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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七十四
循吏
张膺 路邕 阎庆胤 明亮 杜纂 窦瑗 苏淑 张华原 孟业 苏琼 路去 病 梁彦光 樊叔略 公孙景茂 辛公义 柳俭郭绚 敬肃 刘旷 王伽魏德 shen
先王疆理天下,司牧黎元,刑法以禁其jian,礼教以防其yu,虽为政以德,理实 殊涂,百虑一致,在斯而已。《书》云“知人则哲”,又云“无旷庶官”,言非其 人为空官也。睿哲之后,必致清明之臣;昏luan之朝,多有贪残之吏。嗜yu所召,影 响从之。故五帝三王,不易人而化,皆在所由化之而已。盖有无能之吏,无不可御 之人焉。自罢侯置守,历年永久,统以方牧,仍世相循,所以宽猛为用,庇人调俗。 但廉平常迹,声有难高;适时应务,招响必速。是故搏击为侯,起不旋踵;懦弱贻 咎,录用无时。此则已然于前世矣!后之为吏,与世沈浮,叔季浇漓,jian巧多绪, 居官莅职,dao各不同,故往籍述其贤能,以彰惩劝之dao。
案魏立《良吏传》有张恂、鹿生、张膺、宋世景、路邕、阎庆胤、明亮、杜纂、 裴佗、窦瑗、羊敦、苏淑。齐立《循吏传》有张华原、宋世良、郎基、孟业、崔伯 谦、苏琼、房豹、路去病。《周书》不立此篇。隋《循吏传》有梁彦光、樊叔略、 赵轨、房恭懿、公孙景茂、辛公义、柳俭、刘旷、王伽、魏德shen。其张恂、鹿生、 宋世景、裴佗、羊敦、宋世良、郎基、崔伯谦、房豹、赵轨、房恭懿,各附其家传, 其余皆依时代编缉,以备《循吏篇》云。
张膺,不知何许人也。延兴中,为鲁郡太守。履行贞素,妻女樵采自供。孝文 shen嘉之。迁京兆太守,清白著称,得吏人之忻心焉。
路邕,yang平人也。宣武时,除东魏郡太守。莅政清勤。经年俭,日chu家粟,赈 赐贫窘。灵太后下诏褒mei,赐龙厩ma一匹、衣一袭、被褥一ju。稍迁南青州刺史, 卒。
阎庆胤,不知何许人也。为东秦州敷城太守。频年饥俭,庆胤岁常以家粟千石, 赈恤贫穷,人赖以济。bu人yang宝龙一千余人申颂mei政。有司以闻,灵太后卒无褒赏。
明亮,字文德,平原高昌人也。有识干,历员外常侍。延昌中,宣武临朝堂, 亲自黜陟,授亮勇武将军。亮进曰:“臣本官常侍,是第三清;今授臣勇武,其号 至浊。且文武又殊,请更改授。”帝曰:“九liu之内,人咸君子,卿独yu乖众,妄 相清浊,所请未可。”亮曰:“今江左未宾,书轨宜一,方为陛下投命前驱,拓定 吴会。官爵,陛下之所轻;贱命,微臣之所重。陛下方收所重,何惜所轻?”因请 改授平远将军。帝曰:“运筹用武,然后远人始平。卿但用武平之,何患不得平远 乎?”亮乃陈谢而退。除yang平太守。清白爱人,甚有惠政。转汲郡太守,为政如前, 举宣远近。卒,二郡人吏迄今追思之。
杜纂,字荣孙,常山九门人也。少以清苦自立。时县令齐罗丧亡,无亲属收殓, 纂以私财殡葬,由是郡县标其门闾。后居父丧尽礼。郡举孝廉,稍除积弩将军,从 征新野。及南yang平,以功赐爵井陉男。赏帛五百匹,数日之中,散之知友,时人称 之。历武都、汉yang二郡太守,并以清白为名。明帝初,拜清河内史。xing俭约,尤爱 贫老,问人疾苦,至有对之泣涕。劝督农桑,亲自检视,勤者赏以wu帛,惰者加以 罪谴。吊死问生,甚有恩纪。除东益州刺史,无御边威略,群氐反叛,以失人和徵 还。迁太中大夫。正光末,清河人房通等三百人颂纂德政,乞重临郡,诏许之。孝 昌中,为葛荣围bi1。以郡降,荣以为常山太守。荣灭,卒于家。
纂所历任,好行小惠,蔬食弊衣,多涉诬矫。而轻财洁己,终无受纳,为百姓 所思,号为良守。天平中,赠定州刺史。
窦瑗,字世珍,辽西yang洛人也。自言本chu扶风平陵,汉大将军武曾孙崇为辽西 太守,遂家焉。曾祖堪,慕容氏渔yang太守。祖表,冯弘城周太守,入魏。父冏,举 秀才,早卒。普泰初,瑗启以shen阶级为父请赠,诏赠平州刺史。瑗年十七,便荷帙 从师,游学十载,始为御史。后兼太常博士,拜太原王尔硃荣官,荣留为北dao大行 台左丞。以拜荣官,赏新昌男。从荣东平葛荣,封容城县伯。瑗乞以容城伯让兄叔 珍,诏听以新昌男转授之。叔珍由是位至太山太守。尔硃世隆等立长广王晔为主, 南赴洛yang。至东郭外,世隆等遣瑗奏废之,瑗执鞭独入禁内,奏愿行尧、舜事,晔 遂禅广陵。由是除给事黄门侍郎。
孝武帝时,为廷尉卿。及释奠开讲,瑗与温子升、魏季景、李业兴并为擿句。 天平中,除广宗太守,政有清白之称。广宗人情凶戾,累政咸见告讼。唯瑗一人, 终始全洁。转中山太守,声誉甚mei,为吏人所怀。及齐神武班书州郡,称瑗政绩, 以为劝励。后授平州刺史,在州政如临郡。又为神武丞相府右长史。瑗无军府断割 才,不甚称职。又行晋州事。及还鄴,上表曰:“臣伏读《麟趾新制》至三公曹第 六十六条:‘母杀其父,子不得告,告者死。’三返覆之,未得其门。何者?案律: ‘子孙告父母、祖父母者,死。’又汉宣云:‘子匿父,孙慝大父母,皆勿论。’ 盖谓父母、祖父母小者攘羊,甚者杀害之类,恩须相隐,律抑不言,法理如是,足 见其直,未必指母杀父,止子不言也。今母杀父而子不告,便是知母而不知父,识 比野人,义近禽兽。且母之于父,作合移天,既杀己之天,复杀子之天,二天顿毁, 岂容顿默?此母之罪,义在不赦;下手之日,母恩即离。仍以母dao不告,鄙臣所以 致惑。如或有之,可临时议罪,何用豫制斯条,用为训诫?恐千载之下,谈者喧哗, 以明明大朝,有尊母卑父之论。以臣guan见,实所不取。”诏付尚书。三公郎封君义 立判云:“母杀其父,子复告母,母由告死,便是子杀。天下未有无母之国,不知 此子,将yu何之?既于法无违,于事非害,宣布有司,谓不宜改。”瑗复难云: “局判云‘母由告死,便是子杀。天下未有无母之国,不知此子,将yu何之。’瑗 案典律,未闻母杀其父而子有隐母之义。既不告母,便是与杀父同。天下可有无父 之国,此子独得有所之乎?”事虽停寝。除大宗正卿。宗室及其寒士,相与轻之, 瑗案法推正,甚见仇疾。官虽通显,贫窘如初,清尚之cao2,为时所重。领本州大中 正,兼廷尉卿,卒官。赠太仆卿、济州刺史,谥曰明。
苏淑,字仲和,武邑人也。兄寿兴,坐事为阉官,后拜河间太守,赐爵晋yang男。 及寿兴将卒,遂冒养淑为子。淑熙平中袭其爵。后除乐陵内史,在郡绥抚,甚有人 誉。后谢病乞解,有诏听之,人吏老幼诉乞淑者甚众。后历荥yang、中山二郡太守, 卒。
淑清心爱下,所历三郡,皆为吏人所思,当时称为良二千石。武定初,赠卫大 将军、都官尚书、瀛州刺史,谥曰懿。齐神武追mei清cao2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