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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江湖之远(2/3)

刘妮蓉抬遥望着那座徽山,山巅那边,仅见山上楼的挑翘檐,先前那紫衣女如一颗紫雷降世,好大的派,这般气概雄奇尤胜男儿的女,刘妮蓉打心佩服,她觉得那个靠自己登上武林盟主宝座的轩辕青锋,若能跟那人一起游历江湖,才算登对。刘妮蓉没来由想起当年的那场之行,这些年午夜梦回,不知为何,忘记了那些跌宕起伏的厮杀,却唯独清晰记得那小小关城里的井,那人蹲在井讨价还价的稽场景。

他笑了笑,看着雨滴顺着屋檐串成线,问:“竹,听说过一句话吗?天雨虽宽,不之草。”

姓温的店伙计哈哈笑:“我也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,没听懂,当时也没好意思问他,只装着听明白了,早知应该问问他的。”

楼船靠岸之际,大船缓缓撞在渡形微微摇晃的刘妮蓉喃喃自语:“你要是离开庙堂不当北凉王,只个江湖人,该有多惬意?”

小伙乐了“那这人可真不咋的,连温大哥都打不过,又不是读书人,岂不是跟我一路货?”

店小二叹了气,心底有些苦涩,言者无意听者有心呐,她自是不在乎那些荣华富贵的,否则也不会瞧上他这么个落魄瘸,可一个好歹还剩下担当的男人,总还是想着能让自己喜的女过上好日,她虽不是镇上的大家闺秀,却是远近闻名的良人,家殷实,衣无忧,她又好,那一手女红更是百里挑一,都说谁娶了她是几辈修来的福气,可她偏偏就看上了自己,为此她的好几个一起长大的玩伴都气恼得差些要与她绝,为她打抱不平之余,少不得一些怪气的言辞,比如什么遇人不淑和猪油蒙心了,都是当着他和她的面直接说的,那时候,她望向他,纤细小手怯生生拧着衣角,那双眸里满是歉意,好在他脸厚,还能忍着笑,可心中何尝不是满怀愧疚?

缕的关系,说实话,一路行来,洪骠实在想不通以徐凤年的挑剔光,为何会偏偏相中这么个姿普通的江湖女,那陈芝豹蜀之后,好歹扶持了个胭脂评上名叫谢谢的人,搁置这么个只瓶在前,最不济还能赏心悦目。那么北凉王又是图个什么?对此洪骠百思不得其解,难不成真是如北凉江湖人所言,是在调戏江湖?

刘妮蓉收回视线,看着东逝的浑浊江面,偶尔有几尾游鱼跃江面,一闪而逝,落回大江,不知是它们是返乡还是离乡。

旁观者洪骠不懂,局中人刘妮蓉更不懂,她和鱼龙帮有今时今日的地位,就像一场秋日的梦,不合时宜。

他被人拍了一下肩,转一看,那个还算关系熟络的家伙一坐在自己边,憨憨笑脸问:“温大哥,想啥呢?”

那人愣了愣,摇:“温大哥,瞧不啊,还是个学问人?啥意思,有讲吗?”

绰号竹的年轻小伙疑惑:“温大哥,你还有读书的哥们?”

是个不住嘴的年轻人,很怕混江湖的人,怕那些人上的匪气和江湖气,但是又很憧憬江湖,整天就喜混迹大小酒肆茶楼,听那些自称江湖人的家伙胡,这会儿就跟姓温的店小二

店小二,笑眯眯:“他可不是什么狗读书人,他就是打不过我,才瞎显摆这些玩意儿。”

店小二白了他一,却还没有说话。

他跟这小算是同命相怜,不过这小境还要难堪些,去年才与娘亲搬来镇上,一本书摊开认不十个字,哪怕打架也就不用,成天被那群最欺生的街上地痞当乐,惨到好不容易买了双新靴都要被人一脚一脚踩得破破烂烂,文不成武不就的,好在她娘亲还有些积蓄,置办了一间布铺,日还能熬,熬着就能活,就是活得不舒坦而已。他跟这家伙住得近,大概是唯一不去火上浇油的当地人,久而久之,两人就成了所谓的朋友,他只知这小姓王,爹了一趟远门还未归来。

当年秋硝烟四起,却也没有烧到这么个不起的镇,它既不是兵家必争之地,虽是江南,也无太多膏腴良田。听走南闯北的几个生意人说,广陵江以北那边又遭灾了,可对于小镇上偏居一隅的百姓而言,井底之蛙就好,天空永远只有井那么大,平安是福,知足常乐。今天的小镇,秋雨绵绵,从一栋酒楼门看去,不断有脚步匆忙的行人撑伞走过那座青石板小桥,生意冷清,不需要伺候客人,酒楼的店小二就得闲地坐在门,等着那位心仪女走近,她说今天会跟着朋友一同到酒楼隔的胭脂铺拣拣选选,因为她的朋友上就要嫁了,嫁了一个好人家,是位功名在的读书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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