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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一百一十一(10/10)

的粮食供给,难道能够得成吗?水利振兴了就有大量的余粮屯积仓库,这是第二件利事。东南地区的转运费高于货值数倍。如果西北输送一石粮,那么东南的就减省数石粮食的输送,时间长了就颁布减免田租诏书,东南地区的民力或许稍稍得到休整,这是第三件利事。西北地区没有沟壑,所以河水横流,百姓的房屋大都淹没了。修复水田就可以分散河水,减少水患,这是第四件利事。西北地区地势平坦、开阔。放骑可以长驱直入。如果全部开挖了沟渠,那么田野就全是金汤,这是第五件利事。游民轻易离开乡土,容易发生骚乱。兴建了水利就使务农的人依附田亩乡里,并且使一些游民回归,这是第六件利事。招募南方的人耕种西北的田地,那么民力均衡,田亩也均衡。这是第七件利事。东南地区逃避劳役的百姓很多,西北地区却深受苛重徭役之苦,因为南方的赋税繁多而徭役减少了,北方的赋税减少了而徭役加重了。如果垦田聚民,那么赋税增加了,北方的徭役就可以减少,这是第八件利事。沿着边关的各镇都有积蓄,转运不麻烦,这是第九件利事。依附富户做佃客的浮户有无数,召募他们务农,选拔他们当兵,屯防的事没有不兴办的,这是第十件利事。边塞上的兵卒,土著人较少。兴起屯防则兵源自然充足,可以节省到远方召募的费用,减少换防的劳苦,停止勾捉军丁的苦楚,这是第十一件利事。宗族的俸禄浩繁,势必难以继续。现在从中尉以下依照俸禄授田,使他们在自己的禄田上自食其力,为子孙做长远考虑,可以减免宗族的俸禄,这是第十二件利事。修复水利,仿效古时的井田制,可以限制百姓占田。而且自古的养民政策渐渐可以施行,这是第十三件利事。百姓与田亩分配均衡,可以仿效古时邻里族党的制度,逐渐兴起教化,风俗自然美好,这是第十四件利事。”

潭纶读后赞美:“我在边塞任职很久,知道它必然可以推行。”不久顺天巡抚张国彦、副使顾养谦在蓟州、永平、丰润、玉田推行此法,都有效果。等到徐贞明返回朝廷,御史苏瓒、徐待极力称道此法可以推行,而且给事中王敬民又特意上奏评论与举荐,神宗才晋升徐贞明为少卿,赏赐他敕令,命令他与抚按大臣们核查、商议。

当时苏瓒刚刚奉命巡视边关,又献计说:“治水与垦田相互协调,没有不治好水却可以开垦田亩的。京郊最忧患的河流是卢沟、滹沱两条河流。卢沟发源于桑干河,滹沱发源于泰戏河,源远流长。又汇聚了深、易、濡、泡、沙、滋各条河水,散布各淀,泉渠溪流都注入其中。所以高桥、白洋等淀,大的方圆一二百里,小的也有四五十里。每当夏秋受涝积,肥沃的农田变成咸卤地,菽麦变成芦苇,很可惜呀。现在治水的办法有三条:疏浚河道排除水的堵塞,疏通渠道减少各淀的水势,撤除弯曲的堤防使百姓都能受益。”皇帝将奏章一起下达给徐贞明。

徐贞明亲自到京东的州县,审察高原和低地,揣度土壤的适宜情况,详细巡视河水的分合态势,上奏逐条陈述事宜。户部尚书毕锵等人极力赞助他,采用徐贞明的奏疏,建议着手六件事:请按郡县有司开垦田亩的勤懒情况列出前后次序听凭徐贞明举荐、弹劾;适宜种稻的地方渐渐劝民众种稻,适宜种黍、粟的地方依旧,不急速责令他们完成;召募南方人,提供衣食农具,使他们以一教十;能开垦百亩以上的人,就可以世代以此为业,子弟能够寄托户籍入学,其中卓有成效的人,仿效古时对孝顺父母、敬爱兄长积极耕作的人的奖励办法,根据情况授予他们为乡村的首领;无力垦荒的人,贷给他们谷物,秋收后还给官府,遇上旱涝灾就免还;郡县的壮丁,只服三个月的劳役,派他们疏浚河道,清除杂草。而开垦农田则召募专门的人手。神宗全部同意他的意见。当年九月就命令徐贞明担当监察御史兼任垦田使,对阻挠的有关部门弹劾、惩治。

徐贞明先到永平,召募南方人进行倡导。到了第二年二月,已经开垦三万九千多亩田。他又遍巡各条河流,探究源流,全部分派职责,准备大举疏浚。但是太监、外戚中占据闲田的人,担心兴修了水田使自己失去了利益,争相称此举不好。在皇帝面前进行无根据地诽谤。皇帝对此疑惑。三月,内阁大臣申时行等人借风沙的情况陈述时政,极力称赞此举的好处。神宗最终未消除疑虑。御史王之栋,是京郊的人,称水田必然不可以推行,并且陈述了开凿滹沱河的十二条不便。皇帝召见申时行等人,下令停止工程。申时行等人请求罢除开河之举,专门从事垦田。此后,工部讨论王之栋的奏疏,也同内阁大臣的观点一致。皇帝最后罢除了修河垦田事务,并想追究建议人的罪责,因为内阁大臣的劝谏才终止。于是徐贞明回任以前官职。不久请假回乡。万历十八年(1590)去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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