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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(2/3)

重步兵使用的盔比重骑兵的盔简单一些,这盔遮住脸颊和鼻梁,睛和嘴。这盔能够抵挡飞矢,也可以在普通的搏战中起作用。在抵御骑兵的冲锋时,重步兵总是将大藏在近一人的直立盾牌之后,然后将一把近六米长的龙枪从盾牌的间隙中伸去。如果说连铠甲只是令骑兵疼,那么近六米长的龙枪则是医治骑兵疼的良药…失去生命后,任何位都不会再有任何疼痛的觉。

无论是天空还是地面,龙骑士的战斗力都是首屈一指的。如果不计龙骑士,毫无疑问,地行龙骑士是地面上最的战士。虽然通气系法的法师同样可以飞行,但是法师一次只能使用一法,这也就意味着法师在飞行的时候,无法法攻击。这样一来,狮鹫骑士则是当之无愧的天空霸主。在许多克斯人的心目中,打败一个狮鹫骑士是他们一生之中为之努

普通的步兵长矛只有四到五米,而龙枪的长度却有将近六米。骑兵矛,通常只有三米。想要拉近这三米的距离,往往只能用生命作为代价。重步兵们以他们习惯的阵型排列着,缓缓通过我的面前。那一支支斜指着开空的枪尖,似乎是择人而啮的猛兽利齿。

等到重步兵从我面前走过后,飞熊兵团的轻骑兵联队现了。卓索图人对速飞奔的迷恋之,远远超过了我的想象。原本准备将重骑兵装备送给凯森的,可是他毫不犹豫谢绝了我的好意,因而让多明戈拣了个大便宜。如果不是轻骑兵着统一的甲、护臂、护,左腕着手掌大小的腕盾,普通人很难相信他们都是来自同一支队的士兵。他们的兵千奇百怪,有斧、双斧、重剑、双手阔剑、长矛、长戟,还有钉满铁钉的大木,系着绳的大铁球。不过内行人却很容易看他们是同一支队的成员,在他们的脸上,全都一模一样的神情…彪悍无畏。

走到最后面的,是我的亲卫队。我的亲卫队有两个大队,第一大队是清一的卓索图骑兵,第二大队则可以用千奇百怪来形容。参加阅兵典礼的,是凯迪率领的第一大队。虽然第一大队同样是卓索图骑兵,可是他们的装备与飞熊兵团的轻骑兵大队有着明显的不同。他们的轻质铠甲都是由兰仆打造而成,据兰仆说材料里面加了铬、锰、钛什么的,重量不超过十公斤,其防御效果却只略逊于重步兵的连铠甲。他们的武全是清一黝黑的弯刀,其锋利程度,相当于C-级武。在他们的左臂,着一个直径二十厘米的黝黑臂牌。如果不是兰仆打造了六百装备就耗费了他6%的能量,而且也没有足够的材料了,我会为全军都装备上这铠甲。唉,兰仆这段时间制造武、制造虫界、加拉库里的战斗力,实在是耗费了太多的能量。这个大队的亲卫队所散发的气息,除了那彪悍无畏外,还有一凶狠的杀气。他们的人数虽然不多,可是所有的人对他们的觉都似乎是面对着千军万

。如果没有足够壮的格,是无法承受住包裹全的厚厚铁甲的。连铠甲是防御作用最好的防,它总是骑兵疼。正面冲锋时,如果长矛攻击的方向把握得不正确,那么划刺耳的响声后,长矛只能在连铠甲上划连串的火星,无法真正重创敌人。即使正面刺穿连铠甲,臂力不大的骑兵也往往会被大的反震力震伤臂骨或是手腕。

等我的亲卫队走过之后,观礼的人都松了一气。这时候,一位贵宾席上的客人惊呼一声。“瞧,你们看天上!”

多明戈的脸上浮现洋洋自得的傲慢笑容。这支,便是我给他的飞翼队。虽然整个翼长达十米、宽超过了两米,可是由兰仆制造的轻质材料却使它的净重不超过五百公斤。借助无钻石为动力,动画有飞行术的法阵后,它可是载起一吨半的重量在蓝天上翱翔。可惜一颗价值达三百枚金币左右的三级无钻石,只能充当飞翼在战争期间不到三个月的燃料,这消耗实在太可怕了。如果不是布雷西亚自产钻石,别说阿拉卡了,就是我自己也不愿意制作飞翼这战争工。不过英格兰尼拥有一个皇家狮鹫大队,而其他队还拥有或多或少的狮鹫战士。如果与英格兰尼真的爆发生死之战,没有空军太吃力了。况且,飞翼还可以为被围的城提供空中运输…与英格兰尼开战后,我的城市只能接受被围城的命…如果不愿意投降或被攻克的话。

飞熊兵团轻骑兵联队后面的三支队,分别是长矛手、剑兵和弓箭手。这些兵是阿拉卡的最他的意思,最好是四大兵团全都由这三个兵组成。事实上,他们的确是每一个国家的主力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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