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泥于资格。
选择人有选中就授官侍郎的,而任盛、司的最多,进士、监生以及被举荐的人,交错着使用。
给事、御史,官员中也初次授官者与升迁者各占一半。
永乐、宣德以后,渐渐按照资格授官,而台省还是多初授官。
至弘治、正德以后,纔拘守资格,举拔、贡举虽然与进士并称正途,但是轻重高低,不异于天上地下。
隆庆年间,大学士高拱说:“开国之初,举人登上八座成为名臣的很多。
以后进士纔渐被看重,而举人地位很轻,到了现在已达极点。
请求从授官以后,只考核政绩,不过问其身份资历。”然而形势已经积累深重,不能复返。
崇祯年问,上言的人多次申论“三途并用”的道理,问或推荐一二举人如陈新甲、孙元化这样的人,放在显要官位,但最终在高官位上倾覆。
任用武举人陈启新为给事,也声败名裂。
于是朝廷又认为不如按照资格任用。
而进士误国的人也真正不少。
给事中、御史全称科道。
每科五十人,每道一百二十人。
明朝初年至天顺、成化年间,进士、举贡、监生都能选拔补官,那些升迁为给事中、御史的人,推官、知县之外,有的由学官充任。
其后,监生和新考中的进士都不能参与。
或者由庶吉土改授,或者取由内外科目作官三年考核期满的考核选用。
京官则两京五部主事、中书、行人、大理评事、太常博士,国子监博士、助教等,地方官则推官、知县。
从推官、知县选入的,叫做行取。
其中有特荐的,则任官期限虽然没有满,也能够参与考选。
考选要枧科道缺额而定,多少无确定额数。
其授予官职,吏部、都察院协同拟定,给事之官都是实补,御史必须试用一年纔实际授官,祇有庶吉士不这样。
嘉靖、万历年间,曾经下令部曹官不许改科道,后来也间或施行。
举贡、推官、知县,按规程能够与进士一同考选,大抵仅仅占四分之一。
嘉靖年间,曾经命令监生参与选拔,不久又罢除不施行。
万历年间,各种制度都废弛了。
万历二十五年,台省新旧人数不足应当额定设置人数的一半。
万历三十六年,一科只有几个人,每道祇有二人。
南科用一个人代理九个人的职务长达二年,南道也只有一个人。
内台已空虚,京城之外的官员也缺额,淮、扬、苏、松、江西、陕西、广东、广西、宣、大、甘肃、辽东巡按以及陕西的茶马官,河东的盐课官,缺空达数年。
给事中陈治则请求紧急考核选录,没有回复。
万历三十九年,考核选用的奏疏呈上,又留宫中不下发。
推官、知县拟提拔为台省官员,候命于京城,离去与留下不能自如。
万历四十六年,掌河南道的御史王象恒又上奏说:“十三道御史在官位的只有八人,六科给事中只有五人,而册封典试等差职,以及内外巡察四方上报期满告病请求替代的奏疏接踵而至,应当赶快商议变通的办法。”大学士方从哲也上奏说:“考核选拔众臣,等候六年,艰难困苦都全部尝到了。
吏部商议咨询礼部、都察院按官次列出差额,都是权宜的办法,不如特别允准各部自己推选,让众臣受命供职,足以保存施政的要领。”而皇帝始终都不回复。
到光宗初年,前后考核选官的奏疏全都下发,而台省的官员一朝纷然罗列。
考核选拔的规程,优秀的授予给事中,其次的授予御史,又其次的由部曹任用。
虽然临时考试,而事先有调查的底单,出于九卿、台省等臣之手,往往据以作为高低的依据。
崇祯三年,吏部考核选拔结束,上奏应提拔给事、御史若干人,而以中书二人,调查填写的底单,内容褒贬互有不同,便详细地疏列上奏,请求皇帝决定。
皇帝责备他们推诿,命令重新商议确定,而不责怪填单调查的体制不对。
京官如果不是进士便不能考核选拔,推官、知县则举贡都可以调任京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