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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圣徒子(2/4)

宣判声,认罪声,法锤敲打桌面的声音时起比伏,法警带着一名名犯人。或解开手铐,当释放,或宣布狱,直接押上外的囚车。

“噢,这是绰号,我听朋友提起过,有位好

“噢,我倒想看看,今晚地幸运儿是谁。”法警继续说。

福兰·弗莱尔正安静地坐在旁听席最后一排靠墙的角落,他把帽檐微微带翘的礼帽在手中,黑漆嵌银的手杖横在膝前,微闭着,像是在聆听,又似乎睡着了。

“本席宣判,被告因贩卖少量违禁药品,服苦役六周。”

坦丁专门审判小案和解决纠纷的夜法比起其它城市相等的场合,还是要整洁许多,至少座席上的垫没有霉味,墙上也无斑驳剥落的油漆,今晚地代理法官是个瘦弱的,四十岁上下的中年人,满脸疲倦,球布满通红的血丝,他侧开脸,偷偷打了个哈欠。

不偏不倚。没有妥协。公正与冷静。

夜法没有置检控官,一切由法官本人快速地裁决,不得不快,每晚都有各各样的案般涌来,释放、罚款或者监禁的刑期,都得在很短的时间内决定。

“噢,法官阁下,我没钱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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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带上来等待审判的犯人恰好听清楚了这段对话,他也不知真假,扭着脖,大声朝福兰喊“阁下,你就是传闻中地‘牧师’吗?我听说过你,来帮帮我吧。”

无论白昼、黑夜,法律都不知疲倦地行使着它的权利,它保护着当保护的,惩戒着应惩戒的,这无关善恶,只代表着一个不容逾越的尺度,过界,即得受罚。

“你认识?”

她满意地望着西莉亚“失去了圣武士,现在,又得到了一个不错的帮手。”

一名押解新犯人前来的法警,听到了他们的谈话,仔细看了看福兰,笑着说“原来是那位先生啊。”

“怪癖的人,虔诚的教徒,每周必参加弥撒倒不稀奇,但没听说,有人像参加晨祈般,时来法报到的。”法官嘀咕。“不过没法律不容许公众旁听,我也不着。”

“不会吧。”

书记官将记录着案情的文书递给法官。

“怎可能认识,不过见过好几次,每隔一段时间。那先生就来到夜法,都是坐那个墙角的位置,仿佛将这里当成休息场所,直到闭才离开。”

“难是总负责考工作的官员?”

殊不知,他地存在。让法官到心慌意

“斗殴罪,罚金一百。”

大约能容纳二十人的旁听席只孤零零地坐着几个人,都是被审判者的家属或亲友。

“那狱三个月,好了,下一个。”

嘈杂、喧哗以及洋溢在夜法上小小的威严,让福兰很安详,比起夜幕下,灯火辉煌的都会,这儿对他而言。反而是个世外桃源。

“幸运儿?”

“难以理解。”法官摊开手。

比起贵族法抑或等商业法,最普通的夜法,却显得更加公正,没有政治筹码的易,没有勾心斗角地争斗,比起气派不凡的大貌岸然的**官,和被报刊杂志争先恐后报,有时会因媒的过分关注而偏颇的要案,这里更接近律法的真谛。

他用它们当成梦的化剂,心灵某伤疤的藉。

鬼地名字和详细地资料。“劳薇塔在心底喃喃“我总会找到机会的,砍断你的爪掉你地牙齿,让你乖乖求饶。”

“最后一排那位先生是谁。”趁着两个案间的空隙,法官低声问书记官“看衣着模样,不是会夜法的人。”

法官没在意犯人的喧哗,反正夜法也维持不了什么特别严谨的次序,他好奇地问“牧师?”

“那位先生,每次来法,都会帮某个罪名轻微地犯人保金和罚款,完全随机的,而且一次只帮一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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