立于缀,以待诸侯之至也。”彼言《大武》之舞,是象武王之事。则知诸乐之舞,皆象时王功德也。圣王功德,见于举动之容,故观其舞容,各知其德也。
见舞《大武》者,武王乐。
[疏]“见舞大舞者”正义曰:郑玄《周礼》注云:“《大武》,武王乐也。武王伐纣以除其害,言其德能成武功”也。比舞四代之乐,从后代而稍前也。《象》是文王之乐事,在《大武》之先。先舞《象》而后舞《武》者,以《象》非一代大乐,故先舞之。
曰:“美哉!周之盛也,其若此乎!”见舞《韶濩》者,殷汤乐。○韶,上昭反,本或作“招”濩音护,又户郭反。
[疏]“见舞韶濩者”
○正义曰:《周礼》谓之《大濩》。郑玄云:“《大濩》,汤乐也。汤以宽治民,而除其邪,言其德能使天下得其所也。”然则以其防濩下民,故称“濩”也。此言《韶濩》,不解“韶”之义。韶亦绍也,言其能绍继大禹也。
曰:“圣人之弘也,而犹有惭德,圣人之难也。”惭于始伐。见舞《大夏》者,禹之乐。
[疏]“见舞大夏者”
○正义曰:《乐记》解此乐名“夏,大也”郑玄云:“言禹能大尧、舜之德。”又《周礼》注云:“禹治水敷土,言其德能大中国也。”季札见此舞,叹禹勤苦为民,而不以为恩德,则郑《周礼》注是也。
曰:“美哉!勤而不德,非禹,其谁能脩之?”尽力沟洫,勤也。○洫,况域反。见舞《韶箾》者,舜乐。○韶箾,音箫。
[疏]“见舞韶箾者”
○正义曰:《乐记》解此乐名云:“韶,继也。”郑玄云:“韶之言绍也。言舜能继绍尧之德。”杜不解“箾”义,箾即箫也。《尚书》曰:“《箫韶》九成,凤凰来仪。”此云“韶箾”即彼“箫韶”是也。孔安国云:“言箫,见细器之备也。”盖韶乐兼箫为名,箫字或上或下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