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谓理且安矣。何以言之?且汉知孟舒于田叔,得魏尚于冯唐,闻黄霸之明审,睹汲黯之简靖,拜之可也,复其位可也,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。有罪得以黜,有能得以奖。朝拜而不
,夕斥之矣;夕受而不法,朝斥之矣。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,纵令其
人,戚之而已。孟舒、魏尚之术,莫得而施;黄霸、汲黯之化,莫得而行。明谴而导之,拜受而退已违矣。下令而削之,缔
合从之谋,周于同列,则相顾裂毗,
然而起。幸而不起,则削其半。削其半,民犹瘁矣,曷若举而移之,以全其人平?汉事然也。今国家尽制郡邑,连置守宰,其不可变也固矣。善制兵,谨择守,则理平矣。 或者又曰:“夏、商、周、汉封建而延,秦郡邑而促。”尤非所谓知理者也。魏之承汉也,封爵犹建。晋之承魏也,因循不革。而二姓陵替,不闻延祚。今矫而变之,垂二百祀,大业弥固,何系于诸侯哉?” 或者又以为:“殷周圣王也,而不革其制,固不当复议也。”是大不然。夫殷周之不革者,是不得已也。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,资以黜夏,汤不得而废;归周老八百焉,资以胜殷,武王不得而易。徇之以为安,仍之以为俗,汤、武之所不得已也。夫不得已,非公之大者也,私其力于己也,私其卫于
孙也。秦之所以革之者,其为制,公之大者也;其情,私也,私其一己之威也,私其尽臣畜于我也。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。 夫天下之
,理安,斯得人者也。使贤者居上,不肖者居下,而后可以理安。今夫封建者,继世而理。继世而理者,上果贤乎?下果不肖乎?则生人之理
,未可知也。将
利其社稷,以一其人之视听,则又有世大夫世
禄邑,以尽其封略。圣贤生于其时,亦(一本无“亦”字)无以立于天下,封建者为之也。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?吾固曰:“非圣人之意也,势也。” 天爵论 柳
曰:仁义忠信,先儒名以为天爵,未之尽也。夫天之贵斯人也,则付刚健、纯粹于其躬,倬为至灵,大者圣神,其次贤能,所谓贵也。刚健之气,钟于人也为志,得之者,运行而可大,悠久而不息,拳拳于得善,孜孜于嗜学,则志者其一端耳。纯粹之气,注于人也为明,得之者,
达而先觉,鉴照而无隐,盹盹于独见,渊渊于默识,则明者又其一端耳。明离为天之用,恒久为天之
,举斯二者,人
之要尽是焉。故善言天爵者,不必在
德忠信,明与志而已矣。
德之于人,犹
之于天也,仁义忠信,犹
秋冬夏也。举明离之用,运恒久之
,所以成四时而行
也。宣无隐之明,著不息之志,所以备四
而富
德也。故人有好学不倦,而迷其
挠其志者,明之不至耳;有照
无遗,而
其
脱其守者,志之不至耳。明以鉴之,志以取之,役用其
德之本,舒布其五常之质,充之而弥六合,播之而奋百代,圣贤之事也。 然则圣贤之异愚也,职此而已。使仲尼之志之明,可得而夺,则庸夫矣;授之于庸夫,则仲尼矣。若乃明之远迩,志之恒久,庸非天爵之有级哉?故圣人曰“
以求之”,明之谓也;“为之不厌”,志之谓也。
德与五常,存乎人者也;克明而有恒,受于天者也。呜呼!后之学者,尽力于斯(一本无“斯”字)所及焉。 或曰:“
所谓天付之者,若开府库焉,量而与之耶?”曰:否。其各合乎气者也。庄周言天曰自然,吾取之。 守
论 或问曰:“守
不如守官,何如?”对曰:是非圣人之言,传之者误也。官也者,
之
也,离之非也。未有守官而失
,守
而失官之事者。是固非圣人之言,乃传之者误也。 夫
冠者,是虞人之
也。
者,
之准也。守其
,由其准,而后其
存焉。苟舍之,是失
也。凡圣人之所以为经纪,为名
,无非
者。命之曰官,官是以行吾
云尔。是故立之君臣、官府、衣裳、舆
、章绶之数,会朝、表著、周旋、行列之等,是
之所存也。则又示之典命、书制、符玺、奏复之文,参伍、殷辅、陪台之役,是
之所由也。则又劝之以爵禄、庆赏之
,惩之以黜远、鞭扑、梏?、斩杀之惨,是
之所行也。故自天
至于庶民,咸守其经分,而无有失
者,和之至也。失其
,去其准,
从而丧矣。易其小者,而大者亦从而丧矣。古者居其位,思死其官,可易而失之哉?《礼记》曰:“
合则服从,不可则去。”孟
曰:“有官夺者,不得其职则去。”然则失其
而居其官者,古之人不与也。是故在上不为抗,在下不为损,矢人者不为不仁,函人者不为仁,率其职,司其局,
相致以全其工也。易位而
,各安其分,而
达于天下也(“也”一作“矣”)。 且夫官所以行
也,而曰守
不如守官,盖亦丧其本矣。未有守官而失
,守
而失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