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人还是没有齐。在男孩团中
行着这样一个潜规则,那便是要想使团
真正成功,首先你的团员必须凑足五个人。
而弗林斯和托森的到来,则是因为他们同是旅游
好者,彼此之间在网络上很谈得来,刚好他们两人也都在
国读书,于是便相约
来见面。
而男孩团成名则相对于个人而言要显得容易得多。首先男孩团
之间的成员各有千秋,人人都有真本事不说,合声更是团
最犀利的武
。加上不同的成员拥有不同的绝活,而且互相之间的弥补可以让团
的表演更臻于完
。
否则的话,像西城那样在欧洲红透半边天,而在国的唱片却是无人问津,那情形可就太不妙了。要知
全球唱片(正版)销量,光
国便占了一半,从这里可以知
国唱片市场容量的可怕了。只有真正占领这里,才有
受到所谓的真正的成功。
在国时下嘻哈风
盛行的时候,只有男孩团
才能从中杀
一条血路来。汤姆为此伤透了脑
,他可不想像后街男孩和超级男孩那样,需要先在欧洲红透半边天后,再把火烧回到
国去。他想要的效果是要红就先在自己的国家红起来,然后再把狂澜掀往世界各地。
西方人对着数字有着迷信般的追求和执着,他们四人也不例外。在他们心目中,只有四个人的演唱团都是不完
的,搞不好不说,最终还会分
扬镳。比如那个英国的a-one,曾经火爆一时,现在却是不知去向,其他还有很多这方面的例
,让人唏嘘不已。虽然也有BLUE组合的成功范例,不过他们仍然相信,五人才是个吉利的数字。
这里面除了本的竞争机制的残酷外,还有其他各
各样的原因,比如有很多新人便是因为经受不住长时间的等待而转行,久而久之,靠个人成名在圈内便被视为是一件艰难的事情,尝试的人就更少了。
人个人成名比登天还更难,而女人则相对而言要容易得多,只要有一张青靓丽的脸
和一个好的歌
,星路就会一帆风顺。
初识邓肯是在纽约街,看着邓肯那
的说唱功夫还有不错的舞技,汤姆便开始死缠烂打,用尽N招后,终于成功将其“收服”
所以汤姆便放弃学业,不停地寻找着自己理想中的合作伙伴,以期组合成立后能一炮而红,一举占领国市场。邓肯便是他们之中第一个被他相中的人。
汤姆心机极,见人总不忘先叫人唱歌娱乐一番,说是娱乐轻松下心情,实际上这却是他招收团员最有效的方法。结果弗林斯和托
森让人“惊艳”的嗓音让他
前为之一亮,于是便和邓肯开始对他们两人
兼施起来,最后成功地把这两个欧洲人拖下了
。
不过苦于一直无法找到第五个人,这让他们很迷惘。虽然其间他们也见了很多人,可是对于追求益求
的汤姆而言,稍有失误都会被他扫地
局,于是这件事便被无限期搁浅起来。