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已经再也无力承受,身子一重,在众人面前,昏死了过去。
“玲玲!”李氏见状,哭喊着扑过去要保闫玲玲,却被俞氏抢了先,一把推开了她。
“拿开你的脏手,你想用你那脏手,沾污了我们闫家的孩子吗?”
一句“脏手”一词“沾污”似最为锋利的箭,两把,将李氏彻底射死。
“凌峰,把你大姐抱回云翠院歇息。”
闫凌峰上前,面无表情的从俞氏手里接过闫玲玲,出了大厅。
厅堂之中,闫素素始终一语未发,她知道自己现在是泥菩萨过江,自身难保。
若是将李氏看做一个刑事案件的犯罪者,闫素素就是窝藏凶手的帮凶,犯藏匿罪和包庇罪。
她纵然顾念李氏是闫玲玲的母亲,也不能不想到自己的母亲。
看着母亲担心的一个劲不停的抚摸自己的肚子,闫素素知道自己让她担惊受怕了。
她也清楚如果自己这时候再出来替李氏多说任何一句话,怕是下场不会比李氏好多少。
是以,当闫丞相命人取了鸩酒给李氏的时候,闫素素虽然很想阻拦,但是却选择做了一个“冷眼旁观”者。
她心知肚明,无论自己出不出言阻拦,李氏,依然是死定了。因为她的话,改变不了一个国家的律例,也改变不了一个家庭的家法。
这个把女子贞德看的如此严重的天元王朝的律例规定,已婚女子若是与他人苟合,官府下判最轻也是进猪笼,留个全尸。最终,则是五马分尸,死无全尸。
而闫府的家法,她早就书记于心,家法第二十七条:凡闫府女眷,未婚嫁者于人私通苟合,仆,杖责八十大板,逐出燕王府;主,仗着四十大板,监禁五载。已婚嫁者于人私通苟合,仆,交由官府发落;主,削其位,删族谱名,赐鸩酒,不得厚葬。
闫素素眼睁睁看着李氏被丞相强行灌下了鸩酒,少顷,就倒在了闫素素的脚边,七窍流血而亡。
生命如此脆弱,不久前李氏还插着腰瞪着眼摆着脸色给闫素素看,现在她却这么了无生气的倒在了闫素素身边,形容憔悴,样貌恐怖,名声毁尽,孤独可怜。
闫素素是个医生,从来只知道这么救人,却不曾想过,有一天,她要学会怎么放弃救一个人,一个虽然不可能救下的人。
只为了所谓的明哲保身,看着李氏倒下的那一刻,闫素素的心脏,麻木了一下,是不是身在这种家庭,占据了这个身份,以后,她都要渐渐习惯这样的生活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