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南酋沙素
悍,宋时尝赐以金印,云南诸
悉平,独此梗化。忽辛遣使诱致,待之以礼,留数月不遣,酋请还,忽辛曰:“汝
还,可纳印来。”酋不得已,赍印以纳,忽辛置酒宴劳,讽令偕印
觐,帝大悦。大德五年,缅国主负固不臣,忽辛遣人谕之曰:“我老赛典赤平章
也,惟先训是遵,凡官府于汝国所不便事,当一切为汝更之。”缅国主闻之,遂与使者偕来,献白象一,且曰:“此象古来所未有,今圣德所致,敢效方
。”既
,帝赐缅国主以世
之号。乌蛮等租赋,岁发军征索乃集,忽辛以利害榜谕诸蛮,不遣一卒,而租赋咸足。俄有为飞语及符谶以惑宗王者,忽辛引刘正密为奏驰报,朝廷遣使临问,凡造言之徒悉诛之,忽辛偕使者还觐。
二人:伯杭,中庆路达鲁
赤;曲列,湖南
宣
使。
十二人:伯颜,中书平章政事;乌
儿,江浙行省平章政事;紥法儿,荆湖宣
使;忽先,云南行省平章政事;沙的,云南行省左丞;阿容,太常礼仪院使;伯颜察儿,中书平章政事,佩金虎符,赠太师、开府仪同三司、上
国、中书左丞相、奉元王,谥忠宪。
辛卯,拜燕南诸路廉访使,佩金虎符,赐民十。未几,授断事官,使职如故。时断事官得专生杀,多倚势作威,而布鲁海牙小心谨密,慎于用刑。有民误殴人死,吏论以重法,其
号泣请代死,布鲁海牙戒吏,使擒于市,惧则杀之。既而不惧,乃曰:“误殴人死,情有可宥,
而能孝,义无可诛。”遂并释之,使
银以资葬埋,且呼死者家谕之,其人悦从。是时法制未定,
有罪者,主得专杀,布鲁海牙知其非法而不能救,尝
金赎死者数十人。征讨之际,隶军籍者,惮于行役,往往募人代之,又军中多逃归者,朝廷下制:募代者杖百,逃归者死。命布鲁海牙与断事官卜只儿
顺天等路,及至州县,得募人代者万一千
、逃者十二人。然募者闻命将下,已潜遣家人易代募者。布鲁海牙闻之,叹曰:“募者已惧罪往易,逃者因单弱思归,情皆可矜,吾可不伸理耶?”遂奏其状,皆得经减。有丁多产富而家人不往,及未至役所而即逃者,则曰:“此而不杀,何以戒后!”有窃
逃者,吏论当死,布鲁海牙曰:“败
纲常,罪固宜死;此
也,岂可例论!”命杖之。其执法平允类如此。
世祖即位,择信臣宣抚十,命布鲁海牙使真定。真定富民
钱
布鲁海牙
二十一年,授云南诸路转运使。明年,转陕西。又明年,授燕南河北
宣
司同知,寻除南京总
。三十年,授两浙盐运使。大德九年,
江东
宣
使,改陕西行台御史中丞,再改云南行省右丞。既至,条
诸不便事言于宗王,请更张之,王不可,忽辛与左丞刘正驰还京师,有旨令宗王协力施行。由是一切病民之政,悉革而新之。豪民规避徭役,往往投充王府宿卫,有司不胜供给,忽辛
朝廷元额所无者,悉籍为民,去其宿卫三分之二。
龙州酋谋叛,
与外贼通,持所受宣敕纳贼以示信,事觉,宗王为左右所蔽,将释不问,忽辛与刘正反覆研鞫,反状尽得,竟斩之。军粮支给,地理远近不同,吏夤缘为
,忽辛籍军
姓名及仓廪
所,为更番支给,吏
始除。先是,赡思丁为云南平章时,建孔
庙为学校,拨田五顷,以供祭祀教养。赡思丁卒,田为大德寺所有,忽辛
庙学旧籍夺归之。乃复下诸郡邑遍立庙学,选文学之士为之教官,文风大兴。王府畜
繁多,悉纵之郊,败民禾稼,而牧人又在民家宿
,室无宁居。忽辛度地置草场,构屋数十间,使为牧所,民得以安。
布鲁海牙,畏吾人也。祖牙儿八海牙,父吉台海牙,俱以功为其国世臣。布鲁海牙幼孤,依舅氏家就学,未几,即善其国书,尤骑
。年十八,随其主内附,充宿卫。太祖西征,布鲁海牙扈从,不避劳苦,帝嘉其勤,赐以羊
毡帐,又以居里可汗女石抹氏
之。太祖崩,诸王来会,选使燕京总理财币。使还,庄圣太后闻其廉谨,以名求之于太宗,凡中
军民匠
之在燕京、中山者,悉命统之,又赐以中山店舍园田、民
二十,授真定路达鲁
赤。
忽辛,至元初以世臣备宿卫,世祖善其应对。至元十四年,授兵
郎中。明年,
为河南等路宣
司同知。河南多
盗,往往群聚山林,劫杀行路,官军收捕失利,忽辛以招安自任,遣土豪持檄谕之。未几,贼二人来自归,忽辛赐之冠巾,且谕之曰:“汝昔为贼,今既自归,即良民矣。”俾侍左右,
房闼无间,悉放还,令遍谕其党。数日后,招集其为首者十辈来,
长各七尺余,罗拜
下,顾视异常,众悉惊怖失措。忽辛命吏籍其姓名为民,俾随侍左右,夜则令卧
外,时呼而饮
之,各得其
心。群盗闻之,相继款附。
大德八年,为四川行省左丞,改江浙行省。至大元年,拜荣禄大夫、江西行省平章政事。明年,以母老谢职归养。又明年正月卒。天历元年,赠守德宣惠
政功臣、上
国、雍国公,谥忠简。
左丞,寻升右丞。建言三事:其一谓云南省规措所造金簿贸易病民,宜罢;其一谓云南有省,有宣司,又有都元帅府,近宣
司已奏罢,而元帅府尚存,臣谓行省既兼领军民,则元帅府亦在所当罢;其一谓云南官员
弟
质,臣谓达官
弟当遣,余宜罢。奏可。二十一年,
荣禄大夫、平章政事。奏减合剌章冗官,岁省俸金九百余两;屯田课程专人掌之,岁得五千两。二十三年,以合剌章蒙古军千人,从皇太
脱
征
趾,论功赏银二千两。二十八年,
拜陕西行省平章政事。二十九年,以疾卒。赠推诚佐理协德功臣、太师、开府仪同三司、上
国、中书左丞相,封延安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