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十一年,奉天被水,苏昌请设厂四乡,增办赈官吏公费;又请禁止游民往来奉天等处。
十四年,擢广东巡抚。十六年,署两广总督。广西巡抚舒辂请于思陵土州沿边种竻竹,杜私越;土目因以侵夷地致衅。苏昌奏:“镇安、太平、南宁等沿边二千馀里,无论种竹难遍。料理稍疏,事端转启,请更正。”上责舒辂轻率,寝其事。苏昌奏:“琼州海外瘠区,贫民生计艰难,有可垦荒地二百五十馀顷,请招民开垦,免其升科。”从之。召来京。十九年,授吏部侍郎。
二十四年,署工部尚书,授湖广总督。在籍御史孙绍基称与按察使沈作朋旧为同官,因以取赇。苏昌劾奏抵罪,并请定回籍之员与有司交结处分。苏昌劾湖北巡抚周琬乖张掩饰,上调苏昌两广,命继任总督爱必达察琬。爱必达发琬匿灾徇劣吏状,夺官,戍巴里坤。苏昌至广东,又劾碣石总兵王陈荣贪黩,夺官,论如律。加苏昌太子太保。二十九年,奏言:“广东产米不敷民食,宜多贮社穀,以补常平不足。请嗣后息穀统存州县备赈,免其变价。”从之。
调闽浙总督。在两广荐盐运使王概,概以赃败,下吏议。御史罗暹春因劾苏昌瞻徇糊涂,不堪节制海疆。上曰:“苏昌不能辞失察之咎。节制海疆,乃朕所简用,非御史所宜言。”苏昌别疏劾知县刘绍汜,下刑部。上以暹春与绍汜同为江西人,疑暹春劾苏昌为绍汜地,诘责暹春,改主事;命苏昌留任。三十年,台湾淡水生番为乱,焚鲎壳庄,民死者五十馀。苏昌檄按察使余文仪会台湾总兵督兵讨平之。三十三年,入觐。卒,谥恪勤。子富纲,官云贵总督。
苏昌在两广,有巨室横毙人母,诬其子,狱久具,勾决本已下。苏昌疑其冤,亲鞫之,得实,疏自劾,上奖谕之,寘知县于法,时论称焉。
鹤年,字芝仙,伊尔根觉罗氏,满洲镶蓝旗人。父春山,康熙五十一年进士,选庶吉士,官至盛京兵部侍郎。
鹤年,乾隆元年进士,选庶吉士,授检讨,兼公中佐领。三迁内阁学士。十五年,擢仓场侍郎。以京师米贵,疏请京、通俸饷米先半月支放。十八年,劾坐粮?郎中绰克托刚愎自用,迟延徇纵,绰克托坐夺官。又奏:“通州南仓建自明天顺间,后并入中仓。雍正间,复分为二,与西仓分贮漕白米。臣见中西仓足敷收贮,请裁南仓归并中西仓。”从之。
十九年,授广东巡抚。奏陈平米价,严保甲,缉窃盗案,禁私铸、私雕诸事。上谕曰:“诸凡行之以实,持之以久。勉之!”寻复疏请以化州石城官租穀碾给海安营兵米。又奏海阳蔡家园土堤改筑灰墙,出俸倡修。二十一年,奏言:“番禺、花、阳春诸县徵收兵米,有所谓厨房米、官眷米,相传起于明代籓府。后为旗营武职俸米,凡万二千馀石,必细长洁白,产少价昂,甚为民累,应请禁革。”上嘉之。
调山东巡抚。奏言济宁、鱼台、金乡、滕、峄诸州县积水为灾,上命加意赈恤。二十二年,上南巡,迎跸。奏言:“海丰地处海滨,东北乡尤低下,易罹水患。积年逋赋请豁免,乾隆十一年至二十年旧欠并改用下则。”复奏济宁等五州县积水尚未尽涸。上以江南宿虹、灵壁,河南永城、夏邑,皆有积水,命侍郎裘曰修会诸督抚筹度疏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