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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(2/4)

随着实力的提升,我越来越意识到,兰丝的实力只能用不可测来形容(虽然兰丝同样也不可能清楚我的实力)。而且,德克萨国

犹豫间,一辆豪华的车从敌阵中笔直向我驶来。嗯,这样很好。先谈再打,正是文明人在战斗前应有的过程。对我来说,谈判的时间正好用来考虑得失。如果敌军不是派使者而是全军攻击,我当然是率领着队逃跑再说。如果敌军追得太急,搞不好我会一下跑不见的。

车后,那个中年人的里隐约散发连我都几乎无法察觉的法波动。从这一现象中,我可以得结论:一、车里有非常明的法阵或者是法装置。二、此人的法造诣极…与兰丝不相上下。

于是,我终于明白这些天为什么对这大手笔的策略有熟悉的觉了。

我闭上睛,住内心的杀机。

可是凭借比灵更佳的视力,那隐约可见的吾尔汉城廓又令我很难撤退的决定。

看看用来拉车的那八匹骏,再回看看凯迪的坐骑,我很有不好意思的觉。

且不说这样一来解吾尔汉之围的难度大多了,更重要的是,我不得不朝着敌军主力集结的方向闯去。虽说艺人胆大,可是想想,吾尔汉地区敌军总兵力大概在三万以上,再加上合主力包抄我军后路的其他队,总兵力应该超过四万五千吧。虽然说敌人的四万五千人当中至少有一万人是溃兵,士气绝对不。可是,以四百对四万五千,怎么说都不是一件很好玩的事。

想想,克洛斯此刻正守着我的领地,每天都在苦苦期盼着援军的到来。况且,克洛斯迫使英格兰尼不得不首先撕毁和平条约,虽然动机未必与伊莉完全无关,可是他的所所为毕竟合我意。抛下这忠诚的家臣不,似乎太说不过去。

车近了,车厢的玫瑰徽章跃我的帘。凡是带有玫瑰的徽章都必须是国王亲自颁发。纵使从来没见过这个徽章,我也知车的主人与英格兰尼王室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。徽章里的玫瑰极为完整,相信除了英格兰尼国王自己的徽章外,再也没有比这个徽章中更为完整的玫瑰图案了。

车驶到我的面前。当车门打开后,从车里走一个侍从,随后,一个相貌威严的中年人从车里走了来。

圣东尼奥。詹姆士,英格兰尼的国师,现任国王的叔叔,英格兰尼目前唯一的导师…虽然他看起来是那么的年轻。

我知他是谁!

上次与肯洛打的时候我曾经想过:肯洛武功不低,脑又,还总是有足够的护卫保护他,下次要找齐帮手围殴他。可是现在,我再次落于这不利的境地。虽说这次并非孤一人。可是与面前将近三万大军比起来,旁的四百将士不仅仅算不上助力,反而是一拖累。看着这个命中注定的,曾经让我吃过亏的狡猾敌人,看着那鼎盛的军容,我暗生退意。

敌军的总指挥官居然是肯洛王

这会是谁的车呢?肯洛王倒是有资格用这样的徽章,可是他的徽章我见过,并不是这副图案。

答应过大舅要以谋诡计打败肯洛,可惜的是,我却反而被肯洛设计了。

很难想象,在战场上居然会现一辆这么华丽的车。因为距离的缘故,我无法判断车的材质究竟是什么,可是车外表上贴满的金箔,足以证明车主人的奢侈与豪华。更何况,用来拉车的八匹骏居然是那血统极为纯正的阿拉伯。那八匹骏中随便挑一匹,也比我的队中任何匹都要昂贵。那些矮小、便宜的草原暂且不说,凯迪所骑的可是我亲赐的!

技俩,肯洛王对我的大舅施展过。都是诱敌,都是以敌方舍不得放弃的目标为诱饵!

就这样一路带着好奇与佩服,我终于来到了敌军阵前。

看到敌军的总指挥官,看到敌军鼎盛的军力。虽然因为挑战难度大大提而产生了兴趣,不过,我多少还是有些遗憾。

无论是从政治上还是从实力上,掉圣东尼奥。詹姆士比掉肯洛王更能令英格兰尼遭受大的损失。可惜的是,导师都是不可测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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