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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(2/3)

我被这个比例惊呆了。这样算起来,如果维尔与其它国家行战争的话,初期就可以投十几万兵力(减去必要的防守兵力)。这个数量比布雷西亚要厉害多了。在使玛哈亚之前,虽然人民踊跃参军,但加上郡属、贵族私兵,整个布雷西亚的士兵还是没有超过十二万。想到这里,我不免又有些内疚:因为不少布雷西亚的青壮先后死在兽人和克洛斯的守城队手中。

丝走了过来,轻扯我的衣袖,将正在胡思

“哦,原先德鲁戈家通常战士只是保持在五千左右。可是领主大人将佣兵召集回国后,敌对的领主也了同样的事。所以德鲁戈家现在大约有八千多战士了。”

地环视四周,终于确定杀神剑又回到了我的。现在看着城下的敌人,我不再有嗜血的冲动了。真糟糕,原来是杀神剑为了什么七八糟的合控制了我的斗气和法力。

“德鲁戈家有八千多战士?怎么会有那么多?”

虽然不想暴份大开杀戒,可是在三千多敌人面前我毕竟需要自保吧。杀神剑什么都没讲清楚就失踪了,该怎么前的危机呢?

军民比例百分之三来计算,维尔总兵力应该只有三万才对。可是德鲁戈家就有八千,而罗德曼家又肯定比德鲁戈家的实力更大,那么其比例肯定远远大于克斯大陆常规的百分之三。

兰仆说得果然没错,杀神剑在情方面的智能确实只相当于三四岁的孩。杀神剑刚才喊我“主人”看来竟然已经认我为主了。可是它居然为了那个什么莫名其妙的“合”就剥夺了我使用斗气和法的能力,到底我是主人还是它是主人?!

我自言自语:“敌人的人数为什么那么多,真是令人难以置信。”

与比兹堡内诸人闲聊时我曾听过这个名字。“穷凶极恶”原名凯尔,是德鲁戈家的供奉。与普通的杀手不同,他总是在战场上暗杀敌方的主将。“穷凶极恶”采用这极为困难的暗杀方式,却屡屡成功,因而被许多人认为是维尔第一杀手。由于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,所以别人就称之为“穷凶极恶”“穷凶极恶”本人对这个绰号非常满意,竟然要求别人以这个绰号来称呼他。结果到了后来“穷凶极恶”的本名反而渐渐被人淡忘。

这样看来,和亚斯伯爵搞好关系还是很有必要的!不说二十万,假如与英格兰尼或是法兰西斯打起来,有十万作战经验丰富的维尔战士助我,那岂不是呆了?

吉姆里特一脸骄傲。“很简单,军民比例百分之二十算,主公一共拥有两万战士为之效力。除去那些正在服佣兵役的战士,罗德曼家现在可能有近一万八千战士可以随时参加战斗。”

吉姆里特气之后,定了定神,继续为我解说。

吉姆里特全神贯注地盯着城下的敌人,心不在焉地对我说:“从主旗上看,是德鲁戈家的家主亲自率兵。另外,德鲁戈家的六大骑士这次来了四个…”

“什么?!”我无法理解吉姆里特的话。在维尔这只有一百万的小公国,一个普通的地方土豪居然拥有八千多战士?

就我所经历的战争而言,三千人的队只算是小儿科。可是城内只有两百多真正的战士。就算是加上那些平民以及十四岁以上、十八岁以下的少年侍从,人数也不到三百。那些残疾的军人现在也站在城墙上准备参加战斗,在我看来,那些残疾军人应该不会有什么战斗力。形势不容乐观。

他的脸搐了一下,以细不可闻的声音喃喃自语:“居然连‘穷凶极恶’也来了…”

“敌人的人数其实并不算多,德鲁戈家一共有八千多战士。这次德鲁戈家主亲率队偷袭我们,只来了不到一半,也不算稀奇。”

“罗德曼家有多少战士?”

城外那支三千余人的队,在维尔来说应该是一支非常庞大的队了。如此庞大的队居然突然了罗德曼家的腹地,他们到底是从哪里冒来的?

这一次,丝穿上了一件墨绿手装,显得英姿飒。此刻,丝正神严肃地观察着敌人的阵营。卡列在盛特拉姆的带领下,去督促士兵们行守城战的准备。而脸上似乎写着老实忠厚四个字的吉姆里特,仍旧象一只忠诚的老猎犬似的地跟在丝的旁。

怪不得比兹堡平民这么少呢,搞了半天维尔非战士的平民本来就少。佣兵之国就是好,居然可以保持这么的军民比例。除了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之外,相信再也找不别的民族拥有这么的战士比例了。看来以后我得多功夫学习一下维尔的经验。不过维尔公国的优势与劣势同样明显。维尔公国主要依靠的是佣兵经济,如果对其它国家展开战争,那就必须速战速决才行。要不然,维尔公国的国家经济会迅速地全面崩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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