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三年四月,福建、东京两行省各给圆牌二面。奥鲁赤使
趾,先给圆牌二面,今再增二面,于脱
太
位下给发。南京行省起
三十匹,给圆牌二面。创立三
宣
司,给劄
起
三十匹。
十年,从江浙省言,命站官仍领祗待,选站之有余粮者,以充库
,止设一名,上下半年更代,就准本
里正、主首
役。
武宗至大三年五月,给嘉兴、松江、瑞州三路及汴梁等民总
府铺
圣旨各三
。
成宗大德八年正月,御史台臣言:“各站赤合用祗应官钱,多不依时拨降,又或数少不给,遂令站
输当库
,陪备应办。莫若验使臣起数,实支官钱,所在官司,依时拨降,令各站提领收掌祗待,毋得科
小民,似为便益。”诏都省定议行之。
三十一年六月,给福建运司铺圣旨起
五匹。
二十四年四月,增给尚书省铺圣旨一百五十
,并先给降一百五十
,共三百
。五月,扬州省言:“徐州至扬州
站,两各分置,夏月
潦,使臣劳苦。请徙
站附并
站一
安置,驰驿者白日
行,夜则经由
路,况站
皆是
滨居止者,庶几官民两便。”从之。七月,给中兴路、陕西行省、广东宣
司、沙不丁等官铺
圣旨一十三
。
二十一年二月,增给各铺
劄
:荆湖、占城等
本省一十
,荆湖北
宣
司二
,所辖路分一十六
,每
二
;山东运司二
;河间运司七
;宣德府三
;江西行省五
;福建行省所辖路分七
,每
二
;司农司五
;四川行省所辖顺元路宣
司三
,思州、播州两
宣抚司各三
;都省二十
。四月,定增使臣分例:正使宿顿支米一升、面一斤、羊
一斤、酒一升、柴一束、油盐杂支增钞二分,通作三分,经过减半。从者每名支米一升,经过减半。九月,给阿里海牙所治之省铺
圣旨十
,所辖宣
司二
,各三
。
二十七年正月,增给陕西行省铺圣旨五
。二月,都省增给铺
圣旨一百五十
,江淮行省一十五
。六月,给营田提举司铺
圣旨二
。九月,江淮行省所辖徽州路
不通,给铺
圣旨二
。
三十年正月,南丹州蛮来朝,立安抚司于其地,给铺
圣旨二
。三月,两淮都转运盐使司增给铺
圣旨起
五匹。五月,给淘金运司铺
圣旨起
五匹,大司农司起
二十匹。六月,江浙行省言:“各路递运站船,若止以六
供船一艘,除苗不过十四五石,力寡不能当役。请令各路除苗不过元额二十四石,自六
之上,或至十
,通
签拨。”从之。八月,给刘二
都儿圆牌三面,铺
圣旨一十五
。十月,增给济南府盐运司铺
圣旨一
。
二十二年四月,给陕西行省并各宣
司、行工
等
铺
劄
一百二十六
。
二十六年正月,给光禄寺铺劄
四
。二月,从沿海镇守官蔡泽言,以旧有
军二千人,于海
置立
站。三月,给海
运粮万
府铺
圣旨五
。四月,四川绍庆路给铺
劄
二
,成都府六
。龙兴行省增给铺
圣旨五
,太原府宣
司及储峙提举司给降二
。八月,给辽东宣
司铺
圣旨五
,大理、金齿宣
司四
。九月,增给西京宣
司铺
劄
五
,江淮行省所辖浙东
宣
司三
,绍兴路总
府给降二
,甘肃行省所辖亦集乃总
府、沙州、肃州三路给六
。十一月,增给甘肃行省铺
圣旨七
。
四年三月,诏拘收各衙门铺圣旨,命中书省定议以闻。省臣言:“始者站赤隶兵站,后属通政院,今通政院怠于整治,站赤消乏,合依旧命兵
领之。”制可。四月,中
二十九年三月,命通政院分官四员,于江南四省整理站赤,给印与之。
二十五年正月,腹里路分三十八,年销祗应钱不敷,增给钞三千九百八十一锭,并元额七千一百六十九锭,总中统钞一万一千一百五十锭,分上下半年给降。二月,命南方站
,以粮七十石
一匹为则,或十石之下八九
共之,或二三十石之上两三
共之,惟求税粮仅足当站之数,不至多余,却免其一切杂泛差役。若有纳粮百石之下、七十石之上,自请独当站
一匹者听之。五月,增给辽
行省铺
劄
五
。十一月,福建行省元给铺
圣旨二十四
,增给劄
六
。
行省所辖湖南宣司三
,福建行省十
。
二十八年六月,随设站官二员,大都至上都置司吏三名,余设二名,祗应
目、攒典各一名。站
及百者,设百
一名。七月,诏各路府州县达鲁
赤长官,依军
例,兼
站赤奥鲁,非奉通政院明文,不得擅科差役。十二月,增给省除之任官铺
圣旨三百五十
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