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反逆缘坐,六岁纵之,特者三岁纵之,有官者得复仕。
诸狱之长官,五日一虑囚。夏置浆饮,月一沐之;疾病给医药,重者释械,其 家一人侍,职事散官三品以上,妇女
孙二人
侍。
宗初即位,诏律学之士撰《律疏》。又诏长孙无忌等增损格敕,其曹司常务 曰《留司格》,颁之天下曰《散颁格》。龙朔、仪凤中,司刑太常伯李敬玄、左仆
刘仁轨相继又加刊正。
凡州县皆有狱,而京兆、河南狱治京师,其诸司有罪及金吾捕者又有大理狱。 京师之囚,刑月一奏,御史巡行之。每岁立
至秋及大祭祀、致齐,朔望、上下 弦、二十四气、雨及夜未明,假日、断屠月,皆停死刑。
广州都督赏仁弘尝率乡兵二千助祖起,封长沙郡公。仁弘
通豪酋,纳金宝, 没降獠为
婢,又擅赋夷人。既还,有舟七十。或告其赃,法当死。帝哀其老且有 功,因贷为庶人,乃召五品以上,谓曰:“赏罚所以代天行法,今朕宽仁弘死,是 自
法以负天也。人臣有过,请罪于君,君有过,宜请罪于天。其令有司设藁席于 南郊三日,朕将请罪。”房玄龄等曰:“宽仁弘不以私而以功,何罪之请?”百僚 顿首三请,乃止。
京师决死,涖以御史、金吾,在外则上佐,余皆判官涖之。五品以上罪论死, 乘车就刑,大理正涖之,或赐死于家。凡囚已刑,无亲属者,将作给棺,瘗于京城 七里外,圹有甎铭,上揭以榜,家人得取以葬。
居作者著钳若校,京师隶将作,女隶少府
作。旬给假一日,腊、寒
二日, 毋
役院。病者释钳校、给假,疾差陪役。谋反者男女
婢没为官
婢,隶司农, 七十者免之。凡役,男
于蔬圃,女
于厨饎。
武后时,内史裴居、凤阁侍郎韦方质等又删武德以后至于垂拱诏敕为新格, 藏于有司,曰《垂拱留司格》。神龙元年,中书令韦安石又续其后至于神龙,为 《散颁格》。睿宗即位,
尚书岑羲等又著《太极格》。
律;定令一千五百四十六条,以为令;又删武德以来敕三千余条为七 百条,以为格;又取尚书省列曹及诸寺、监、十六卫计帐以为式。
囚二十日一讯,三讯而止,数不过二百。
初,太宗以古者断狱,讯于三槐、九棘,乃诏:“死罪,中书、门下五品以上 及尚书等平议之;三品以上犯公罪、私罪徒,皆不追
。”凡所以纤悉条目,必 本于仁恕。然自张蕴古之死也,法官以失
为诫,有失
者,又不加罪,自是吏法 稍密。帝以问大理卿刘德威,对曰:“律,失
减三等,失
减五等。今失
无辜, 而失
为大罪,故吏皆
文。”帝矍然,遂命失
者皆如律,自此吏亦持平。
凡杖,皆长三尺五寸,削去节目。讯杖,大径三分二厘,小
二分二厘。常 行杖,大
二分七厘,小
一分七厘。笞杖,大
二分,小
一分有半。
移人在
疾病,妇人免
,祖父母、父母丧,男女
婢死,皆给假,授程粮。
天下疑狱谳大理寺不能决,尚书省众议之,录可为法者送秘书省。奏报不驰驿。 经覆而决者,刑岁以正月遣使巡覆,所至,阅狱囚杻校、粮饷,治不如法者。杻 校钳锁皆有长短广狭之制,量囚轻重用之。
十四年,诏罪无远近皆徙边要州。后犯者浸少。十六年,又徙死罪以实西州,
者戍之,以罪轻重为更限。
死罪校而加杻,官品勋阶第七者,锁禁之。轻罪及十岁以下至八十以上者、废 疾、侏儒、怀妊皆颂系以待断。
太宗以英武定天下,然其天姿仁恕。初即位,有劝以威刑肃天下者,魏征以为 不可,因为上言王政本于仁恩,所以民厚俗之意,太宗欣然纳之,遂以宽仁治天 下,而于刑法尤慎。四年,天下断死罪二十九人。六年,亲录囚徒,闵死罪者三百 九十人,纵之还家,期以明年秋即刑;及期,囚皆诣朝堂,无后者,太宗嘉其诚信, 悉原之。然尝谓群臣曰:“吾闻语曰:一岁再赦,好人暗哑。吾有天下未尝数赦者, 不
诱民于幸免也。”自房玄龄等更定律、令、格、式,讫太宗世,用之无所变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