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脑版
首页

搜索 繁体

卷四十四昭七年尽八年(5/10)

鼎。方鼎,莒所贡。

[疏]“方鼎”

○正义曰:服虔云:“鼎三足则圆,四足则方。”

子产为丰施归州田于韩宣子,丰施,郑公孙段之子。三年,晋以州田赐段。○为,于伪反,下为初言同。曰:“日君以夫公孙段为能任其事,而赐之州田。今无禄早世,不获久享君德。其子弗敢有,不敢以闻于君,私致诸子。”此年正月,公孙段卒。○夫音扶。任音壬,下同。宣子辞。子产曰:“古人有言曰:‘其父析薪,其子弗克负荷。’荷,担也。以微薄喻贵重。○析,星历反。荷,本亦作何,河可反,又音荷。担,丁甘反。施将惧不能任其先人之禄,其况能任大国之赐?纵吾子为政而可,后之人若属有疆埸之言,敝邑获戾,恐后代宣子者,将以郑取晋邑罪郑。○若属音烛。疆,居良反。埸音亦。而丰氏受其大讨。吾子取州,是免敝邑于戾,而建置丰氏也。敢以为请。”传言子产贞而不谅。

[疏]注“传言”至“不谅”

○正义曰:“贞而不谅”《论语》文也。贞,正也。谅,信也。段受晋邑,卒而归之,正也。知宣子欲之,而言畏惧后祸,是不信也。

宣子受之,以告晋侯。晋侯以与宣子。宣子为初言,病有之,初言,谓与赵文子争州田。以易原县于乐大心。乐大心,宋大夫。原,晋邑,以赐乐大心也。

郑人相惊以伯有,曰“伯有至矣”则皆走,不知所往。襄三十年,郑人杀伯有。言其鬼至。铸刑书之岁二月,在前年。或梦伯有介而行,介,甲也。介音界。曰:“壬子,余将杀带也。驷带助子晳杀伯有。壬子,六年三月三日。明年壬寅,余又将杀段也。”公孙段,丰氏党。壬寅,此年正月二十八日。

[疏]注“公孙段,丰氏党”正义曰:刘炫云:“段即丰氏,当言驷氏党,字之误。”以规杜氏。今知非者,段为丰氏,传有明文。杜既注传,无容不委。盖后人转写之误。刘君虽规,未必是杜之失。

及壬子,驷带卒。国人益惧。齐、燕平之月,此年正月。壬寅,公孙段卒,国人愈惧。其明月,子产立公孙洩及良止以抚之,乃止。公孙洩,子孔之子也。襄十九年,郑杀子孔。良止,伯有子也,立以为大夫,使有宗庙。○洩,息列反。子大叔问其故。子产曰:“鬼有所归,乃不为厉,吾为之归也。”大叔曰:“公孙洩何为?”子孔不为厉,问何为复立洩。○复,扶又反。子产曰:“说也,为身无义而图说。伯有无义,以妖鬼故立之。恐惑民,并立洩,使若自以大义存诛绝之后者,以解说民心。○说如字,下及注同,徐始锐反。

[疏]“子产”至“图说”

○正义曰:言立公孙泄者,所以解说民心也。伯有作乱而死,不应立其后祀。今立良止,民必怪之,为伯有之身无义立后,而图谋自解说于民也。解说者,以子孔、良霄俱被诛杀,今并立二人,言若国家自以大义存诛绝之后,不为妖鬼立良止也,以此解说民心。

从政有所反之,以取媚也。民不可使知之,故治政或当反道以求媚于民。○治,直吏反。

热门小说推荐

最近更新小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