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吊灯绝对是最重要的。
塔特尼斯伯爵盘算着,所有的吊灯全部自己制作,反正他的仆人之中,有个铁匠和玻璃匠人。他们的手艺应该足够达到自己的要求,花冤枉钱到外面去采购,是完全没有必要的。
家具可以订做,不过只要没有涂上油漆的毛胚,上漆和装饰品的制作,同样可以让仆人们完成,那样不但能够真正称心如意,而且还能够节省很多金钱。
至于墙壁的布置就更加容易,聘请有名的画师来描绘壁画,是根本没有必要的,那简直是在浪费金钱,很少有人会在意墙壁上到底画些什么。
找一个三流的画师,对着森林和花丛精心临摹一番,再配上极为漂亮迷人的女人,同样也不次于名家的手笔,而且那些三流画师工作起来,保证尽心尽力。
塔特尼斯伯爵已经计画着将所有房间都画上各种各样的壁画,再按照壁画的内容,冠以动听的名称。
这必将是一座比任何宫殿更加优雅的宅邸。
每一间房间里面,还得布置上先祖发明的那套维持温度的装置。
塔特尼斯伯爵已经不止一次想到,当年的先祖,实在是太浪费那优秀的头脑了。
将那么多精力花费在玫瑰花上面,还不如想想办法,怎样将那些管子弄得漂亮一些,并且放置在屋子之中。
人毕竟比玫瑰花重要得多。
塔特尼斯伯爵不得不自己开动脑筋,来解决这个难题,不过对于这些东西,他的脑子并不太好使。
这些事情,还是得听听那些仆人们的意见和建议,他们之中有这方面的专家。
想到这里,塔特尼斯伯爵连饭都没有吃,便急急匆匆的赶了出去…
除了塔特尼斯伯爵破天荒的一大清早便离开房间以外,整座旅店之中,另外一群早起的人,便是系密特、博罗伯爵、和莫莱而伯爵。
这是他们早就养成的习惯。
对于一个高明的猎手来说,清晨无疑是收获最为丰厚的黄金时段,更何况,前几天晚上,他们听人说起,在郊外有一座王家猎场,那座猎场,每到星期天,便向喜好打猎的贵族们开放。
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。
因此,他们三个人一大清早便起身收拾好打猎的用具,早餐是昨天晚上准备好了的,毕竟他们并不想过于麻烦旅店之中的厨师,没有人会愿意一大清早被别人从温暖的被窝之中拖出来。
马车也早已经停在了旅店门口,因为是出游,所有人便乘坐系密特的教父送给他的那辆轻便旅行马车。
这辆马车虽然只能够乘坐两个人,但是系密特的个子矮小,他坐在姑丈的膝盖上面,倒也相当合适。
京城的城门,没有事情从来不会关闭。
从红鹳旅店到西郊猎场,按照旅店老板的说法,有一个小时的旅程,但是因为早晨路上没有什么车辆,因此莫莱而伯爵将马车驱赶得飞快,只花费了半个多小时,便来到了那片号称是猎场的地方。
看着眼前那些修剪的整整齐齐,每隔十几米稀疏种植的树木,系密特心中颇为失望。
这里和奥尔麦那一望无际的大森林,根本无法相提并论,这里充其量,只能说是一片树林。
而那明显经过人工平整的草坪,更令系密特感到怀疑,这种地方怎么可能有动物出没?即便有,也只可能是田鼠、青蛙这类随处可见的东西。
因为时间太早,天色还仅仅有些朦胧的光影,看守猎场的大门仍旧紧紧的关闭着,门口旁的岗哨室里面也空无一人,显然看门人还躺在被窝里睡觉。
将马车停在旁边的一块空地之上,将车轮锁住之后,系密特他们三个提着弓弩,坐在岗哨旁边的一道斜坡之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