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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儿时义气(2/2)

:“歌儿着的玉簪是三年前白雪送你的生日礼,右手手腕是你最喜的玉镯,而这衣裳由金蚕丝织成,刀枪不火不侵。脚上的鞋是最上好的小的,很适合赶路,而腰间的剑是我七年前为你亲手打造的。”他本是一个十分沉默寡言之人,但是现在却讲话滔滔不绝,只因为他现在兴讲,也想讲,所以他讲得很多也很仔细。

突然远方一个灯笼飘来,大大的灯笼,小小的人,提着灯笼的女孩脸长的很平凡很普通,但是她的微笑很温很温,当她对着你笑的时候,你便会觉得自己回到了妈妈的怀抱,妈妈的怀抱岂非是世间最温最伟大的地方。

所以这个有些人摸摸鼻:“其实还有一样少没说来。”

余歌的脸红红了一下,伸空着的左手挥着拳:“你讨打!”

她好像一也不知里面到底是东西一般,更忘了这个灯笼是谁带来的。

有些人是什么人,有些人自然心里很明白。

白雪皱眉:“你能够不能多说两个字?”

白雪:“也许啊,是一些胭脂粉,还有些我们的大小的衣裳。”

白雪摇摇:“我不确定,也许是一极为厉害的阵法,也许是一包炸药,又也许是…”他故意拖长了音一副悠闲的样

“我们走吧。”白雪骄傲的膛,仿佛他要的事情是去使一个国家,他的脸上充满了快的神情。

“等。”

余歌的双中放异样光彩,那是一遇见知己的喜悦:“那又是什么呢?”

“哼!”余歌偏过去不理他,冲着:“少一定知我带了什么?”

踏遍青山人未老。

“是灯笼,”白雪也笑眯眯的看着她:“我们要的这件事十分隐秘危险,上无用的东西自然带的越少越好,但是你却带了一个大而无用的灯笼,这说明这个灯笼其实不是灯笼。”

也没有皱一下,因为他知只要一接话,那么白雪的嘴就会一直讲个不停无穷无尽,沉默往往这一招就是男人对付女人最好的办法,虽然白雪不是个女人,但是同样受用。

又沉默了,这一次任凭白雪再怎么说话他也不再吐一个字。

“哦?”“是什么?”余歌笑眯眯的看着他。

女孩走过来微笑:“少,阿雪,你们来多久了?不好意思哦,我迟到了,要知一个女孩总是会有比较多的东西。”

余歌拍着手:“还是少最好最懂我了,不像有些人…”

余歌咬咬牙:“是什么你快说!”

他一个人喃喃讲了一会儿,也觉得没意思就又:“少,歌儿要是不来怎么办?”

月上柳梢,人约黄昏后。

那一次他们快加鞭喝完了太白楼三大窖的藏酒后,又去杀了西边反抗名草堂势力最大的二十七蜂,这二十七只大黄蜂每一只都剧毒无比,危险无比,可他们就撑着酒劲把他们杀的净净,最后余歌用那个灯笼装了二十七只耳朵回来。

从此他们每一次任务都会选一个丽的地方留下短暂好的回忆,在华山凤鸣石、昆仑飞雪、少林藏经阁、金山银海豪赌、秦淮河拦江画舫…。

那是最快乐的时光,也是最短暂的时光,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。

此时也是夜半三更,明月当空,将大柏树的树叶的影分分明明的映在地上,白雪看着看着好似鬼影重重,森之极。

冷冰冰的脸庞上也了一丝微笑,他喜看着他们闹,他喜白雪,也喜余歌,当看着他们大笑的时候他才觉得自己是一个人,活生生有血有的人。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些他喜的东西,只要你是一个人,除了那个人,那个人没有,只有恨,滔天大恨!

白雪奇怪的找来找去,也只发现她双手除了一个灯笼之外什么都没有问:“歌儿,咦?那为何我什么也没有看到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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