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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纪二十八(4/10)

,因此不可为他单独上奏。”

[8]夏,四月,戊子,河南参军郑铣、朱阳丞郭仙舟投匦献,敕曰:“观其文理,乃崇道法;至于时用,不切事情。宜各从所好。”并罢官,度为道士。

[8]夏季,四月,戊子(二十四日),河南府参军郑铣、朱阳丞郭仙舟投匦献诗,玄宗颁布敕书道:“从他们所献诗文的文理来看,可知他们尊崇道家的法度;至于说到在当代的用处,则与实际事务不相切合。应当让他们各从所好。”于是将二人一起免官,度为道士。

[9]五月,辛亥,以突骑施都督苏禄为左羽林大将军、顺国公,充金方道经略大使。

[9]五月,辛亥(十八日),唐玄宗任命突骑施都督苏禄为左羽林大将军、封为顺国公,派他出任金方道经略大使。

[10]契丹王李失活卒,癸巳,以其弟娑固代之。

[10]契丹王李失活去世,癸巳(疑误),唐玄宗指定他的弟弟娑固继任为契丹王。

[11]秋,八月,颁乡饮酒礼于州县,令每岁十二月行之。

[11]秋季,八月,玄宗下令在地方各州县颁布乡饮酒礼,决定在每年的十二月份举行。

[12]唐初,州县官俸,皆令富户掌钱,出息以给之;息至倍称,多破产者。秘书少监崔沔上言,请计州县官所得俸,于百姓常赋之外,微有所加以给之。从之。

[12]唐初州县官的官俸,都是让当地富户掌管公廨本金而后出利息支付,由于利息高至借一还二,故而有很多人倾家荡产。秘书少监崔沔建议根据州县官吏应得俸禄的总数,在百姓正常赋税之外稍微多收一些,以此来支付州县官的俸禄。玄宗采纳了他的建议。

[13]冬,十一月,辛卯,车驾至西京。

[13]冬季,十一月,辛卯(初一),唐玄宗抵达西京长安。

[14]戊辰,吐蕃奉表请和,乞舅甥亲署誓文;又令彼此宰相皆著名于其上。

[14]戊辰(疑误),吐蕃赞普进表求和,希望两国君主亲自签署誓文,并且要求两国宰相也在誓文上签名。

[15]宋奏:“括州员外司马李邕、仪州司马郑勉,并有才略文词,但性多异端,好是非改变;若全引进,则咎悔必至,若长弃捐,则才用可惜,请除渝、硖二州刺史。”又奏:“大理卿元行冲素称才行,初用之时,实允佥议;当事之后,颇非称职,请复以为左散骑常侍,以李朝隐代之。陆象先闲于政体,宽不容非,请以为河南尹。”从之。

[15]宋上奏道:“括州员外司马李邕和仪州司马郑勉均有才能和谋略,又擅长文章,但两人思想中又多异端邪念,好改变公认的是非准则。假如完全提拔重用,则必定会招来祸害,若是将他们长期弃置不用,则才干被埋没又很可惜。请陛下将他们分别任命为渝、硖二州刺史。”宋还上奏道:“大理寺卿元行冲一向被认为才行俱佳,上任初期也确实与大家的议论一致,但在具体处理了一些问题之后,却发现并不称职,请求陛下仍让他任左散骑常侍,任命李朝陷代任大理寺卿之职。陆象先熟悉施政的要领,为政宽厚而不能容忍失误,,请陛下将他任命为河南尹。”唐玄宗对这些建议都一一采纳。

七年(己未、719)

七年(己未、公元719年)

[1]春,二月,俱密王那罗延、康王乌勒伽、安王笃萨波提皆上表言为大食所侵掠,乞兵救援。

[1]春季,二月,西域的俱密王那罗延、康王乌勒伽、安王笃萨波提均上表玄宗,告知受到大食军队的侵掠,请求唐朝派兵救援。

[2]敕太府及府县出粟十万石粜之,以敛人间恶钱,送少府销毁。

[2]唐玄宗敕令太符和京兆府以及京府所辖各县拿出十万石粟出售,以便收回民间私铸的劣质钱,交少府监销毁。

[3]三月,乙卯,以左武卫大将军、检校内外闲厩使、苑内营田使王毛仲行太仆卿。毛仲严察有干力,万骑功臣、闲厩官吏皆惮之,苑内所收常丰溢。上以为能,故有宠。虽有外第,常居闲厩侧内宅,上或时不见,则悄然若有所失;宦官杨思勖、高力士皆畏避之。

[3]三月,乙卯(二十六日),唐玄宗任命左武卫大将军、检校内外闲厩使、苑 内营田使王毛仲担任太仆寺卿。王毛仲谨严精明,有才干能力,万骑军中的有功之臣和闲厩官吏都俱怕他,苑中的收入一般很丰盛。唐玄宗认为他很有才干,因此受到了玄宗的宠爱。王毛仲虽然在外面有宅第,却常常住在宫内闲厩旁边的宅中,有时玄见宗不到他,就会感到若有所失。宦官杨思勖和高力士都对他十分敬畏。

[4]勃海王大祚荣卒;丙辰,命其子武艺袭位。

[4]勃海王大祚荣去世;丙辰(二十七日),玄宗敕命其子大武艺继位。

[5]夏,四月,壬午,开府仪同三司祁公王仁皎薨。其子驸马都尉守一请用窦孝谌例,筑坟高五丈二尺;上许之。宋、苏固争,以为:“淮令,一品坟高一丈九尺,其陪陵者高出三丈而已。窦太尉坟,议者颇讥其高大,当时无人极言其失,岂可今日复踵而为之!昔太宗嫁女,资送过于长公主,魏徵进谏,太宗既用其言,文德皇后亦赏之,岂若韦庶人崇其父坟,号曰酆陵,以自速其祸乎!夫以后父之尊,欲高大其坟,何足为难!而臣等再三进言者,盖欲成中宫之美耳。况今日所为,当传无穷,永以为法,可不慎乎!”上悦曰:“朕每欲正身率下,况于妻子,何敢私之!然此乃人所难言,卿能固守典礼,以成朕美,垂法将来,诚所望也。”赐、帛四百匹。

[5]夏季,四月,壬午(二十四日),开府仪同三司祈公王仁皎去世。其子驸马都尉王守一请求援用窦孝谌的先例,修筑五丈二尺高的坟墓,玄宗答应了他的请求。宋、苏对此坚决反对,他们认为:“根据令的规定,一品官坟墓的高度为一丈九尺,埋葬在皇帝陵墓附近的陪陵也不过高出三丈而已。窦太尉的坟修好后,街谈巷议多指责它过于高大,只是当时无人坚持指出它的过失罢了,现在怎能又重犯这样的错误呢!当初太宗皇帝送女儿长乐公主出嫁,所送嫁妆超过了长公主,魏徵加以谏阻,太宗采纳了他的意见,文德皇后也请求太宗赏赐魏徵,哪里像韦庶人尊崇其父的坟莹,称为酆陵,以致于自己加快祸患的到来呢!以皇帝之父的尊贵身分,如果想要将坟墓修得高大一些,又有什么困难呢!臣等对此之所以再三进谏阻止,不过是想成就王皇后的美名罢了。况且陛下今日所行之事,当传之无穷,永远为子孙所效法,怎么可以不谨慎从事呢!”玄宗听罢高兴地说:“朕一直想要以自身的正确行动,为下面的人作表率,哪里敢对自己的妻子儿女有所偏爱呢!但这事是一般人难以说出口的,您能够严格按照典法礼仪的规定办事,从而成就朕的美德并为后代子孙留下榜样,这正是朕所希望的。”赐给宋、苏绢帛四百匹。

[6]五月,己丑朔,日有食之。上素服以俟变,彻乐减膳,命中书、门下察系囚,赈饥乏,劝农功。辛卯,宋等奏曰:“陛下勤恤人隐,此诚苍生之福。然臣闻日食修德,月食修刑;亲君子,远小人,绝女谒,除谗慝,所谓修德也。君子耻言浮于行,苟推至诚而行之,不必数下制书也。”

[6]五月,己丑朔(初一),出现日食。唐玄宗身着素服,以等待太阳恢复常态,并让人撤去悬挂着的乐器,降低膳食的规格,又责成中书、门下两省复查被拘押的囚犯,开仓赈济饥民,勉励百姓勤于农事。辛卯(初三),宋等人上奏道:“陛下勤于抚恤百姓的痛苦,这实在是天下苍生的福分。但是臣还听说天子在出现日食时应当修德,在出现月食时则应当整饬刑罚;亲近君子,疏远小人,堵塞后宫请托之途,斥退邪恶之人,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修德,君子以说得多做得少为耻,倘若陛下诚心修德,就不必屡降制书加以强调了。”

[7]六月,戊辰,吐蕃复遣使请上亲署誓文;上不许,曰:“昔岁誓约已定,苟信不由衷,亟誓何益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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