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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5章脏手(2/2)

我到现在也不知他叫什么名字,只能叫他是——“他”

就走,摸索走——其实事后证明还真的没有走错,但是当时那气氛对大家的影响比较大,这个很重要。

然后就是敌后的一次任务,这个事情就是比较巧了——我觉得是演义的成分多吗?我也不知,就先写在下面吧?——据说有作家用过,但是我觉得我再写写也无妨老前辈作家不会介意我再胡东西吧?

没办法带队的何中队就说妈拉个走他狗日的!

神了,都对着地图和指北针发蒙啊!

脑灵活,军事过,文化素质也,何中队很喜他。他和狗中队是好兄弟——这个是我没有想到的,当时是真的没有看来啊?然后就一直打仗,还立了个二等功。绝对的战斗英雄的材料,绝对的临危不惧,绝对的杀敌不留情面——也绝对的真爷们。

你只能走啊,你还能在山里呆着等天亮搜索队来吗?

加上我又是写小说的,所以你们可以相信,也可以不相信。

然后就是迷路——一帮最优秀的侦察兵就是迷路了。

——他,当年是一个血青年,就是我们军区所在的省会城市中毕业,市校的。

但是事情就是比较倒霉——什么叫背呢?

大队下来的,你觉得能保密吗?谁不认识谁啊?

夜,绝对的伸手不见五指。

先是40火手把自己的火箭弹给丢了,我一直纳闷怎么丢的呢?但是就是给丢了你有办法呢?偶然因素就是偶然因素啊?这神事真的是没有解释的。

带丛林的低气压笼罩着整个世界。

然后组建军区侦察大队,他就报名,但是他所在的队没有名额。当然是血书,一封封的写啊,就是要上前线啊!——战士想上前线,你觉得哪个首长认为是坏事?当然没多久就批准了啊,就分到了何大队的中队。

当时南边刚刚开始互锤没几年局势还是张,他毕业没考大学就报名参军了。他也有一个女友,当时叫对象,上了大学。但是两个人情还是很好,女友经常到队看他。

他的素质好,侦察连当然是对他敞开大门的。

因为我不认识他,只能说我写的也是传说而已。

一小队穿着迷彩服的军人在林间穿行,知名和不知名的枝蔓打着他们年轻的躯。他们的上挂满了冲锋枪、手枪、匕首、手雷(当时我们侦察兵是用手雷的,专门为山地丛林研制的)、电台、指北针等等你们都知的劳什,他们的神是果敢的,他们的息是重的,他们的脚步,却是轻盈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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