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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庇护(3/3)

,在后门的门檐上都悬挂着木制十字架,那是逃亡者获得安全的标志。

任何非异教徒,哪怕是十恶不赦的通缉犯,只要触摸到门上的十字架,高声呼喊“请求庇护”然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奉献给光明之印,就能得到不容侵犯的保护。

没人敢进去修道院里进行抓捕“教堂是尘世之天国,神灵在这里生息活动”教廷绝不允许对神权的践踏。

当然,请求庇护的人这辈子只能生活在修道院里,走出大门,就代表庇护权失效。

虽然从此就要过上苦修士的生活,但走投无路的人,在最后关头仍然会选择这条道路。活着,能继续感受日出日落,总比去亲吻断头台永远**的镰刀好。

诺森。菲利浦骑士就是做出这种选择的人。

在第一庭的案卷中,诺森是个残忍贪婪的冒险家,贵族与骑士的精神于他而言,显然是个笑话。

他曾经组织私掠队,对敌国的商队进行骚扰和掠夺,在拜伦人的眼中,是个英雄。酒会上,诺森身上的累累伤疤,时常引来仕女们爱慕的惊叹。

直到某天,私掠队一名因为赌博欠下高利贷的队员,迫不得已出售了一枚雕刻着四只黑色直哩子的金纽扣后,英雄变成了通缉犯人。

四只黑色直哩子,热库伯爵家的家徽。

而那枚金纽扣,本应属于伯爵家的一位年轻成员。而这位成员,在几年前带着扈从出外游玩时,和他随身携带的满腰包金币,一同失去踪影,再也没在世人面前出现。

据卖家的招供,伯爵的小侄儿,此刻正安静地躺某片不知名树林里三尺深的地下?一个后脑勺被打开花的人当然会安静地待在那儿。

指使这一罪行的人,就是诺森骑士。

巡警队和伯爵家愤怒的私人卫队,还没出发,精明的骑士就带着几箱财宝躲进了费都的大教堂。

钱财让教堂主教眉开眼笑,他圣洁地宣布,光明之印庇护了这名罪人,他将用余生的全部时间,在教堂里忏悔罪孽。

即便是伯爵的怒火,也无法撼动神权。

于是凶手,安然地在教堂里渡过了二十年。

这名杀人犯的证供,对福兰手头的一桩案子至关重要。

福兰相信,他正要指控的一名嫌疑犯,当年就是诺森私掠队的成员。

“得想办法把他揪出来。”福兰合上案卷,皱着眉头想。

隔天下午,巡警厅,探长莱姆接到了私人秘书的通知。

“第一庭的助理检控官弗莱尔先生希望与您会面。”

“请他进来,不过事先知会一声,因为事务繁忙,只能给这位先生一刻钟。”

莱姆不喜欢和大检控官打交道,这些从不站在最前线的官僚们总是抱怨多多。“天,我就要上庭了,嫌疑犯的同谋你们还没找到么。”他们总这么轻描淡写地说,如果抓到了,又会说“喔,犯人在你们手上,从嘴巴里再多挖点证据出来,并不算难事吧。”

这种不体恤他人的态度,很让巡逻队上上下下的探员恼火。

现在连只是助理检控官的学徒也找上门来,莱姆不耐烦地喝了口水,临时改变决定“只给他十分钟就够了。”

十秒钟后,福兰打开了莱姆的办公室大门。莱姆探长五十岁左右,身材魁梧,表情威严,一看就是有着优良传统的骑士家族出身。

“是个办实事的人。”福兰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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