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事。天启四年(1624)进南京吏部郎中。逝于任上。
以前,王世贞、李攀龙之学盛行,袁氏兄弟则不以为然。宗道在翰林院与同僚黄辉极力排斥王、李的文学思潮。他喜好唐朝白居易、宋朝苏轼,故命其书斋名为“白苏”宏道诗文更加清新,学者多舍弃王、李风格而学袁氏兄弟,称为“公安体”
王惟俭,字损仲,祥符人。万历二十三年(1595)进士。授潍县知县,后升为兵部职方主事。三十年春,辽东总兵官马林因得罪了朝廷派去的税使高淮而被逮捕,兵部尚书田乐营救,皇帝大怒,田乐被流放,惟俭也被牵连削职归家。他在家中住了二十年,直到光宗即位后才起任光禄寺丞,后迁升大理寺少卿。
天启三年(1623)八月,升为右佥都御史,巡抚山东。正逢徐鸿儒起义,民多逃亡,辽东百姓来山东避难的人也无处安身。惟俭尽力将他们安置。五年三月,升南京兵部右侍郎,但未去上任。入朝任工部右侍郎,为宦官魏忠贤的同党御史田景新弹劾,又落职归家闲住。
惟俭天资聪敏,又好学。第一次被罢官后,努力研究经史百家。他认为《宋史》繁杂,便亲自删定,另成一书。他爱好书画古玩,万历、天启年间,世人认为他是“博学君子”,与董其昌齐名。
曹学牷,字能始,侯官人。万历二十三年(1595),他二十岁就中进士,授户部主事。调南京添注大理寺左寺正。闲居七年,致力于学习。后历任南京户部郎中、四川右参政、四川按察使。蜀王府失火,估算修建费七十万金,要求拨款,学牷根据《宗藩条例》拒绝。天启二年(1622)任广西右参议。
当初,万历四十三年(1615)发生“梃击案”,刘廷元等主张将凶手作为疯癫奸徒之罪处置。学牷著《野史纪略》一书,记述事件的本末。天启六年(1626)秋,学牷调任陕西副使,尚未起程,刘廷元依附于宦官魏忠贤而受到宠幸,弹劾学俭私撰野史,淆乱国法。将学牷削职为民,烧毁《野史纪略》的雕板。巡按御史王政新,因曾荐举过学牷,也被勒令闲住。广西大吏估计学牷将来必有大祸,把他留在广西,后来知魏忠贤无意杀学牷,才放他回家。崇祯初年,起任广西副使,学牷力辞不肯受任。
学牷居家二十年,著书于所居之石仓园,其《石仓十二代诗选》盛行于世。他收集经、史、子、集,按类分辑,进行了十余年,尚未完成,北京、南京相继陷落。唐王在福建即位,起任学牷为太常寺卿。不久,转为礼部右侍郎兼侍讲学士,进升尚书,加太子太保。南明亡,学牷避入山中,自缢而死,年七十四岁。
学牷诗文甚多,总名为《石仓集》。万历年间,福建文风颇盛,实为学牷提倡的结果。
王志坚,字弱生,昆山人。父亲王临亨是进士,曾任杭州知府。万历三十八年(1610)中进士,授南京兵部主事,后历任员外郎、郎中。闲暇时邀同舍郎官结成读史社,自己撰有《读史商语》。调任贵州提学佥事,不愿去,请求归家侍奉双亲。天启二年(1622)起任督察浙江驿传。崇祯四年(1624)以佥事职督察湖广学政,礼部推举志坚的学政为第一等。六年逝世。
志坚年少时与李流芳同学,其诗文效法唐、宋名家。初为官时,住在吴门的古南园闭门谢客,专心读书,先经后史,然后子、集。读经则先笺疏后议论。读史,先考证其依据,而后再加论述。读子则认为唐、宋以后无子书可读,应当取论说家中有益于理解经史者补入。读集则选定秦汉以后的古文为五编,考核唐、宋碑文、墓志铭,再援引历史传注,摘取各家学说,考察其事实之异同及文章之纯杂。对于佛教经典也深有研究。其诗作甚多,而自选者只七十余首。
张溥,字天如,太仓人。自幼好学,所读之书必亲手抄写,抄完朗诵一遍,立即烧掉,然后又抄,直到六七遍才止,右手握笔的指掌起了茧。冬季手冻裂,每天要用温水烫数次。所以后来把他的书斋题名为“七录”与同乡张采同学,二人齐名,号称“娄东二张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