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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(2/3)

外地赶来的游客也被鸠格市民火朝天的劳动情所染。他们之中的许多人往往不顾跋涉之苦,解决了宿问题之后,便参加到情劳动的市民之中。

大约**钟开始,我就开始陪着娜弗丽玩。通常我们都是逗那只才一个月大的小火焰狮王。娜弗丽为小家伙取名为小火。小火很好玩,真的。有一次小狮王被我和娜弗丽玩得恼了,还生气地从小嘴火。可惜小火火选择的时机糟透了。小火火的时候,不巧娜弗丽刚刚喝过酒。总说来娜弗丽还是很可的…当然,这评价绝对不包括娜弗丽喝过酒之后的情况。我不知娜弗丽是怎么到酒的,如果让我知是哪个混故意将酒饮料放在娜弗丽面前,我非活生生掐死他不可。醉酒后的娜弗丽把小火欺负得转向,我看小火呜呜叫唤得太可怜,赶将娜弗丽抱起来。没想到娜弗丽抱着我的胳膊就一咬下去,害得我的惨叫声响彻整个鸠格市。以前娜弗丽生气的时候也咬过我,只是这次我才知,以前娜弗丽只是咬我玩。因为醉了的娜弗丽一咬下去,我的胳膊上顿时血如注。后来小火看见娜弗丽就蔫蔫脑的,再也敢在她面前火了。而我,也养成了一个习惯:和娜弗丽玩耍之前,先把她抱起来亲一,借以探查娜弗丽喝过酒没有。

中饭和晚饭,我、安丽丝和娜弗丽现在都吃耶德烹调的亚龙。亚龙也分为不同的类,耶德这段日为我们制作豹纹龙,甜中带酸,正合安丽丝现在的味。吃完中饭后,陪着安丽丝去听听安洁儿妙的歌声成了一项固定的活动。当然,为了听安洁儿唱歌,安丽丝往往会亲自琴为之伴奏。有时候安洁儿也会为我们上一曲。其代价是:公爵大人愁眉苦脸地行伴唱。我早就知,在安丽丝面前应该装得什么都不懂!可是我居然在那次的宴会中情不自禁地唱起歌来。所谓天造孽犹可为,自造孽不可活!上次是铁匠,这回是游诗人。孩生下来后我绝对不和他(她)玩,要不然我会沦为保姆的。

一些市民自发走上街参加义务劳动,整个鸠格市被情洋溢的市民打扫得焕然一新。

鸠格市,都动着桂的暗香…秋的季节原本就是桂飘香的时刻。

这段时间我的生活清闲而且规律。

除了主外,所有其他的路,包括只能容纳一个人侧行走的小巷,同样被打扫得净净。每一寸路都被清仔细地洗过,那些藏匿在青石板隙间的陈年污垢,全在这次大运动中消失不见了。这样一项浩大的工程,几乎完全靠鸠格市市民的义务劳动解决了。阿拉卡原本计划费特殊清洁费两万枚金币的,可是市民的情义务劳动,令阿拉卡节约了一万八千金币。

这段日真是幸福,我都懒得走公爵府。不过话说回来,我也无法走公爵府。只要在街上被市民们发现,那么我便会被市民的情所淹没。我喜情形…前提是如果路不会因此而堵。鸠格市的市长雷昂是多明戈的家臣,是个耿直而不畏权势的家伙。拒我估计,半疯的多明

晚饭之后,多数情况下我会和安丽丝、耶德、希茜一起打牌。每个晚上,大约七耶德都穿着净得可以当镜用的长筒鞋,揣着满兜的金币笑容满面地来和我们玩牌。九钟牌局结束后,耶德的金币通常都变成我和安丽丝的。当然,偶尔耶德还会欠下几枚金币的帐。这也不能全怪耶德,希茜的牌技差得一塌胡涂,而耶德又必须付双份(替希茜付帐)。

所有的人都很愉快。一场战争这么顺利就结束了,我安然无恙地回到了安丽丝边陪她,她兴。我靠自己的本事赢了钱,自然也兴。耶德虽然老是输钱,可是他醉翁之意不在酒,同样老是笑得贼兮兮的。至于希茜,尽她总是有意无意地与耶德保持着一定的距离,我和安丽丝分析,迪尔娶得人归的希望更大些。可是一个英俊的男士对她表达明显的意,为女的她仍然会产生一矜持的愉悦。

有时候,我会陪着娜弗丽飞到天空去追吓得飞的鸽。有一次鸽少了两只,好在琼斯似乎没有发现,她对鸽失踪的事提都没提。我不知是被吓得飞不见了还是被娜弗丽偷偷吃掉了,反正琼斯如果提质疑,我只好一咬定是那娜弗丽的。虽然我并不反对偷鸽吃,可是鸽失踪案的确与我无关,没理背这黑锅嘛。

相对于普通的市民或是从外地来的游客而言。布雷西亚公爵反而是整个鸠格市里最为清闲的人。

经过了残酷而令人张的战争之后,我真希望能够永远过着这样的生活。

早上起来,梳洗之后开始吃早餐。一份鹅肝或是一份煎,加上满满的一碗粥。细细地品尝着那些会慢慢化的味后,再走到后园练一练气。上回从克劳德公爵那儿收的终极圣斗气太多了,我的经脉里充斥着太多杂无章的能量,怪不舒服的。所以我不得不偶尔时间慢慢将那些斗气理顺之后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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