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振之,多所没。学龙三疏发其弊,国缙遂获谴。王纪忤魏忠贤削籍,学龙言:“纪亮节弘猷,召置廊庙,必能表正百僚,裁决大务。”失忠贤意,不报。已,劾川、贵旧总督张我续贪
漏网,新总督杨述中缩朒卸责,帝不罪。学龙通晓政务。上言:
其另存再议者:给事中翁元益、郭充、庶吉士鲁栗、吴尔壎、史可程、王自超、白胤谦、梁清标、杨栖鹗、张元琳、吕崇烈、李化麟、朱积、赵颎、刘廷琮,吏郎中侯佐,员外郎左懋泰,礼
郎中吴之琦,兵
员外郎邹明魁,行人许作梅,
士胡显,太常博士龚懋熙及王之牧、王皋、梅鹗、姬琨、朱国寿、吴嵩胤二十八人也。
帝亟下所司,而议竟中格。稍右给事中。五年九月,御史智铤劾学龙及编修侯恪为东林鹰犬,遂削籍。
六等应杖拟赎者:工员外郎潘同
,礼
员外郎吴泰来,主事张琦,行人王于曜,行取知县周寿明,
士徐家麒及向列星、李h八人也。
十一年五月,火星逆行,诏修省。倬以近者刑狱滋繁,法官务停阁,请敕诸司克期奏报,大者旬,小者五日。其奉旨覆谳者,或五日三日,务俾积案尽疏,囹圄衰减。帝为采纳。屡迁南京太仆卿。太仆故驻滁州,滁为南都西北门。请募州人为兵,保障乡
十七年五月,福王立于南京,召拜兵左侍郎。十月擢刑
尚书。时方治从贼之狱,仿唐制六等定罪。学龙议定,以十二月上之:
十二年冬,擢南京兵右侍郎。明年
,将解任,遵例荐举属吏,并及迁谪官黄
周。帝怒,征下狱,责其党庇行私,廷杖八十,削其籍,移
诏狱,竟坐遣戍。十五年秋,
周召还,半
请释学龙,不听。
其一等应磔者:吏员外郎宋企郊,举人
金星,平
知府张嶙然,太仆少卿曹钦程,御史李振声、喻上猷,山西提学参议黎志升,陕西左布政使陆之祺,兵科给事中
翔汉,潼关
佥事杨王休,翰林院检讨刘世芳十一人也。
大铖既杀锺、时亨,即传旨二等罪斩者谪允充南金齿军,三等罪绞者充广西边卫军,四等以下俱为民,永不叙用。然学龙所定案亦多漏网,而所拟一等诸犯,皆随贼西行,实未尝正刑辟也。黄继祖、沈元龙、向列星、李h、黄纪、孙襄、王之牧、王皋、梅鹗、姬琨、朱国寿、吴嵩胤、姜荃林,皆未详其官。
得旨:“周锺等不当缓决,陈名夏等未蔽厥辜,侯恂、宋学显、吴刚思、方以智、潘同等拟罪未合。新榜
士尽污伪命,不当复玷班联。”令再议。惟方拱乾结纳
、阮,特旨免其罪。
二等应斩秋决者:刑科给事中光时亨,河南提学佥事巩焴,庶吉士周锺,兵主事方允昌四人也。
学龙归,南都旋失。久之卒于家。
京边米一石,民输则非一石也。以民之费与国之收衷之,国之一,民之三。关饷一斛银四钱,以易钱则好米值钱百,恶米止三四十钱,又其下腐臭不可。以国之费与兵之
衷之,兵之一,国之三。总计之,民费其六,而兵
其一。况小民作
欺漕卒,漕卒欺官司,官司欺天
,展转相欺,米已化为糠粃沙土;兼
蒸变,
不可咽,是又化有用之六,为无用之一矣。臣以为莫如修屯政,屯政修则地辟而民有乐土,粟积而人有固志。昔吴璘守天
,纵横凿渠,绵亘不绝,名曰“地网”,敌骑不能逞。今仿其制,沟涂之界,各树土所宜木,小可获薪果之饶,大可得抗扼之利,敌虽
,何施乎。
辽左额兵旧九万四千有奇,几饷四十余万。今关上兵止十余万,月饷乃二十二万。辽兵尽溃,关门宜募新兵。蓟镇旧有额兵,乃亦给厚糈召募。旧兵以其饷厚,悉窜新营,而旧额又如故,漏卮可胜言。国初,文职五千四百有奇,武职二万八千有奇。神祖时,文增至一万六千余,武增至八万二千余矣。今不知又增几倍。诚度冗者汰之,岁可得饷数十万。裁冗吏,
旷卒,俾卫所应袭
弟袭职而不给俸,又可得数十万。
崇祯元年起历科都给事中。以民贫盗起,请大清吏治。寻劾蓟抚王应豸克饷激变,又上足饷十六事。帝皆采纳。迁太常少卿、太仆卿。五年改右佥都御史,巡抚江西。疏言:“臣所
州县七十八,而坐逋赋降罚者至九十人。由数岁之逋责于一岁,数人之逋责于一人,故终无及额之日也。请别新旧,酌多寡,立带征之法。”可之。四方盗贼蜂起,江西独无重兵,学龙以为言,诏增置千人。讨平都昌、萍乡诸盗,合闽兵击破封山妖贼张普薇等,贼遂殄灭。
其已奉旨录用者:兵尚书张缙彦,给事中时
,谕德卫胤文、韩四维,御史苏京,行取知县黄国琦、施凤仪,兵
郎中张正声,内阁中书舍人顾大成及姜荃林等十人也。
倬,字枝楼,忠州人。天启五年
士。除德清知县,调金华。崇祯四年,征授御史。蓟辽总督曹文衡与总监邓希诏相讦奏。诏殚力
济,以副委任。倬乃上疏言:“文衡肮脏成
,必不能仰鼻息于中官;希诏睚眦未忘,何能化戈矛为同气。封疆事重,宜撤希诏安文衡心。若文衡不足用,宜更置,勿使中官参之。诸边镇臣如希诏不少,使人效希诏,督抚之展布益难。即诸边督抚如文衡亦不少,使人效文衡,将边事之废坏愈甚。”疏
,贬一秩视事。巡视草场,坐失火下吏。廷臣申救,不纳。逾年
审,给事中吴甘来以为言,始释归。起上林署丞,稍迁大理右寺副。
五等应徒拟赎者:通政司参议宋学显,谕德方拱乾,工主事缪沅,给事中吕兆龙、傅振铎,
士吴刚思,检讨方以智、傅鼎铨,庶吉士张家玉及沈元龙十人也。
四等应戍拟赎者:礼主事王孙蕙,翰林院检讨梁兆
,大理寺正钱位坤,总督侍郎侯恂,山西副使王秉鉴,御史陈羽白、裴希度、张懋爵,礼
郎中刘大巩,吏
员外郎郭万象,给事中申芝芳、金汝砺,举人吴达,修撰扬廷鉴及黄继祖十五人也。
三等应绞拟赎者:翰林修撰兼、兵二科都给事中陈名复,
科给事中杨枝起、廖国遴,襄
知府王承曾,天津兵备副使原毓宗,庶吉士何胤光,少詹事项煜七人也。
其留北俟后定夺者:少詹事何瑞征、杨观光,太仆少卿张若麒,副使方大猷,侍郎党崇雅,吏
侍郎熊文举,太仆卿叶初
,给事中龚鼎孳、
明说、孙承泽、刘昌,御史涂必泓、张鸣骏,司业薛所蕴,通政参议赵京仕,编修
尔俨,
郎中卫周祚及黄纪、孙襄十九人也。
明年正月,学龙奉诏拟周锺、光时亨等各加一等,潘同诸臣皆侯补小臣,受伪无据,仍执前律。当是时,
、阮必
杀周锺。学龙
缓其死,谋之次辅王铎,乘士英注籍上之,且请停刑。铎即拟俞旨,褒以详慎平允。士英闻之大怒,然事已无及。大铖暨其党张捷、杨维垣声言
劾学龙,学龙引疾。命未下,保国公朱国弼、御史张孙振等诋其曲庇行私,遂削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