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作为,方才武三爷岂非就是一个例子?”
李大娘道:“方才的事情你们都已看在眼内,现在当然都已知道小心防范。”
常笑道:“所以你不必再打这个主意。”
李大娘道:“我知道你们都是高手。”
常笑转顾血奴道:“所以你也根本就不必害怕王风着魔。”
血奴冷笑道:“他就是见鬼,也与我无关。”
常笑倏地回顾王风道:“李大娘方才那么说你,我本来也有些不服,但现在看来,她说的倒也井非全无道理。”
王风叹了一口气。
常笑道:“你是否还记得她说你什么?”
──这个人如果不是疯子就是笨蛋,如果不是笨蛋就是胡涂虫。
王风当然还记得李大娘的话。
他所以叹气。
常笑接问道:“血奴的话,你是否也听明白了?”王风道:“她说的话并不难明白。”
常笑道:“你现在是否准备为她拚命?”
王风道:“我并不是三心两意的人。”
常笑道:“她甚至不在乎你见鬼,你却还要替她拚命,就连我也怀疑你是不是一个疯子了。”
王风道:“我好象还没有发疯。”
常笑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几眼,道:“我实在不明白。”
王风道:“到底不明白什么?”
常笑道:“你究竟是一个怎样子的人?”
王风道:“其实你早就应该明白了。”
常笑道:“哦?”王风道:“我只是一个不要命的人。”
常笑瞪着他,摇摇头。
他好象已经明白,又好象还不明白。王风补充道:“就因为不要命,所以我才敢拚命。”
常笑道:“你好象还很年轻。”
王风道:“最低限度比你年轻。”
常笑道:“你一身武功,将来势必有一番成就,说不定名满天下。”
王风道:“说不定。”
常笑道:“你这就不要命了?”
王风笑笑。
常笑不禁亦叹气,道:“你这种人我还是第一次遇上。”
王风淡笑道:“好象我这种人本来就绝无仅有。”
伤在阎王针之下的人,他并不是第一个;但仍能保得住性命的,是第一人。
随便什么人伤在“要命阎王针”之下,都绝对活不过半个时辰,他所以能够活到现在,只因为临死之前遇上了叶天士。
叶天士医术天下第一,行踪也是遍天下,要找到已经不容易,何况他只有半个时辰不到好活。
偏就是这么巧,竟然给他遇上。他实在幸运,这简直已是奇迹。
这种奇迹的确已可谓绝无仅有。
叶天士也只能暂时保住他的命,让他多活一百天。
现在还剩多少天,王风心里有数,但并不在乎能否活足一百天。反正都只是一百天。
所以他悍不畏死,他随时准备拚命。他只求在这一段日子之中,多做几件有意义的事情。
对于这样的一个人,常笑当然束手无策。他虽然不知道那许多,但却知道王风真的不要命,真的敢拚命。因为他们第一次交手,几乎就同归于尽。
他痛恨别人插手干预他的事情。他更加痛恨王风。这个人非独干预他的事情,而且还冒犯他的尊严。
如果他能够拿下王风,最少也杀上十日他才肯将王风杀死。
只可惜他连与王风打一个平手的信心也没有。
他虽然一样可以拚命,也恨不得跟王风拚命,却只是想想。
王风不要命,他要命。
他更无话说。一个连自己的生命都毫不珍惜的人,他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话能够要他就范。
他素性就当王风是个疯子。只有这样他的心里才觉得好过一些。
一个正常人自然不会跟一个疯子计较,更不会跟一个疯子拚命,所以他只是叹气。
王风望着他,眼睛都好象有了笑意,转问道:“你还在叹什么气?”
常笑现在也想挖掉王风的眼珠子了。
他恨得心中滴血,表面上却仍若无其事,道:“我有些感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