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支之事。副使,从八品。掌书押印合同。判官,正九品。(贞祐二年作从九品。)都监,二员。(见《泰和令》。)
印造钞引库。(大安二年兼抄纸坊。)使,从八品。副,正九品。判,正九品。掌监视印造勘覆诸路交钞、盐引,兼提控抄造钞引纸。(承安四年,罢四小库,并罢库判四员。至宁元年设二员,贞祐二年作从九品。)
抄纸坊。(大安二年以印造钞引库兼。贞祐二年复置,仍设小都监二员。)使,从八品。(贞祐二年同随朝。)副使,正九品。判,从九品。
交钞库物料场。(至宁元年置。)场官。(旧正八品,后作正九品。)掌收支交钞物料。
随处交钞库抄纸坊。使,从八品。(贞祐二年,设于上京、西京、北京、东平、大名、益都、咸平、真定、河间、平阳、太原、京兆、平凉、广宁等府,瑞、蔚、平、清、通、顺、蓟等州,贞祐三年罢之。)
平准务。(元光二年五月设,十月罢。)使,从六品。副使,从七品。勾当官六员。
右自榷货务以下,皆属尚书户部。
惠民司。令,从六品。掌修合发卖汤药。(旧又设丞一员。大定三年,有司言:“惠民岁入息钱不偿官吏俸。”上曰:“设此本欲济民,官非人,怠于监视药物,财费何足计哉!可减员而已。”)直长,正八品。都监,正九品。
右属尚书礼部。
四方馆。使,正五品。副使,从六品。掌提控诸路驿舍驿马并陈设器皿等事。
法物库。(元兼管大乐,贞元二年改付太常寺。)使,从六品。副使,从七品。掌卤簿仪仗车辂法服等事。直长,正八品。(泰和三年省。)
承发司。管勾,从七品。同管勾,从八品。掌受发省部及外路文字。
右属尚书兵部。
万宁宫提举司。(旧大宁宫,更名寿安宫,又更今名。)提举,从六品。同提举,从七品。掌守护宫城殿位。(本把五人。)
庆宁宫提举司。提举,正七品。兼龙门县令。同提举,正八品。兼仪鸾监。
右属尚书刑部。
修内司。(大定七年设。)使,从五品。副使,从六品。掌宫中营造事。(兵匠一千六十五人,兵夫二千人,仍命少府监长官提控。)直长二员,正八品。部役官四员,正八品。掌监督工役。受给官二员,正八品。掌支纳诸物。
都城所。提举,从六品。同提举,从七品。掌修完庙社及城隍门钥、百司公廨、系官舍屋并栽植树木工役等事。左右厢官各二员,正八品。掌监督工役。受给官二员,正八品。掌支纳诸物及埏埴等事。
祗应司。提点,从五品。令,从六品。丞,从七品。掌给宫中诸色工作。直长,正八品。收支库都监、同监。(泰和元年置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